开地字〔2024〕24号 开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开阳县毛云乡2024年度第二批次农村村民住宅建设使用土地的批复
县自然资源局:
你局《开阳县毛云乡关于2024年度第二批次农村村民住宅建设使用土地的请示》(开自然资报〔2024〕423号)收悉。受贵阳市人民政府委托,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局按照所报的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将开阳县毛云乡的集体农用地0.009公顷(耕地0.0083公顷、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0.0007公顷)转为建设用地。
以上共计批准建设用地0.009公顷,其中新增建设用地0.009公顷。
二、你局要做好建设用地批后实施备案等工作,并会同农业农村局指导毛云乡人民政府加强农村村民建房用地管理,严格按照自然资源管理的相关规定,从严控制村民建房用地标准,及时办理宅基地审批等相关用地手续。
开阳县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27日
抄送:开阳县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农业农村局、税务局、禾丰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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