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规定,经研究发布征收土地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征收开阳县硒城街道白安营村范围内,涉及农用地12.0437公顷(耕地8.0052公顷、园地0.0272公顷、林地2.9570公顷、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1.0543公顷),建设用地0.4607公顷,未利用地0.0854公顷。共计12.5898公顷,折合188.847亩,具体以勘测定界结果为准。
二、征收目的
征收土地批准用途为城镇用地。
三、土地补偿及安置补助标准
本公告自发布后,将组织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工作,通过拍摄现场照片、制作航拍相片、列明现状地物清单等方式确认土地现状情况,确认现状情况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以支持配合。调查结果将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等利害关系人共同确认。
四、其他事项
自本征收土地公告发布之日起,除正常农业生产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一律不予补偿。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虎 联系电话:0851-87251915
特此公告
开阳县人民政府
2022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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