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阳县水务管理局关于《开阳县低收入困难人群小水池建设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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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阳县水务管理局关于《开阳县低收入困难人群小水池建设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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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三镇、高寨乡等有关乡(镇)水利站:

根据《贵阳市水务管理局关于下放贵阳市小型农田水利工程项目审批权限的通知》(筑水建字〔2016〕112号)文件精神,我局按照有关审批程序,组织各乡(镇)相关人员对《开阳县低收入困难人群小水池建设工程实施方案》进行了审查,根据各乡(镇)相关人员意见,现就该方案批复如下:

一、工程规模

同意建设开阳县低收入困难人群小水池建设工程,设计兴建小水池130口,总容积3250m3,恢复改善低收入困难人口579人的饮水安全。

二、主要建设内容

开阳县低收入困难人群小水池建设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小水池130口,每口25m3,总容积3250m3。

三、工程投资

审定工程总投资52.30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用为48.10万元,独立费用为4.20万元(详见开阳县低收入困难人群小水池建设工程审定投资表)。

工程建设资金来源为贵阳市级财政专项补助资金(筑财农〔2018〕26号)。

四、工程审定建设工期3个月。

五、工程建设及管理

本工程由受益农户自行组织施工建设,各有关乡(镇)水利站负责协调工程占地、动员群众、现场技术指导及工程质量监督等工作,加强工程建设管理,确保项目施工安全和工程施工质量,并督促受益农户加强工程完工后的日常运行管理:

1.在工程建设完工后,对工程受益农户进行必要的技术培训,使工程能长期发挥效益;

2.及时整理竣工验收资料,办理移交手续,报县水务局进行县级验收;

3.按时完成竣工验收后的工程移交工作,完善竣工验收资料,报市水务局进行市级验收。

2019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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