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阳县减灾办(应急管理局)对冬春救助落实情况进行抽检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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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阳县减灾办(应急管理局)对冬春救助落实情况进行抽检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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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开展冬春救助有关工作要求,切实保障受灾群众冬春期间的生活困难。近期县减灾办(县应急管理局)组织有关业务人员对各乡(镇、街道办)冬春救助工作情况进行抽检指导。

2020-2021年冬春救灾工作主要是根据《贵州省应急管理厅 贵州省财政厅转发<应急管理部 财政部关于组织开展2020—2021全国受灾群众冬春救助工作的通知>》(黔应急函〔2020〕53号)文件,严格按照“户报、村评、乡审、县定”流程及有关资金管理和补助标准等要求,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并结合“分类救助,重点救助”原则进行区分救助,各乡(镇、街道办)已于春节前全面完成了2020—2021年冬春救助金发放工作,为确保冬春救助工作全面真实规范落实到位,检查组重点对各乡(镇、街道办)冬春救助资料收集归档、发放流程、测算标准及发放对象相关信息进行了抽查。

抽检中,检查组一行对冬春救助工作做得不足、不到位的方面,现场与相关乡(镇、街道办)有关负责人进行深入交流,确保在来年的工作中全面得到改善提升。同时,针对冬春救助工作要求:一是各乡(镇、街道)要多深入村(居)进行入户抽查,严防虚报、漏报、瞒报;二是冬春救助资金要确保专款专用,实行民主评议、登记造册、张榜公布、公开发放,做到高度透明,接受群众监督,力求公平,公正,公开,让真正受灾、困难的群众得到救助;三是防灾减灾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事关党的执政根基,“减灾救灾工作不是一般业务性工作,而是政治任务”,减灾救灾工作稍有不慎、不到位就会给当地党委政府带来严重的负面影响,因此,务必要把此项工作做实做细做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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