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阳县人民政府关于撤销3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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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阳县人民政府关于撤销3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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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第二十条:“地质灾害险情已经消除或者得到有效控制的,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及时撤销原划定的地质灾害危险区,并予以公告。”之规定,我县南江乡峡谷景区1号不稳定斜坡、南江乡毛家院村中寨滑坡、双流镇白马村白马御温泉滑坡3处地质灾害隐患点已通过工程治理,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得到有效保障,现予以撤销并公告如下:


序号

隐患点名称

经度

纬度

威胁对象

1

南江乡峡谷景区1号不稳定斜坡

106°58′3.3″

26°56′41.5″

威胁景区公路和行人

2

南江乡毛家院村中寨滑坡

106°58′2.2″

26°58′56.8″

220户980人

3

双流镇白马村白马御温泉滑坡

106°46′43.2″

26°59′50.6″

威胁旅游设施和游客



特此公告

2021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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