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相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农业保险工作的安排和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对我县农业保险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做好我县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充分发挥保险助推脱贫攻坚作用,防范化解农业生产和市场风险,切实推动特色产业持续发展,经县政府研究,同意调整开阳县农业保险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成 强(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成 员:程 华(县政府办副主任)
翟宇鸣(县商促局副局长<抽调到政府办工作>)
陈 飞(县发改局副主任科员)
肖 瑾(县财政局副局长)
吴 洪(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张 海(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陈军真(县统计局党组成员 兼乡镇统计管理办公室主任)
张明勇(县扶贫办副主任 )
谢永贵(县银保监管组组长)
吕 海(县气象局副局长)
罗华剑(县金融办负责人)
各乡(镇)人民政府分管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金融办,由吴洪、罗华剑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各成员单位明确专人负责具体工作对接。领导小组办公室不刻制公章,确有工作需要,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代章。工作小组成员岗位如有变动,由接任者递补并履行职责,不再另行行文。
二、工作职责
(一)工作小组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以及县委、县政府关于农业保险工作的决策部署,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推进全县农业保险工作;审定全县重大政策措施和实施方案;协调解决全县农业保险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工作小组办公室职责。负责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开展农业保险各项工作;检查、督导、调度、通报有关部门实施农业保险工作推进情况并及时向县政府或工作小组报告;对推进工作中的问题、困难进行调查研究,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和建议;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工作小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三)工作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县发改局会同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建立和完善全县农产品价格采集工作,指导农业保险经办机构开展价格指数保险、收益保险等。
县财政局负责全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的筹集、拨付和结算等工作,加强对保险保费补贴资金的监管,建立健全资金绩效目标管理体系和评价机制,对资金开展全过程绩效管理;负责编写农业保险工作中与财政相关的制度、方案等材料;在上级农业保险工作领导小组督查检查时,负责汇总全县财政方面的基础数据和汇报材料;牵头负责上级财政部门对我县农业保险工作的督查工作;指导各乡(镇)做好农业保险相关业务工作;按照上级和领导小组工作安排,推进工作,总结经验。
县农业农村局和县自然资源局负责提供技术支持和业务培训;负责提供农业保险相关工作的基础数据和材料;负责保险工作的开展和推进工作,切实有效推动中央财政保费补贴农业保险及特色农产品保险工作;协助、指导保险经办机构开展保险的防灾减灾和灾后查勘定损等工作;配合县银保监管组做好农业保险经营行为的监管;负责保险宣传工作;负责全县农业保险对口业务保费补贴资金的结算工作;参加联席会议,提出工作建议,抓好议定事项的落实;结合工作职责,制定相关工作制度,开展好督促检查;收集汇总编制保险方面相关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报送信息;负责上级对口部门对我县农业保险工作的督查工作;指导各乡(镇)农业部门做好农业保险的相关业务工作;按照上级和领导小组工作安排,推进工作,总结经验。
县统计局负责提供全县农业产业发展基础数据。
县扶贫办负责提供并核实建档立卡贫困户信息。
县气象局负责提供气象信息支持,协助开展农业气象指数保险,开展农业气象灾害监测、预报和预警等工作。
县银保监管组负责指导农业保险经办机构开展农业保险业务,依法查处农业保险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切实维护投保人、被保险人合法权益,稳定农业保险市场秩序。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成立由乡(镇)人民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的农业保险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做好辖区内农业保险工作,加强对农业保险工作的领导,确保农业保险工作的顺利开展和推进;采取多种创新方式,组织、引导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种养殖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农户参加农业保险提供保费支持,或在征得农户书面同意的情况下,可从相关补贴中统一为农户缴纳;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做好宣传引导工作,积极向农户宣传普及农业保险的主要内容及相关知识,采取通俗易懂的方式,深入乡村农户宣传政策性农业保险的责任范围、各方承担保费的比例、赔偿标准和流程等重点内容,特别要重点宣传投保受灾、及时赔付的典型案例,充分发挥实例的引导作用,逐步提高农户对政策性农业保险支农惠农政策的知晓度,取得理解和信任,增强农户的风险防范意识和参保意识,引导农户积极主动参加农业保险;结合实际,积极与经办机构对接,按照农业保险品种的相应规定及时落实各农业保险品种的保险工作;积极做好上级领导小组的督查迎检工作;做好农业保险其他相关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对农业保险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根据工作需要由组长或其委托的副组长主持召开小组会议研究解决,决议事项以工作小组名义印发会议纪要,各成员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工作小组办公室负责起草会议纪要,督查推进落实情况,并及时向工作小组报告。
(二)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能职责,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加强信息和经验共享,及时沟通交流工作进展和存在问题等情况,形成上下联动、协同并进的工作格局,全力推动农业保险各项政策落实到位。
(三)农业保险工作涉及民生,社会关注度高,各单位要切实增强服务意识,注重宣传引导和培训解读,用足用好现有政策,共同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确保我县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
2020年5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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