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
《开阳县2020年生态渔业发展工作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0年5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开阳县2020年生态渔业发展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生态渔业发展的决策部署,深化农村产业革命,加快推进我县生态渔业发展,根据《贵州省生态渔业发展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0年贵州省生态渔业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黔渔领〔2020〕1号)文件和《贵阳市生态渔业发展领导小组关于印发贵阳市2020年生态渔业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筑渔领通〔2020〕1号)文件精神,结合开阳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水产品产量980吨。其中:湖库生态养殖面积15925亩,产量323吨;稻田生态养殖面积8800亩,产量110吨;鲟鱼养殖面积13900平方米,产量260吨。创建稻田综合种养示范点1个。
二、重点任务
(一)大力开展湖库生态养殖。根据省、市生态渔业领导小组的部署,按照《开阳县2020年湖库养殖面积任务分解表》(附件2)工作任务,结合“整县推进”“一库一策”模式,县水务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配合实施我县宜渔山塘、水库等大水面资源的湖库生态养殖,建立健全利益联结机制,加强苗种需求对接、苗种投放及日常生产管理,示范带动全县湖库生态养殖,促进当地群众增收致富。
(二)全力推进稻田综合种养。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按照《开阳县2020年稻田养殖面积任务分解表》(附件3)的目标任务落实好稻田养鱼工作,细化到村、到组、到户,具体到田块,通过稻+N模式养殖鲤鱼、黄颡鱼、泥鳅、小龙虾等品种,进一步促进产业增效、农民增收。县农业农村局要做好技术指导,确保各乡镇稻田生态渔业规范实施。
(三)大力推进鲟鱼养殖标准化、规模化发展。我县地下水资源较为丰富,具备发展鲟鱼等冷水鱼产业的资源优势,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加强指导引导,合理统筹地下水资源发展鲟鱼等冷水鱼养殖,并根据农业农村部创建健康养殖示范场标准,着力打造鲟鱼标准化养殖。
(四)适度推进池塘工程化循环水生态养殖。积极探索池塘养鱼新模式,引进池塘内循环、高位水池等池塘养殖模式开展示范,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开阳分局要指导开展好土地使用,环保设施等相关工作。
(五)谋划好鱼苗繁育基地建设工作。谋划好鱼苗繁育基地建设工作,充分利用市场化的方式,建设标准化、规模化生产鱼苗繁育基地,提高开阳鱼苗鱼种供给能力。
(六)大力推进品牌和销售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开阳县富硒资源优势,利用好富硒品牌,打造富硒生态渔业,县商促局要谋划产销对接,积极对接超市、企业等销售主体,充分利用融媒体资源,做好线上线下销售工作,确保生态渔业养殖增效,帮助群众增收致富。
(七)全力做好水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工作。建立健全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检查、例行检查、监督抽查机制,加强对水产养殖投入品、生产过程的监管。加强生态养殖标准化生产及优质水产品认证,广泛开展水产品“二品一标”认证,引导产业绿色化、优质化、特色化和品牌化发展。加大对水产疫病防控和科学用药技术指导,开展好水产疾病测报和水产苗种产地检疫工作,
(八)构建生态渔业利益联结机制。聚焦产业革命“八要素”,搭建好经营主体与农户之间的利益联结机制,充分发挥生态渔业在帮助贫困户增收致富、助推脱贫攻坚中的重要作用。
三、实施进度
(一)组织实施阶段(2020年4月-11月)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相关部门要按照目标任务,倒排工期,逐项抓好落实,积极引导、协助贵州省生态渔业开阳有限公司等实施主体开展生态渔业相关工作,及时解决生态渔业工作中的各种问题,确保按期完成工作目标任务。4月发动宣传,召开湖库生态养殖、稻田生态养殖工作部署会议;5月上、中旬成立湖库生态养殖、稻田生态养殖工作专班,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明确专人负责推进该项工作,5月下旬完成湖库、稻田生态养殖选点情况统计工作;6月完成湖库、稻田生态养殖苗种投放工作,同步抓好日常养殖技术指导培训和生产管理工作,积极争取上级财政资金、整合各级财政资金用于生态养殖,多措并举推动生态渔业工作;10-11月水产品推介及市场营销工作。
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要建立督导机制,定期通报督导结果,确保完成目标任务;同时,要加强技术培训工作,确保苗种放养科学合理,协调帮助各乡镇做好鱼种供应及发放工作。县商促局等相关部门要抓好推介工作,有效拓宽水产品销路。
(二)总结验收阶段(2020年12月)
县统计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等部门要加强生态渔业生产效益调查统计工作,按照《省农业农村厅、省水利厅2020年生态渔业产业发展评估办法》,对全县湖库、稻田及其他方式的生态渔业产业进行测产、统计,对生态渔业实施效益进行效益评价。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工作领导。县政府成立“开阳县生态渔业发展领导小组”(附件1),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两大任务协调抓好生态渔业工作,建立生态渔业工作常态化工作机制,积极推动生态渔业发展。各乡(镇)、县直相关部门要明确牵头领导,成立本乡镇(本部门)生态渔业工作专班,安排专人负责生态渔业工作。
(二)强化资金整合。加大向上对接力度,积极争取资金,同步整合坝区建设、土地整治、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乡村振兴战略项目资金用于生态渔业发展。探索“权证抵押+渔业企业+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农户”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建立政府引导、经营主体自筹、社会资金参与的多元化投入机制,为生态渔业发展提供资金保障。
(三)强化宣传引导。要做好生态养鱼发展的宣传动员工作,特别是湖库和稻田生态渔业,要充分调动群众、村集体组织积极性,充分发挥企业在资金和技术上的优势,结合农村三变工作积极培育企业+农户、合作社+农户等模式,示范带动,帮助农户增收致富;认真抓好苗种供应服务工作,确保苗种有效供给。积极培育“稻+鱼,稻+蟹、稻+虾、稻+鳅、稻+鳖”等多种稻鱼养殖模式,增加稻田生态渔业养殖效益。
(四)强化渔政管理。严格执行禁渔期制度,严厉打击毒、电、炸、盗窃等严重破坏渔业资源的行为;加强水产苗种、渔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维护渔业生产秩序。
(五)加强督促检查,促进工作落实。县督办督查局要定期对各乡镇、各部门生态渔业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督查,确保按期完成生态渔业工作任务。对生态渔业工作中推进不力、履职不到位、目标任务未完成的,予以通报批评,并根据相关规定追责问责。
附件:1.开阳县生态渔业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开阳县2020年湖库养殖面积任务分解表
3.开阳县2020年稻田养殖面积任务分解表
附件1
开阳县生态渔业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加快推进我县生态渔业发展,县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开阳县生态渔业发展领导小组。
一、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张勇(县政府副县长)
段红莲(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黄启兆(经开区管委会副主任、县水务局局长)
程华(县政府办副主任)
敖克逊(副科级干部〈借调政府办〉)
徐志然(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成员:刘显明(县公安局政委)
罗吉江(县发改局党组成员)
蔡斌(县工信局副局长)
罗清河(县财政局副局长)
戴先念(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王凤玲(市生态环境局开阳分局副局长)
付毅(县市场监管局四级主任科员)
吴洪(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余国兵(县水务局副局长)
陈真军(县统计局乡镇统计管理办公室主任)
王勇(县商促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罗华剑(县金融办负责人)
李明端(城关镇副镇长)
李堂红(双流镇武装部长)
杨晓武(金中镇副镇长)
毛榜勋(楠木渡镇专职副书记)
王彦(冯三镇副镇长)
周恒举(龙岗镇副镇长)
王雄(花梨镇副镇长)
蒙立华(永温镇副镇长)
唐鸿波(南龙乡人大主席)
余远鹏(龙水乡人大主席)
王富强(米坪乡人大主席)
高照志(禾丰乡党委副书记)
曾忠益(南江乡人大主席)
张国令(高寨乡人大主席)
李烈(毛云乡党委专职副书记)
熊朝成(宅吉乡党委副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农业农村局,由徐志然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生态渔业发展日常事务工作。县农业农村局和县水务局要分别成立生态渔业发展工作专班,指导、督促好全县生态渔业发展工作。
为全力做好全县生态渔业发展工作,特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明确如下:
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生态渔业工作的实施,按照县级目标任务,全面完成生态渔业各项任务。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统筹协调和综合调度,提出产业发展规划、相关技术方案和政策指导意见,指导稻田综合种养、冷水鱼养殖产业发展,抓好稻田养殖示范点创建工作。
县水务局:负责挖掘湖库、山塘生态养殖潜力,指导对适宜养殖的湖库、山塘开展生态渔业养殖,加强水资源管理和利用。
县公安局:负责维护和保障渔业发展治安环境。
县发改局:负责对生态渔业项目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并配合县农业农村局对项目进行管理。
县财政局:负责筹措生态渔业发展县级配套资金。
县统计局:负责渔业产值核算,配合农业部门开展统计业务指导。
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做好生态渔业发展用地指导工作。
县商促局:负责指导做好渔产品市场推广和销售链接等。
县工信局:负责指导生态渔业产业链各个环节技术研究、科技攻关等科技项目的实施工作,加强生态渔业产业科技指导和项目倾斜。
市生态环境局开阳分局:负责渔业生态环境保护政策指导。
县市场监管局:负责配合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制定、修订生态渔业相关标准,加强对有机水产品的监督管理。
县政府金融办:负责引导银行贷款、社会资源参与生态渔业发展,积极申报贵州省绿色产业扶贫投资基金用于发展生态渔业。
附件2
开阳县2020年湖库养殖面积任务分解表
序号 |
乡镇 |
面积(亩) |
备注 |
1 |
花梨镇 |
3870 |
构皮滩水库——开阳库区 |
2 |
龙水乡 |
4850 |
构皮滩水库——开阳库区 |
3 |
米坪乡 |
2630 |
构皮滩水库——开阳库区 |
4 |
冯三镇 |
2230 |
构皮滩水库——开阳库区 |
5 |
楠木渡镇 |
830 |
构皮滩水库——开阳库区 |
6 |
宅吉乡 |
1515 |
构皮滩水库——开阳库区 |
合计 |
15925 |
附件3
开阳县2020年稻田养殖面积任务分解表
序号 |
乡镇 |
面积(亩) |
备注 |
1 |
城关镇 |
800 |
|
2 |
南龙乡 |
500 |
|
3 |
花梨镇 |
800 |
|
4 |
龙水乡 |
500 |
|
5 |
米坪乡 |
400 |
|
6 |
冯三镇 |
500 |
|
7 |
楠木渡镇 |
600 |
|
8 |
宅吉乡 |
200 |
|
9 |
双流镇 |
500 |
|
10 |
永温镇 |
800 |
|
11 |
金钟镇 |
100 |
|
12 |
禾丰乡 |
900 |
|
13 |
南江乡 |
700 |
|
14 |
龙岗镇 |
700 |
|
15 |
毛云乡 |
400 |
|
16 |
高寨乡 |
400 |
|
合计 |
8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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