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开阳县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 - 开阳县人民政府公报
返回上一级

开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开阳县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国办发〔2020〕12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贵州省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黔府办函〔2020〕50号)文件精神,为全面掌握全县自然灾害风险隐患情况,提升全县抵御自然灾害的综合防范能力,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定于2020年至2022年开展全县第一次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查目的和意义

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县情县力调查,是提升自然灾害防治能力的基础性工作。通过开展普查,摸清全县自然灾害风险隐患底数,查明重点地区抗灾能力,客观认识我县各地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水平,为我县有效开展自然灾害防治工作、切实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权威的灾害风险信息和科学决策依据。

二、普查对象和内容

普查对象包括与自然灾害相关的自然和人文地理要素,有关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重点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部分居民等,普查覆盖全县。

根据我县自然灾害种类的分布、影响程度和特征,本次普查涉及的自然灾害类型主要有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气象灾害、水旱灾害、森林火灾等。普查内容包括主要自然灾害致灾调查与评估,人口、房屋、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系统、三次产业、资源和环境等承灾体调查与评估,历史灾害调查与评估,综合减灾资源 (能力)调查与评估,重点隐患调查与评估,主要灾害风险评估与区划以及灾害综合风险评估与区划。

三、普查时间安排

本次普查标准时点为2020年12月31日。2020年为普查前期准备与试点阶段,建立各级普查工作机制,落实普查人员和队伍,开展普查培训,组织开展普查试点工作。2021年至2022年为全面调查、评估与区划阶段,完成全县自然灾害风险调查和灾害风险评估,编制灾害综合防治区划图,汇总普查成果。

四、普查组织和实施

全县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协同任务重、工作难度大。为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开阳县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普查组织实施中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决策。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应急局,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普查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抽调县自然资源、水利、农业农村、统计、气象等相关成员单位业务骨干组成工作专班,实行集中办公。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报领导小组组长审批。领导小组属于阶段性工作机制,不属于新设立的议事协调机构,任务完成后自行撤销。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不刻制印章,因工作需要印发文件,由县减灾委员会、会同县应急管理局联合行文(县应急管理局)代章。

普查工作要按照“全县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各地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组织实施。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普查工作。县应急管理局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县级普查总体方案,做好技术指导、培训、质量控制、信息汇总和分析,充分利用第三方专业力量和已有信息资源,建设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数据库,形成全县普查系列成果。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设立相应的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充分整合已有资源,配强人员队伍,做好本辖区普查各项工作。

五、普查经费保障

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经费以县级财政保障为主,县财政局要进一步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及时安排专项预算,调整资金予以保障。

六、普查工作要求

全县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人员和普查对象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和本次普查的具体要求,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数据,按时填报普查表,确保数据完整、真实、可靠。任何地方、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数据。普查结果要逐级上报,按规定程序报批后对外发布。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在普查中所知悉的涉密资料和数据,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

各级、各部门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和网络等媒体,广泛深入宣传全省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的重要意义和要求,为开展普查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附件:开阳县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

人员名单

2020年10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开阳县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

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为有序推进我县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的开展,特成立开阳县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名单如下:

组长:孙昕(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

常务副组长:成强(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张勇(县政府副县长)

段红莲(县政府副县长)

欧波(县政府副县长)

成员:翟宇鸣(县政府办副主任)

敖克逊(县原扶贫生态移民办副主任<县政府办借用>)

程华(县政府办副主任)

张刚(硒城街道办事处优化营商环境中心

主任<县政府办借用>)

邱彦伟(县委督办督查局负责人)

张爱民(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黄双福(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何耀武(县教育局副局长)

陈方勇(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莫成国(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

李栋(县民政局局长)

杜玉梅(县财政局局长)

张建锋(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陈新(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黄家纯(贵阳市生态开阳分局局长)

杨启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刘俊(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余国兵(县水务局副局长)

徐志然(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卢彪(县商务投资促进局局长)

赵健(县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雷军(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孟敏秀(县统计局局长)

潘咣东(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强勇(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汪义洋(县气象局局长)

王先进(县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胡新欣(县供电局局长)

饶祖国(县铁路护路办负责人)

尹君(开阳公路管理段段长)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开阳县应急管理局,县应急管理局局长张爱民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具体组织、协调我县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相关工作。



  • 扫一扫手机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