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县政府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和《农业农村部关于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2021年农业农村重点工作部署的实施意见》(农发〔2021〕1号)要求,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有力推动乡村振兴及“强省会行动”战略实施,加快构建现代动物防疫体系,切实做好2021年全县非洲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和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有效维护社会公共卫生安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把握防控工作形势
2021年以来,全球动物疫情防控形势仍然保持复杂多变的工作格局,周边邻近国家先后报道发生高致病性禽流感、非洲猪瘟、新城疫、蓝舌病等疫情,我国新疆、广东、山东、青海等多地也通报发生非洲猪瘟、小反刍兽疫、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加之受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带来的异地调运需求等原因影响,我县虽保持了整体防控的平稳可控,但仍面临较强的外部动物疫病防控风险。因此,提供切实有效的动物防疫保障和市场供给既是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提供良好外部环境的客观需要,也是为持续稳定的生产发展保驾护航的必然要求。特别是作为“十四五”开局之年,把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做好做实,更将为进一步提升防疫能力水平、助推乡村振兴、推动现代化治理体系建设提供有力的支撑。
二、突出防疫工作重点,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一)紧盯目标任务,保障基础免疫工作到位
2021年全县春季集中免疫时间定为3月1日至4月20日,秋季集中免疫时间定为9月1日至10月20日。各乡(镇、街道)要紧紧围绕国家、省、市、县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政策和年度强制免疫计划安排,在全力抓好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小反刍兽疫和狂犬病、猪瘟等国家、省强制免疫病种免疫的基础上,科学研判,做好高致病性猪蓝耳病、新城疫的因病设防工作,继续保持全县小反刍兽疫免疫无疫工作成效,确保强制免疫病种群体免疫密度常年保持在90%以上,应免密度达100%,免疫抗体合格率全年保持在70%以上。
(二)坚持常态管理,巩固非洲猪瘟防控成效
各乡(镇、街道)、县直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及县非洲猪瘟防控政策,以高度的责任担当,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坚持常态化防控管理机制,抓好非洲猪瘟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紧盯非洲猪瘟监测排查、清洗消毒、调运监管和禁用餐厨剩余物等防控环节,坚决杜绝因工作不力、监管缺位造成的疫情传播和反弹。同时要进一步提升县级兽医系统实验室非洲猪瘟等疫病检测能力,督促指导屠宰企业按照“批批检、全覆盖”要求规范开展非洲猪瘟自检和留样抽检,并在有条件的规模养殖场着力推进非洲猪瘟无疫小区建设。
(三)夯实防疫基础,强化监测流调技术支撑
各乡(镇、街道)、县直相关部门要继续坚持规模场常年程序化免疫、散养畜禽集中免疫和定期补免相结合的防控技术路线,在严格动物卫生证章标志管理和使用的基础上,全面围绕动物饲养、屠宰、经营、隔离、运输以及动物产品生产、经营、加工、贮藏和兽药生产经营等环节,以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为抓手,依法管理,严格执法,进一步夯实防疫工作基础。同时,突出动物疫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的防控技术支撑作用,坚持免疫抗体监测“飞检”制度,科学开展免疫效果分析评估,准确实施疫情风险预警预报,并围绕地区常见重大动物疫病、牛结节性皮肤病等外来传播动物病种以及城市宠物染疫等可能的风险环节,加强人畜共患病的流行病学调查,科学预防,有效控制,为全县社会经济发展构建稳定良好的外部环境。
(四)调整防疫方针,科学抓好区域疫病净化
各乡(镇、街道)、县直相关部门要准确把握防控要求,按照国家最新规定动物疫病防控方针,积极探索完善有关工作机制。针对不同动物疫病病种,结合辖区工作实际,适时调整有关防治措施,突出预防为主,预防与控制、净化、消灭相结合的工作方向。积极推动无疫区和无疫小区建设,对照《无规定动物疫病管理技术规范》,扩大无疫规模场(小区、养殖合作社)试点建设成果,推进其净化水平向示范标准的全面提升,同时鼓励其它养殖企业积极申报省级和国家级动物疫病净化创建场和示范场。针对布病和结核病监测净化,坚持区域联防联控,严格调运审批、隔离观察、监测阳性扑杀及无害化处理等防治措施,有效降低布病和结核病传播风险。
(五)加强技术培训,提高整体素质
围绕“业务知识、动手能力、服务水平”全面过硬的管理标准,强化技术培训指导,进一步提升防疫工作人员的技术服务能力。一是各乡(镇、街道)要本着因地制宜,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采取请上来与走下去,集中传授与走村入户相结合的方式,组织相关人员,有针对性地开展各项养殖培训活动,建立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定期巡查、适时补免、技术服务制度,提升农民的科技素质,充分发挥养殖业在乡村振兴工作中的积极作用,为乡村振兴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持。二是按照“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要求,继续抓好村级防疫员、畜牧兽医技术干部、养殖场技术负责人的法律法规知识和技术技能培训,促进疫苗台账登记、统计报表填报、免疫动物免疫档案建立等方面实现规范化,疫情报告实现制度化,免疫操作实现标准化。
(六)持续防疫日制度,严格落实补免工作。每月的15日和25日为防疫日,各乡(镇、街道)要认真组织村防疫员抓好牲畜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的补免工作,并于次月2日上午12点前上报补免情况,县农业农村局根据上报情况,开展督促检查,确保防疫日工作落到实处。
(七)强化应急管理,切实提升处置能力。各乡(镇、街道)、县直相关部门要针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短板,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结合实际进一步修订完善相关应急预案,充实健全应急队伍,加强口罩、手套、防护服、消毒药等防疫物资储备,组织开展应急处置演练,不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重要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要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建立健全疫情相关问题线索举报核查制度。严格执行重大动物疫情报告制度,发现疑似疫情,及时报告,规范处置,严防疫情扩散蔓延。
(八)创新服务体系,提高服务水平。各乡(镇、街道)要综合辖区内养殖业技术服务需求和专业技术力量供给等因素,积极培育主体多元、形式多样的防疫专业化组织,不断探索以政府购买服务形式,深入推进强制免疫等工作逐步走向社会化市场化方向。对于规模养殖场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工作,要按照省、市有关工作方案,积极开展试点探索,鼓励符合条件且自愿参与的规模养殖场自主采购疫苗和实施免疫,进一步提高养殖主体参与动物防疫工作积极性。
(九)强化经费保障,筑牢防控体系。各乡(镇、街道)、县直相关部门要按照省农委、省财政厅和省人社厅联合下发的《关于落实基层兽医人员补助政策的通知》(黔农发〔2013〕11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动物防检队伍建设的意见的通知》(筑府办发〔2011〕30号)和《开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阳县村级动物防疫队伍建设方案的通知》(开府办发〔2011〕164号)要求,落实基层动物防疫员劳务补助、保险费用和老兽医人员生活困难补助,加强村级防疫员管理,持续巩固“县、乡、村”三级防疫网格化体系,健全强制免疫副反应死亡补助机制和强制扑杀补助机制,构建以动物疫病监测预警为先导、以动物疫病免疫为基础、以动物疫病区域化管理为依托、以动物卫生监督为保障的防控体系,确保防疫工作顺利开展。
(十)强化动物卫生监管,实现规范管理。一是强化生猪调运监管,进一步落实生猪运输车辆非洲猪瘟监测、备案等管理制度,全面提升生猪运输环节生物安全水平。二是始终注重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做好动物养殖、屠宰、动物诊疗、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经营等场所办证审核及监督管理工作。加大“瘦肉精”检测力度,对辖区内生猪、湖羊、肉牛养殖场、定点屠宰场进行定期抽检,不定期地对进入开阳县境内的动物进行抽检。三是推进畜禽及畜禽产品检疫和追溯体系建设,规范动物卫生证章标志管理和使用。落实票证“专人领取,限量发放,交旧换新,收后核查”制度。强化动物检疫电子出证,全面规范票据填写,落实痕迹化管理。
三、强化督促检查,落实工作责任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县直相关部门要从保障人体健康、维护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建设生态文明城市的高度,把重大动物疫病的免疫工作摆上当前工作的重要日程,加强领导,落实“政府负总责,生产者承担第一责任,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的兽医工作责任体系。坚持“有责必履,失责必问、渎责必究”的工作机制,对因工作不到位引发动物疫情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追究责任。县委督办督查局要按照2021年防疫督查方案牵头做好督查工作,各乡(镇、街道)要定期或不定期派出督查组深入村社、农户和规模养殖场督查防疫进展情况和免疫情况,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消除隐患。
附件:1.开阳县2021年动物防疫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开阳县2021年动物防疫工作督查方案
3.开阳县2021年动物防疫工作考核评分细则
2021年3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开阳县2021年动物防疫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段红莲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程 华 县政府办副主任
成 员:刘 奔 县委督办督查局副局长
罗清河 县财政局副局长
吴 洪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彭 涛 县商促局副局长
赵 冬 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刘明强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
王景俊 县畜牧技术开发服务中心主任
张春江 硒城街道办人大工委主任
曹仁怀 云开街道办人大工委主任
安 琼 紫兴街道办副主任
彭洪江 双流镇党委专职副书记
周恒举 龙岗镇副镇长
索良炫 楠木渡镇副镇长
王 彦 冯三镇副镇长
李 丹 永温镇副镇长
肖净艺 金中镇副镇长
王 雄 花梨镇副镇长
张国令 高寨乡人大主席
郝孟友 毛云乡副乡长
曾忠益 南江乡人大主席
高照志 禾丰乡党委副书记
卢万均 南龙乡副乡长
崔 勇 宅吉乡党委副书记
冉崇阳 龙水乡人大主席
王富强 米坪乡人大主席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农业农村局,由主要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吴洪、王景俊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日常事务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督查组和技术小组,督查组由刘奔同志兼任组长,成员由相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技术小组由吴洪同志兼任组长,王景俊同志兼任副组长,成员由陈念、杨琳、何先素、宋俊、黄布敏、王柏林组成。
附件2
开阳县2021年动物防疫工作督查方案
一、检查重点
按照《贵阳市2021年动物防疫工作意见》以及省、市动物防疫工作会议精神,对各乡(镇、街道)集中免疫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检查内容主要包括责任制建立、经费落实、防检措施安排部署及防疫效果等。
二、检查范围
全县所辖18个乡(镇、街道),每个乡(镇、街道)抽查2个行政村中的1—2个自然村寨。
三、检查内容
(一)听取汇报
(二)查阅文件及相关资料
1.政府组织召开会议的签到册及下发的文件;
2.村委安排村干部包片带队打针人员名单;
3.农业服务(发展)中心安排干部职工包片督查防疫工作人员名单;
4.农业服务(发展)中心组织防疫技术培训签到册及培训资料;
5.2021年动物防疫经费落实文件及已拨经费凭据;
6.疫苗及动物防疫物资进出库登记台账和管理制度;
7.各阶段免疫自查方案和自查记录;
8.村级免疫档案的建立情况;
9.动物标识管理制度和台账;
10.防疫期间免疫周报表;
11.防疫月报表;
12.官方兽医在岗及检疫工作开展情况。
(三)现查检查
1.防疫物资保存情况;
2.1-2个中小型规模场(户)养殖档案(包括免疫程序、免疫记录、耳标佩戴、消毒记录等);
3.每个乡(镇、街道)2个行政村,每个行政村抽查1-2个自然村寨,每个自然村至少走访5户以上农户,调查免疫注射密度、耳标佩戴,按要求及时间完成免疫接种等情况;
4.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工作开展情况(包括检疫票据电子出证开展情况,出证率等)。
(四)采样
1.采样时间:免疫注射结束后隔21天采样送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各乡(镇、街道)采样任务按照《开阳县2021年高致病性禽流感和口蹄疫等主要疫病监测方案》的监测任务分配表执行。
2.采样要求:
(1)散养户采样,每个行政村都要进行采样;
(2)规模养殖场采样,检测任务分配表中未安排养殖场的乡(镇、街道),每个乡(镇、街道)采猪、牛或羊、禽各1个中小型规模场(中小型规模场(户)指猪存栏50头以上、牛存栏20头以上、羊存栏30只以上、禽存栏500羽以上),采猪血样10份,牛或羊血样5份,禽血样20份;
(3)样品采集登记表必须填写规范(包括动物疫病日常监测和集中监测采样登记表);
(4)采集的猪、牛、羊样本必须登记耳标号。
四、组织形式
由县委督办督查局牵头,县农业农村局配合,抽调相关人员组成督查组,开展督查工作。
五、时间安排
春季动物防疫工作督查时间:2021年4月21日-4月30日;秋季动物防疫工作督查时间:2021年10月21日-10月30日。
六、督查要求
(一)督查组要严格按照督查方案开展检查工作,本着公平、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进行;
(二)被抽查行政村、自然村寨规模场户名单由检查组到乡(镇)后随机抽取;
(三)各乡(镇、街道)按照要求提前准备好检查所需相关的文件、资料、票据等,并组织好采样人员;
(四)根据开阳县2021年动物防疫工作考核评分细则,县委督办督查局分别对各乡(镇、街道)防疫工作目标责任完成情况进行考评,考评结果进行全县通报,并纳入单位当年县政府的目标考核。
附件3
开阳县2021年动物防疫工作考核评分细则
目标 |
内容 |
分值 |
考核办法 |
得分 |
动物防疫工作机制 |
动物防疫工作部署(6分) |
2 |
政府召开会议、签到册、安排意见、实施方案。有得满分,缺1项扣0.5分,扣完为止。 |
|
2 |
由乡(镇、街道)政府牵头,做好防疫督查工作,有督查方案得满1分,开展督查得1分。 |
|||
0.5 |
村组干部包片带队,有人员名单得0.2分,带队打针得0.3分。 |
|||
0.5 |
农业中心干部包片防疫人员名单。有得满分,无不得分。 |
|||
0.5 |
农业中心开展技术培训。有得满分,无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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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
自查方案及自查记录。有自查方案得0.2分,开展自查得0.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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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疫物资 及档案管理(4分) |
1 |
防疫物资台账建立。建立规范得满分,建立不规范或未建不得分。 |
||
1 |
村级免疫档案的建立。建立规范得满分,建立不规范或未建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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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防疫期间免疫周报表。缺报1次扣0.1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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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养殖场免疫档案建立完整规范。规范得满分,不规范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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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防疫密度(18分) |
2 |
饲养犬只的狂犬病免疫工作。实施得2分,未实施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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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口蹄疫应免密度100%,每降1个百分点扣0.2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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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禽流感应免密度100%,每降1个百分点扣0.2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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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小反刍兽疫应免密度100%,每降1个百分点扣0.2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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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猪瘟应免密度100%,每降1个百分点扣0.2分,扣完为止。 |
|||
1 |
耳标佩戴达70%以上,每降1个百分点扣0.1分,扣完为止。 |
|||
1 |
开展补免并按时报送补免情况。缺1个月扣0.1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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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样(2分) |
2 |
完成散养、规模场采样任务得1分,采样单填写规范得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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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疫抗体监测(20分) |
5 |
口蹄疫合格率80%以上,每降1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
||
5 |
禽流感合格率80%以上,每降1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
|||
5 |
小反刍兽疫合格率80%以上,每降1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
|||
5 |
猪瘟免疫抗体合格率80%以上,每降1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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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疫监督 |
出证系统及现场(20分) |
2 |
产地检疫出证率达100%得满分,每降1个百分点扣0.02分。 |
|
2 |
屠宰检疫100%得满分,每降1个百分点扣0.02分。 |
|||
1 |
电子出证规范得满分,不规范扣0.5分。 |
|||
15 |
官方兽医在编在岗开展检疫工作得满分,在岗未开展检疫工作扣5分,无官方兽医在岗扣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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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控制 |
区域内重大动物疫情(3分) |
3 |
未发生,得满分,每发生1个疑似疫点,扣1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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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洲猪瘟防控(4分) |
4 |
有排查方案并按照方案开展工作且数据吻合,得满分。有排查方案得1分;开展排查且数据吻合,得3分。排查数据不吻合1次扣0.1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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禽流感防控(3分) |
3 |
有排查工作方案并有排查记录,得满分。缺1项扣1分,扣完为止。 |
||
防疫经费 |
乡(镇、街道)级财政预算动物防疫经费(20分) |
15 |
村级防疫员补助经费发放到位(查拨款凭证和发放名单)得满分,否则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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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确保2021年乡(镇、街道)级落实免疫副反应死亡补助经费到位并发放到位(查拨款凭证和发放名单),是得满分,否则不得分。 |
解读:《开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动物防疫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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