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相关部门、县域各银行机构、县信安担保机构:
《开阳县金融信贷支持农村产业革命三年行动计划的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各单位,请认真抓好落实。
2020年12月8日
开阳县金融信贷支持农村产业革命三年行动
计划的实施方案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部署,是新时代做好“三农”工作的总抓手,是金融系统开展农村金融服务工作的根本遵循。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和《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关于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银发〔2019〕11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切实加快推进我县农业产业化发展工作,积极争取金融支持农业产业化项目贷款资金,围绕“四带一园”提升发展蔬菜、茶叶、中药材、精品水果和生猪等特色产业(下称各类产业或特色产业),进一步提升现代农业发展水平,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现有产业基础和山地特色,以坝区为纽带,把山坳、坡地、山地串联起来,推动聚点成线、连带成片的规模化种植模式,建成相对集中连片具有特色和资源优势的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推动农村产业“大增效”。
二、目标任务
通过财政引导资金建立信贷风险转贷补偿资金池,引导带动金融机构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获得信贷资金6亿元用于聚焦发展“四带一园”的“4+1+X”特色产业布局,培育出一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以农产品为依托,形成若干具有特色和资源优势的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辐射带动更多的农户发展产业致富,加快农村产业发展,让田园风光、秀美乡村变成“聚宝盆”,全面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
三、基本原则
遵循“党委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金融机构支持、风险可控”的原则,提升金融信贷“输血”功能,构建开阳县金融信贷管理体系,确保农业产业化工作协调有序开展。
四、支持产业布局
按照“四带一园”的整体布局,着力构建永温(沿县道)冯三-楠木渡-宅吉蔬菜、南江-龙岗-高寨-毛云(沿省道)中药材、县城-花梨-龙水-米坪精品水果、县城-南龙-毛云-龙岗茶叶、龙岗-高寨-毛云生猪全产业链“五大规模示范带”,其他农业产业或特色产业按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现有状况分别纳入支持范围。
五、基本要素
(一)扶持对象:分布在各乡(镇)、街道办事处主导产业、特色产业发展的“三农”经营主体,包括种植养殖大户、涉农企业、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等。
(二)贷款用途:用于“三农”经营主体发展“4+1+X”农业产业化等项目的资金需求,即种苗费、肥料费、圈舍建造费、饲养费、管护费以及在产业链条上的贷款需求。
(三)贷款期限:贷款期限为1-3年,到期后根据经营及发展情况可以续贷。
(四)贷款额度:种植养殖大户最高贷款额度原则上不超过50万元,涉农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最高贷款额度原则上不超过200万元。
(五)贷款利率:本次产业贷款利率原则上不得高于金融机构同类贷款利率。
六、实施步骤
(一)建立信贷风险转贷补偿资金池
由县财政局筹集资金划拨县农业农村局,县农业农村局建立信贷风险转贷补偿资金池并完善资金池管理办法,在合作金融机构开设信贷风险转贷补偿资金专用账户。在资金设立初期,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选择银行机构开设专户存放信贷风险转贷补偿资金,根据合作实际情况可选择一家或多家金融机构存放资金。
(二)项目申报审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符合条件的有信贷需求的农村经营主体筛选优质项目向县农业农村局申报;县农业农村局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并将审核通过的企业清单向县金融办推送;县金融办向合作银行机构推送企业清单。
(三)贷前调查及款项发放
合作银行机构按本机构信贷审批程序,完成对企业的信贷调查,提出审贷意见,对审批不通过的农村经营主体名单反馈县农业农村局,对审批通过且无需其他增信措施的确定授信额度并发放贷款;对确需政策性担保机构增信的,确定授信额度形成放贷意向后向县信安担保公司提交业务申请函,县信安担保公司在收到申请函后提出审核意见,将审核结果书面通知合作金融机构,合作金融机构根据审核情况决定是否发放贷款。
(四)贷后管理及风险防控
各合作金融机构负责对获得贷款支持的农业经营主体进行贷后管理,并定期向县农业农村局、县金融办反馈贷后检查和贷款执行情况。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资金的使用及经营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当农业经营主体不能按期还本付息或尚未发生实质逾期但出现经营情况严重恶化或其他重大不利影响需要转贷或预计无法到期偿还本息的,启动信贷风险转贷补偿资金池按程序进行转贷、补偿及核销。
七、保障措施
(一)组织机构。成立开阳县金融信贷支持农业产业化项目领导小组。
副组长:郑 红 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成 员:杜玉梅 县财政局局长
徐志然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杨仕建 人行开阳支行行长
赵福江 县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
潘咣东 县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
罗清河 县财政局副局长
谭兴繁 县基层财政局局长
盛 利 县农业农村局农机中心主任
罗华剑 县金融办负责人
肖德林 县信安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总经理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驻县各金融机构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农业农村局,由盛利、罗华剑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工作。
(二)职责分工
领导小组: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部署相关工作计划,协调解决有关困难和问题。
县农业农村局:确定和变更合作金融机构;建立信贷风险转贷补偿资金池并完善管理办法,在合作金融机构开设信贷风险转贷补偿资金专用账户;核准信贷风险转贷补偿资金的划拨;监督管理开阳县农村经营主体名录库;负责审核符合本办法信贷风险转贷补偿资金支持的管辖范围内的准入,协调各成员单位提交企业信息资料等。重点扶持产业方向,如贷款农村经营主体项目的产业政策评估等;负责联合县人行等部门积极推进建立和完善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信用体系。
县信安担保公司:负责保前调查和担保确认,贷款发放前负责审核“三农”经营主体所提交的申请资料,负责与省农业开发担保公司对接,用足用好上级政策,落实反担保措施。
县金融办:负责协调各金融机构支持农业产业化项目发展信贷产品的政策宣传发动、组织、管理等工作。
县人行:负责督促辖区金融机构及时贯彻上级行发布的宏观信贷指导政策,负责辖区金融机构贯彻实施信贷政策的窗口指导,结合辖区实际,制定信贷政策的具体实施意见。
县财政局:负责按照相关政策筹集农业产业化的信贷风险转贷补偿资金池所需资金。
县税务局:负责提供涉农企业依法纳税,是否有欠税、税收违法行为等信息。
县市场监管局:负责提供涉农企业登记、投资额变动、守合同重信用、违法处罚等企业信息,负责审核符合本办法信贷风险转贷补偿资金支持的涉农经营企业准入,协调各成员单位提交管辖涉农企业信息资料等。
合作金融机构的主要职责:成立专门的服务团队开展此项业务,开辟绿色通道,切实提高工作效率。执行信贷风险转贷补偿资金合作协议,定期向资金管理机构报告有关受贷农村经营主体贷款使用情况与符合条件的农村经营主体开展资金贷款业务,并按相关政策降低企业的贷款成本。依照合作协议承担相应的风险责任。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协调解决农业产业化项目建设中的问题;负责用款人真实性以及还款能力、还款意愿的核查。
(三)保障机制
1.推进信用体系建设。明确“奖惩罚赖”的原则,对于诚实守信,按期还款的用款人,优先考虑续贷或增加贷款额度,对于恶意拖欠资金,形成不良记录的种植养殖大户、涉农企业、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等“三农”经营主体,在县政府网上予以公示,并明确不受理三年内的贷款申请。
2.由财政局按照三年行动计划每年拨付给农业农村局500万元资金用于建立信贷风险转贷补偿基金池。
3.社会公示和联合监督机制。以村为单位,成立村级信用协会,由村级信用协会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贷款发放后,公示的贷款信息,包括发放日期、金额、归还日期等定期更新,共同推进诚信建设。
(四)广泛宣传。各相关部门、相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进村入户围绕“四带一园”的“4+1+X”特色产业布局广泛宣传相关信贷政策、措施、对象、重点、时限、程序,确保政策落实,家喻户晓。
(五)精心组织。县农业农村局和相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认真做好规划,积极扶持,大力推进规模基地乡镇和专业村建设。要办好贷款扶持产业开发样板,摸索经验,以点带面。要加强农民的信用意识教育,加大贷款回收工作力度,积极创建信用乡镇、信用村,信用户。
(六)建立监督检查制度。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县财政局、县金融办配合,按照有关要求,加强对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整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对虚报、冒领、套取、挪用信贷资金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依规从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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