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府办函〔2021〕95号开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开阳县城市生活污水治理整改提升三年行动 工作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 - 开阳县人民政府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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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府办函〔2021〕95号开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开阳县城市生活污水治理整改提升三年行动 工作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

各街道办,县直各有关工作部门:

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开阳县城市生活污水治理整改提升三年行动工作方案(2021-2023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1年8月11日

开阳县城市生活污水治理整改提升三年行动

工作方案(2021-2023年)

为加快补齐我县城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短板,进一步完善雨污分流系统,提质增效,达到污水管网全覆盖,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坚决打赢水污染防治攻坚战,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为守好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把水环境污染突出问题整治作为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大政治任务和民生工程,着力解决好城市生活污水治理问题。

二、组织领导保障

为保障开阳县城市生活污水治理整改提升工作方案的有序实施,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特成立开阳县城城市生活污水治理整改提升工作领导小组,推进城市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孙  昕(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

副组长:夏世飞(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张  勇(县政府副县长)

欧  波(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胡宏亮(县政府办主任)

王小红(县委督办督查局局长)

黄双福(县发改局局长)

杜玉梅(县财政局局长)

黄家纯(市生态环境局开阳分局局长)

唐  昊(县水务局局长)

陈  新(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杨启成(县住建局局长)

强  勇(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陈方勇(县工信局局长)

张爱民(县应急局局长)

宋俊豪(县棚改办主任)

方春华(开投集团总经理)

万洪斌(贵阳水务集团开阳水务公司总经理)

云开、紫兴、硒城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在县水务局,由欧波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唐昊同志兼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杨启成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成员为市生态环境局开阳分局、县水务局、县住建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有关负责人,负责全面统筹协调处理办公室日常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不作为县委、县政府议事协调机构,工作结束后自行撤销。

三、各成员单位职能职责

县发改局:负责建设项目审批把关,杜绝污染水源项目;负责指导做好污水处理工程项目建设资金的争取工作,并监督规划和计划的执行情况。

县财政局:负责污水处理工程存在问题整改的经费保障。根据实际资金需求,将不足部分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落实资金。

县水务局:负责统筹县城市生活污水治理整改提升工作、城镇(乡)集镇生活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及运营监管,配合县住建局完成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工程相关规划工作。 

县自然资源局:负责指导城镇排水规划、城市生活污水处理规划编制工作及项目推进,负责工程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并积极配合相关工作。

县住建局:负责城镇(乡)排水、城镇污水处理综合管网布局专项规划;负责市政排水管网及小区排水管网建设的监督管理;负责城市污水管网提质增效工作;负责指导完善市政污水工程建设程序、工程质量监督等工作。

县综合执法局:负责城区内河道入河排污执法管理,对污水乱排、环境卫生管理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执法处置;负责县城区市政排水管网的日常维护管理,指导乡镇做好市政排水管网的维护和管理;负责污水排入污水管网的排水许可审批和监管等工作。

市生态环境局开阳分局:负责指导和督促项目业主完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有关手续及运行监督、污泥处置、入河排污口设置等工作;负责对各污水处理厂的水质进行监督性监测等工作。

县委督办督查局:负责城镇(乡)集镇污水处理工程存在问题整改推进情况的督查督办。

县应急局:负责城镇(乡)集镇污水处理工程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指挥等工作。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农村生活污水、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等工作。

县棚改办:负责城镇(乡)集镇范围内棚户区改造项目的排水管网建设,确保雨污分流,合理搭接进入生活污水管网等工作。

各街道办:按照属地原则,负责对辖区内污水乱排、垃圾乱倒等不良习惯的教育和管理,提高末端收集效率,配合做好污水处理工程建设及运行监管等工作。

开投集团:承担县城污水治理整改提升工程的项目业主单位,负责组织实施污水治理项目的竣工验收及移交等相关工作。

贵阳水务集团开阳水务有限公司:负责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管理,确保达标排放。

四、整治任务及措施

(一)强化城区排水规划引领布局

完善南门外片区、苏家坡片区等区域排水规划,完善雨污分流系统,应接尽接,健全排水规划成果,指导县城污水处理工程规划建设,满足城市发展需求。

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水务局、各街道办。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31日

(二)加快推进县城区生活污水管网提质增效工作。

1.加快推进管网排查检测。按照各单位职能职责,由县住建局负责,各街道办配合对市政设施支管网及居住小区雨污管网进行排查和整改,重点是开阳一中至世纪佳苑一带区域、苏家坡片区污水收集管网;由县水务局负责,各街道办配合,对南门外片区、东风水库周边及大坝至三期污水处理厂片区污水收集主管网进行全面排查。建立工作台账,形成书面成果资料。

牵头单位:县水务局、县住建局

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开阳分局、县棚改办、各街道办、开投集团。

完成时限:2021年7月31日

2.加快推进县城区生活污水管网提升改造。根据普查检测结果,由县住建局负责对普查发现的淤塞、错位、混接等问题进行整改,针对外水渗入、塌陷、雨污混流、断头管网、管径不一等问题制定详细整改方案,涉及有关部门配合,梯次实施污水管网提升改造工程,提升进厂污水浓度。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责任单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开阳分局、县棚改办、各街道办、开投集团。

完成时限:2021年8月10日前完成5个重点污水管混接、漏损点整改修复等工作;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城区主次干道配套污水收集管网整改工作;2022年6月10日前完成世纪佳苑排水涵沟治理工作;2022年12月31日前全面完成县城区污水管网建设等工作。

3.加快消除城中村、老旧小区和城乡接合部管网空白区。结合2021年续建、新建城市地块开发、老旧小区改造、市政道路路网等项目建设,针对已排查出的管网空白区,逐一制定切实可行的阶段性或永久性销号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对居住相对分散或近期有地块改造计划区域,可因地制宜先行建设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加大在建项目建设推进力度,加快完善市政配套盲点和薄弱地区雨污收集管网,确保2021年底基本消除城中村、老旧城区和城乡接合部管网空白区、消除生活污水直排口等问题。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责任单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棚改办、各街道办、市生态环境局开阳分局。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31日

(三)加快县城第三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建设进度,满足城市发展需求。

加快推进县城第三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项目建设,新增城市生活污水日处理能力0.3万吨,满足污水处理需求。

牵头单位:县水务局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开阳分局、开投集团、贵阳水务集团开阳水务公司。

完成时限: 2021年12月31日

(四)加快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建设。

对全县所有污水处理厂(已建、新建、在建)的污泥含水率、处置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启动污泥干化处置项目,确保污泥处置合规、合法。

牵头单位:县水务局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开阳分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贵阳市水务集团开阳水务公司。

完成时限:2023年6月30日

(五)做好城区污水管网移交工作。

由县综合执法局负责制定城区污水管网移交方案,做好县城区污水管网现状移交工作,进行专业运行维护和管理。

牵头单位:县综合执法局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水务局、县棚改办、开投集团、各街道办。

完成时限:2021年8月31日

(六)全县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运营管理。

做好全县污水处理厂一体化运营工作,督促相关业主单位完善污水处理厂移交资料,做好污水处理厂移交工作。

牵头单位:县水务局

责任单位:贵阳水务集团开阳水务公司、绿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开投集团。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31日

(七)持续加强和巩固提升贯城河治理工作。

县水务局牵头负责对贯城河沿线进行再排查,并对排查出来的问题进行整改,控源截污,改善河道水质;县住建局负责县地下空间人防工程施工影响断面排查及整改;贵阳市生态环境局开阳分局负责水质监督性监测及黑臭水体治理工作;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牵头负责贯城河沿线污水垃圾、环境卫生等管控、乱搭乱建等管控,并建立长效机制,云开、紫兴、硒城街道办事处配合,确保河道水环境质量。

牵头单位:县水务局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开阳分局、各街道办、开阳城源工贸有限公司。

完成时限:贯城河沿线环境卫生管控时限为长期坚持,排查及巩固提升工程为2021年9月15日前。

(八)依法强化排水户排水许可管理等工作。

1.建立县城区排水准入机制。用好排水许可证管理手段,全面实施城区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制度。规范生活污水接入,依法规范接入市政污水管网,应接尽接,严禁污水直排。

牵头单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开阳分局、各街道办。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31日前

2.强化排污口源头监管。由属地街道办负责,对排水户进行全面清理和排查,建立台账,对排查发现应办未办“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的单位,限期进行办理,限期未完成申报办理的或拒不申报办理的将依法进行行政处罚,并对存在的错接乱接、雨污混流等问题责令限期整改;对列入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管理范畴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排水行为进行全面监管,县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会同相关执法部门联合开展排水许可专项执法检查,对排水户未按照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规定排放污水的,按《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实施行政处罚,并对发现问题责令限期整改。

牵头单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开阳分局、各街道办。

完成时限:2022年6月30日前

3.对汇入(接入)中心城区贯城河外的其他排污管(口)进行监测统计,建立工作台账,强化日常监管。检测排查发现应办未办“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或“排污许可证”行为的,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并责令限期整改。

牵头单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开阳分局、县住建局、各街道办。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31日前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责任单位要切实履行开阳县城市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方案工作职责,强化统筹调度,压紧压实责任,逐一明确具体工作实施单位,对标对表制定推进计划、方案,将此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确保按时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二)强化督促指导。各牵头单位要切实履行督促指导职责,建立健全检查调度机制,加大实地暗访检查力度,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对工作落实不力、进展滞后的单位予以约谈、提醒,必要时报请县委督办督查局进行通报、挂牌督办。

(三)强化资金保障。县住建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水务局、各街道办要加大资金投入,积极争取中央、省级、市级补助资金或专项债资金,积极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完善区域范围内管网设施维护和运营。

(四)强化信息报送。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要明确联络员,专门负责方案整改调度工作,于每月25日前将工作推进情况报县城市生活污水治理整改提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城市生活污水治理整改提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协调调度相关工作、重大事项,并及时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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