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府任〔2024〕6号 开阳县人民政府关于罗丹同志任职的通知 - 开阳县人民政府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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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府任〔2024〕6号 开阳县人民政府关于罗丹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云开、硒城、紫兴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

根据《中共开阳县委关于罗丹同志任职的通知》(开干任〔2024〕67号)文件精神,经2024年4月29日中共开阳县人民政府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罗丹同志任开阳县水务管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2024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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