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府任〔2024〕12号开阳县人民政府关于于洋同志不再担任职务的通知 - 开阳县人民政府公报
返回上一级

开府任〔2024〕12号开阳县人民政府关于于洋同志不再担任职务的通知

开阳县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

根据《中共开阳县委关于于洋同志不再担任职务的通知》(开干任〔2024〕111号)文件精神,经2024年8月6日中共开阳县人民政府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于洋同志不再担任开阳县兴硒农业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职务。

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有关规定程序办理。

开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8月20日

  • 扫一扫手机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