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云开、硒城、紫兴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
根据《中共开阳县委关于曾兴欢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开干任〔2025〕35号)《中共开阳县委关于梅长街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开干任〔2025〕38号)文件精神,经2025年3月28日中共开阳县人民政府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曾兴欢同志任开阳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大数据发展管理局、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县能源局、县国防动员办公室)副局长(公务员任职试用期一年),不再担任开阳县基层财政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曾伟同志任开阳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科学技术局)副局长(公务员任职试用期一年),不再担任开阳县科学技术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梅长街同志任开阳县第三中学校长(试用期一年);
李兴洋同志不再担任开阳县财政局副局长职务。
2025年4月7日
开阳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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