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全民阅读”活动常态化开展,积极推进书香开阳建设,扎实开展“扫黄打非”工作,引导广大群众坚持阅读正版健康书刊,自觉抵制盗版书籍,培养健康的阅读习惯。通过阅读陶冶情操,形成高尚的、正确的道德观,营造积极健康向上的文化环境。特制定本方案如下:
一、活动主题
我们的中国梦·文化进万家——开阳县2024年“硒乡新语·书香开阳”4·23全民阅读推广暨阅读大比武文明实践活动
二、活动时间
2024年4月23日 上午10:00
三、活动地点
云开广场
四、组织形式
主办单位:开阳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
中共开阳县委宣传部
承办单位:县文明办、县文旅局、县新闻出版局、县教育局、县总工会、县科协
协办单位:县文联、县直机关工委、县公安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应急局、县卫健局、县供电局、县融媒体中心、县文化馆、县图书馆、县紫江读书会
五、组织架构
为保证活动顺利开展,特成立活动领导小组如下:
组 长:吴 尧 县委常委、县委宣传部部长
副组长:高君琪 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程 华 县文旅局局长
司仕鹏 县教育局党委委员、副科级督学
成 员:王良弟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刘天周 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政委
刘 军 县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
杨 义 县文联主席
安淑丽 县直机关工委副书记
何思念 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服务中心主任
刘 欣 县文旅局党组成员、文化馆馆长
田 波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尚 著 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梁永洋 县卫健局副局长
余国丙 县科协副主席
李必兴 县融媒体中心总编
杨凤生 县供电局副总经理
各乡(镇、街道)分管负责同志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委宣传部文艺版权科,具体负责各项工作的统筹、协调和各项工作具体实施。
六、活动对象
此次阅读活动设学生组(10支队伍)、教师组(10支队伍)和乡(镇、街道)组(18支队伍)三个组别,学生组和教师组由县教育局统一选送,乡(镇、街道)组由各乡(镇、街道)各选送一支。
七、活动要求
1.参与此次阅读活动的选手,诵读内容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准则,自行选择,时间在5分钟以内,形式不限;
2.活动期间,县教育局,各乡(镇、街道),要充分利用农家书屋、图书分馆、学校图书室、社区图书室等地开展好阅读活动,并收集好相关资料(活动图片、视频、信息简报等),及时报送县委宣传部;
3.参赛选手需填写开阳县2024年“硒乡新语·书香开阳”4·23全民阅读推广暨阅读大比武文明实践活动报名推荐表(附件1、2),于4月20日前报送县委宣传部文艺版权科,如有配乐需活动前报送。
联系人:任冬梅,联系电话:87222902 ,邮箱:836966561@qq.com。
八、奖项设置
此次活动,设学生组、教师组和乡(镇、街道)一等奖各1名、二等奖各2名、三等奖各3名和优秀奖若干名;学生组获得一、二、三等奖的指导老师同步获得优秀指导奖。
九、工作要求
县委宣传部:负责整个活动总体策划和指导协调等工作,负责邀请评委。(责任人:高君琪)
县文旅局:负责安排2名工作人员负责活动现场统分计分工作;负责此次活动的舞台搭建、LED大屏、音响、奖牌(证书)制作及活动现场所需桌椅等工作;(责任人:程 华、刘 欣)
县公安局、县公安交警大队:负责活动现场安保工作;负责活动现场交通秩序维护、车辆停放等工作。(责任人:刘天周)
县供电局:负责活动现场的供电保障工作。(责任人:杨凤生)
县应急局:负责活动现场舞台搭建的指导、安全监督,活动场地及周边的安全监管工作。(责任人:尚 著)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活动当天场地周边卫生保洁工作及活动场地的审批。(责任人:田 波)
县融媒体中心:负责活动期间宣传报道工作和活动主持;(责任人:李必兴)
县卫健局:负责活动现场医疗救护工作。(责任人:梁永洋)
县教育局:负责安排10名学生开展活动现场颁奖的礼仪工作。(责任人:司仕鹏)
附件:
1.开阳县2024年“硒乡新语·书香开阳”4·23全民阅读推广暨阅读大比武文明实践活动报名推荐表(学生组)
2.开阳县2024年“硒乡新语·书香开阳”4·23全民阅读推广暨阅读大比武文明实践活动报名推荐表(教师组和乡(镇、街道)组)
附件1:
开阳县2024年“硒乡新语·书香开阳”4·23全民阅读推广暨阅读大比武文明实践活动报名推荐表(学生组)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照片 | |||
民族 |
学校 |
指导老师 |
||||
联系电话 |
||||||
主 要 事 迹 |
(500字以内) | |||||
推荐 部门 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附件2:
开阳县2024年“硒乡新语·书香开阳”4·23全民阅读推广暨阅读大比武文明实践活动报名推荐表
(教师组和乡(镇、街道)组)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照片 | |||
民族 |
联系电话 |
|||||
详细地址 |
||||||
主 要 事 迹 |
(500字以内) | |||||
推荐 部门 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