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55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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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55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 2022-06-30 来源: 开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字体:[]

严英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设立乡镇街道应急管理机构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市应急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将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乡(镇)应急管理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中共贵阳市委办公厅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深化乡镇机构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筑党办发〔2010〕24号)关于“根据贵阳市的实际情况,为进一步强化乡镇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各乡镇在经济发展办公室加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牌子”以及“乡镇设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作为区(市、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设在乡镇的延伸机构”的精神,开阳县在2011年乡镇机构改革中,统一在各乡镇行政机构经济发展办公室加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牌子,承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应急救援”等工作;单独设立事业机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承担县人民政府授权的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工作。至今,各乡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承担应急管理相关工作。

(二)街道应急管理机构设置情况

2020年,根据《中共贵阳市委、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强化党建引领推进城市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意见》(筑党发〔2019〕33号)、《中共贵阳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阳县设立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有关机构编制事项的批复》(筑编办发〔2020〕120号),开阳县印发了街道“三定”,在行政内设机构公共安全办公室加挂(应急管理办公室),承担应急管理相关职责。事业机构未设置。

二、下步工作

(一)乡(镇)应急管理机构

按照《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十条措施》精神,需加强基层应急管理能力建设,开阳县结合上级要求及实际需要,正研究制定相关方案。在乡(镇)党政机构统一设立应急管理机构,同时设立应急工作事业机构。

(二)街道应急管理机构

为进一步做好开阳县街道应急服务保障工作,根据《关于在开阳县云开等3个街道设立应急工作服务中心的批复》(筑编办发〔2022〕52号),开阳县正按程序设立云开、硒城、紫兴3个街道应急工作服务中心,为所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所属股级事业单位,并明确相应职责。

2022年6月30日       

(附注:公开)

(联系人:陆力;联系电话:872212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