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市场监管局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163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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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场监管局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163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 2022-07-20 来源: 开阳县市场监管局 字体:[]

姚昌瑜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电商行业配送人员管理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县电商行业配送人员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办理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开阳县现有2家网络外卖服务平台,分别为“饿了么”和“美团”,饿了么平台现有入驻食品经营户395户,美团630户,拥有配送人员192人,上述2家平台均已在我局办理备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对网络交易经营者市场主体登记、首页有关信息的公示、信息报送、公平交易、食品安全等方面进行监管。

二、工作开展

一是为规范电子商务的经营行为,县市场监管局对网络交易经营户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是否无照、无证经营,是否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及《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检查辖区抖音平台内粮油经营户2户次,暂未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对网络监管监测平台转发的1条网络交易经营者贵州开阳金丰农业有限公司“未公示证照资质、知识产权保护规则和交易规则及服务协议”信息进行处置,要求经营者进行整改,已整改完毕,已在平台进行回复。

二是按照国家总局和各有关上级部门工作要求以及市场监管需要,结合部门工作职责先后出台了《开阳县网络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开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餐饮网络外卖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开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络餐饮规范提升专项行动”推动措施》《开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网络餐饮食品封签工作方案》等工作方案,成立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重点对法律法规中明确规定的第三方平台义务、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准入、义务等方面加强监管。

三是加强宣传培训,督促建立投诉举报处理制度。近年来,我局举办网络食品安全专项培训会38次,在网络食品专题培训中我局多次就当前网络食品发展形势、网络食品面临的食品安全风险进行了分析,并宣传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网络外卖第三方平台建立投诉举报处理制度,公开投诉举报电话、渠道和方式,对消费者的投诉举报,要及时进行处理,确保消费者合法权益。不定期对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经营行为进行抽查和监测,建立相关管理制度,加强平台内部员工食品安全培训力度。

四是通过开展网络餐饮规范提升专项行动,依据“贵阳市网络餐饮服务监管系统”平台,分析了我县网络餐饮业基本情况,列出高风险网络餐饮外卖单位13家,中风险网络餐饮外卖单位56家,并对此逐户开展现场实地核查,重点查看实体店证照、经营场所环境卫生状况,对已办理证照但未公示到入驻平台的商家,以引导为主,督促其整改落实,并按时复查,对涉嫌无证无照经营的商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进行立案查处,对第三方平台未尽到审核管理义务的,要求其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的将立案查处,同时在开展专项整治和日常监管的过程中对入驻网络外卖第三方平台的食品经营户,就法律法规规定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公示的内容、公示标准等进行宣传和指导。截至目前,已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48份,立案1件,罚款人民币5000元。同时,为加强网络外卖配送过程中的食品安全,组织市场监管局各分局将“餐食封签”推广使用推送至辖区内餐饮经营单位微信群,推进“一餐一签”,至目前我局联合开阳县第三方外卖平台印制共计10余万张“餐食封签”已投放市场。

三、下一步工作

一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及《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加大对电子商务经营行为的监管,依法维护、规范市场监管领域电子商务经营行为。

二是继续做好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严格资质准入,规范许可行为,切实改善外卖实体店经营条件,严格实施原料进货索证索票、验收等食品安全制度,督促网络外卖第三方平台严格执行相关管理制度,履行相关义务,确保消费者线下线上食品消费安全。

开阳县市场监管局       

2022年7月19日      

(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