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41048号党派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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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41048号党派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 2023-07-12 来源: 开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字体:[]

民进贵阳市委:

贵委提出的《关于在小区设置新冠病毒感染者垃圾投放点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市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现就提案答复如下:

新冠肺炎疫情以来,为全面加强生活垃圾和废弃口罩收集转运处置,防止二次污染,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切实做好废弃口罩收集、运输、无害化处置工作,一是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牵头制定了《开阳县新冠疫情防控消杀方案》《开阳县新冠疫情防控期间垃圾收运处置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二是由县卫健局指导各隔离点相关人员按照WS/T367-2012《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WS/T368-2012《医院空气净化管理规范》等要求,开展消毒工作。对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居住场所进行终末消毒,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全程指导,由卫生监督、执法部门或培训合格的人员负责过程评价,疾控部门或有能力的机构按照相关要求抽样开展效果评价。三是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小区垃圾。严格区分涉疫生活垃圾和非涉疫生活垃圾,加强分级管理,涉疫生活垃圾不得混入普通生活垃圾收运,并参照涉疫医疗废物收运处置。涉疫生活垃圾由县卫健局指定专人收集,按照“先消毒,双套袋”要求处理后放在暂存点。暂存点由县卫健局指导设置,远离人群,设置围挡,专人进行管理,涉疫生活垃圾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收集、运输和处置管理。

2022年12月26日,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印发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总体方案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44号),明确从2023年1月8日起,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2023年1月7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方案(第十版)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3〕5号),我县严格按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的要求开展工作。一是加强小区设施配置。在全县53个小区共设置垃圾分类投放点3983个;全县党政机关、医院、学校、商超、农贸市场等公共机构场所设置分类投放点3463个,在我县高铁站、客运站、公园广场、政务大厅出入口、大型超市、26所公厕等人员密集区域规范设置垃圾分类设施312组。分类投放覆盖率为100%。二是全力做好垃圾收运,在全县53个规范小区和散居户布设分类收集收运点55个,定人定车开展垃圾收集运输,配备垃圾清运车辆23辆,收集时密封口袋,严禁破袋、裸露操作,全程采用密闭收集车收集运输,今年以来规范收运生活垃圾23239吨。三是强化重点点位消杀。对重点区域收集前对垃圾袋消毒,收集后对专用桶消毒,运输完对车辆消毒,所有垃圾运往中转站或分拣中心后进行全面消杀,今年以来累计开展设施和公共区域消杀约31.2万㎡。四是规范垃圾处置。按照“无害化”处置的原则,将城区垃圾全部统一运往焚烧发电厂或填埋场进行无害化处理,降低传染风险,今年以来,我县累计无害化处理生活垃圾23239吨。

下一步,我县将持续按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乙类乙管”的相关要求,一是进一步加强小区环境卫生的监管,二是进一步加强小区环卫设施的配置,三是持续加强垃圾清运和相关环节的消杀工作,为广大市民身体健康保驾护航。

(此件公开发布)

2023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