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洪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制定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奖励实施细则或办法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全市工作目标任务的关心,现就提案答复如下:
县委督办督查局按照省、市相关文件精神,正在制定2023年度绩效考核奖励实施方案,明确乡(镇、街道)高于县级职能部门相同考核等次、同等职务职级的平均水平。定稿后将征求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财政局、县人社局等单位意见,并按程序报审,正式行文后按照规定执行,进一步激励我县基层广大干部职工强化责任担当,在“强省会”行动中敢干、实干、快干、会干,助推我县高质量发展。
2023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