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市第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11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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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市第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11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 2023-08-15 来源: 开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字体:[]

王仕飞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大亮化工程建设管理维护力度的建议》已收悉。感谢您对农村亮化工程后续管护问题的关注,现就建议答复如下:

农村亮化工程是一项重要的美化乡村措施,旨在提高农村生活质量,提升农村环境形象。然而,随着工程的推进,后续管护问题逐渐凸显,需要我们共同努力解决。农村亮化工程的目的是通过安装路灯、景观灯等设备,照亮农村道路,美化农村环境。实践证明,这项工程取得了显著的成果,农村道路更加安全,夜晚生活更加多彩,农民生活品质得到了提升。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路灯、景观灯等设备可能会出现损坏、老化等问题。因此,我们需要建立一套完善的后续管护机制,确保农村亮化工程能够长期发挥效益。

一、关于太阳能路灯质量标准的建议

目前我县辖区内暂未发现太阳能路灯生产企业,辖区内没有生产企业对太阳能路灯产品标准进行自我声明公示。经在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目前太阳能灯生产企业大多集中在广州、江浙一带,企业自我声明公示的执行标准NB T34001-2011《太阳能杀虫灯通用技术条件》行业标准、T /ZZB 0547-2018《太阳能便携式LED灯》团体标准,多数太阳能灯标准为企业自己制定的企业标准,县内太阳能灯建设为县人大、县政协、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民宗局、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等建设项目建设部门按照合同进行采购、安装建设、管理维护。县市场监管部门对县辖区内生产、流通领域太阳能路灯产品质量进行监管,保障县内生产、销售的太阳能路灯产品质量安全。

二、关于乡村亮化规划的建议

在规划方面,我们深知规划对农村亮化工程的重要性。我们将根据近期和远期的发展方向,制定详细的路灯建设规划,以适应乡村振兴的战略需求。在实施过程中,我们将充分考虑地形、气候、人口密度等因素,以确保路灯的合理布局和有效照明。开阳全县辖7镇8乡3街道,111个行政村。根据县域村庄分类与布局,结合各村发展需求和实际条件,金中镇9个村不单独编制村庄规划,在金中镇总体规划中进行通则管控。硒城街道的城西村和云开街道的东山村和南中村不单独编制村庄规划,在开阳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进行通则管控。按照编制“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的工作要求,已完成99个行政村村庄规划编制工作,为我县后续农村美化亮化提供了规划指导。

三、关于明确部门管理职责的建议

我县农村路灯安装主要是财政一事一议、旅游基础设施、移民安置等项目,目前共安装太阳能路灯约3260余盏,60%自然村寨实现了路灯亮化。县农业农村、财政局、住建局、文旅局等部门作为项目投资方,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移交乡(镇、街道)进行管理和维护,明确村(居)委会为管护主体,主要做好路灯日常维护和报损,如有损坏情况,上报乡(镇、街道),由乡(镇、街道)向县财政申报维修项目资金进行维修。          

我们感谢您对农村亮化工程后续管护问题的关注和支持。我们将继续努力,为群众创造更加美好的生活环境。


2023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