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华信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促进地摊经济健康发展的建议》已收悉。感谢您对我县地摊经济的关心和支持,根据建议,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完善制度设计,建立齐抓共管监管体系。
我县地摊经济活动经营主体主要为食品、水果摊贩,为规范地摊经济活动中的生产经营行为,有效防控食品安全风险,切实保障食品安全。一是我县制定了《开阳县食品摊贩监督管理实施方案》,对各项工作予以明确,由相关职能部门协调联动,形成合力,突出布局、清理、规范三个环节落实监管全程覆盖。督促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提高食品安全意识。二是我县食品摊贩主要分布在县城区域马头寨集市及各属地乡镇的乡场集市,针对食品摊贩安全监管按照“四个最严”建立了地方政府负总责、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监管体系和社会共治格局。
(二)坚持“放”“管”结合,促进地摊经济发展。
针对“路边摊=脏乱差”的粗放无序状况,我县坚持“放”“管”结合。“放”主要体现在:一是截至目前共改造背街小巷56条,通过改造有效解决了部分背街小巷路面破损、排水设施不完善、环境卫生差、无路灯等问题。二是将停车位纳入“民生实事”办理,新增2000多个公共停车位。三是适当放宽流动早餐车经营时间,夜食烧烤轻微占用公共区域,方便市民用餐。四是疏堵结合设置便民点。通过现场走访和调查,坚持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在不影响市容环境、交通秩序的前提下,因地制宜在城区设置了18个临时售卖点,既规范提供地摊交易场地,又满足市民购买需求。“管”主要体现在:实行包容性监管,采取“教育为主、服务为先”原则,灵活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等非强制行政手段加强城区市容市貌巡查管控,全面落实“721”工作法,为消费者营造舒适的消费环境。一是管理中通过监管部门指导、督促食品摊贩建立执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完善经营配套设施,明确食品安全责任,落实明卡亮证经营,公布投诉举报电话;二是落实日常监管机制。对我县较为集中的夜市摊点集中开展轻工业产品质量监管和服务。以多种形式加强宣传,引导商贩、店外经营者认真履行销售者的义务,规范进货渠道,落实进货查验制度,提示经营者禁止销售无产品名称、厂名、厂址的“三无”产品或商品名称、厂名、厂址等标识不规范的产品。三是开展计量器具检定服务。对辖区涉及地摊经营在用计量器具进行监管,针对地摊经营在用计量器具的特点,督促经营户送检计量器具,完成辖区计量器具检定工作,杜绝缺斤少两伤害群众利益情况。为消费者营造舒适的消费环境。四是要求经营户清扫摊位前后的垃圾,摊位内的商品、物品分区摆放整齐,做到环境卫生整洁,让消费者吃得放心。目前共检查备案食品摊贩60家次,指导经营者完成进货查验不完整、台账不规范18户次,已完成整改。
二、存在的不足
一是目前尚未规划出固定的地摊经营场所,摊贩流动性强,日常经营场所不固定,呈现散、乱的特点,在环境卫生、占道经营等方面,经营户的主体责任意识不强,监管依然存在困难。二是对地摊经济商业化打造欠缺,与当地的本土文化、美食文化缺乏交融,无法形成当地特色。特别像我县非遗文化项目多分布在乡村,距离县城较远,尚未形成非遗地摊文化。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强化部门联动,规范地摊经济经营场所。
联合市场监管局、综合行政执法局、街道属地等相关部门,划定区域作为地摊经济固定经营场所,进一步规范经营时间。指导地摊经济与现代商业文化、当地特色有机结合,形成本土独一无二的地摊经济模式。
(二)坚持“四个最严”,强化摊贩食品监管。以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全面加强摊贩食品安全监管。继续按照《开阳县食品摊贩监督管理实施方案》开展管理,鼓励引导我县食品摊贩守法经营,实行备案,达到规范管理、安全卫生、整洁有序的目标,有效防范食品安全隐患,全面提升我县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三)全面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推动城市管理高质量发展,以服务为先,管理规范,采取便民疏导区域,督促相关部门加大清扫、清运力度等措施,全力保障市容环境秩序,巩固好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各项工作的有序推进,全面提升城市环境、市容秩序、设施运行、智慧化管理水平,促进地摊经济良性发展,让城市更加有序、更接地气、更有温度。
2024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