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42074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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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42074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 2025-08-20 来源: 开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字体:[]


梁昱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城市主干道行人过街措施的提案》收悉。感谢您对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现就提案答复如下:

针对在建小区,没有规划行人过街措施的,与开发商协商,配套建设问题。我县将积极与在建开发单位贵州麒龙集团(开阳)畔山华庭置业有限公司、贵州美联博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协商,分别将在建项目麒龙畔山华庭二期、博雅欣园二期参照《建筑与市政工程无障碍通用规范》进行开发建设,确保新建小区无障碍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重点在道路节点、商业区等区域设计连贯的平面过街通道或立体过街设施。同时联合城管部门协同开展规划方案联审,对未设置行人过街设施的建设项目提出强制性整改意见。明确道路退让区域移交标准,将行人通行需求纳入验收条件。

针对未建项目,在开发阶段就将安全、便利的行人过街措施纳入考虑范围。我县住建部门将联合规划部门在开发阶段需前置规划安全、便利行人过街设施的需求,需通过规划约束、技术规范协同及全周期管控实现系统性落地,通过“规划约束—设计细化—监管强化—政策激励”全链条管理,可确保行人过街设施从开发阶段即实现高标准建设,形成与城市发展相匹配的安全步行体系。

针对道路两侧均为同一小区或同一开发商的,可建议开发商在设计阶段就将行人过街措施与建筑物融合设计问题。我县计划将行人过街设施纳入地块规划条件,明确要求开发商在建筑方案中预留立体过街通道接口或地面安全岛空间,确保与建筑出入口、商业动线无缝衔接。

修建人行过街天桥项目,由于政策调整,目前暂无资金投向,在后续修建人行过街天桥(包含垂直电梯)申报上级专项资金工作中,我县将以系统化思维统筹推进过街基础市政设施建设:一是强化统筹规划,组织县交警大队、综执局、城更中心等部门组建专项工作组,针对路幅宽、车流量大、车速快、人流量大的市政道路开展实地勘察,形成“一点一策”建设方案;二是精准项目包装,将过街基础市政设施有机融入“开阳县城市建设微改造工作”计划,突出其作为交通优化节点的功能价值,同时纳入教育基础设施提升工程范畴,重点强调保障我县中小学生通勤安全的社会效益;三是创新申报模式,采取“市政设施+智慧交通”打捆申报策略,将过街基础市政设施与智能导流系统、无障碍设施廊道等模块组合申报,项目实施后将有效降低交通事故率,同步提升区域城市品质,为过街基础市政设施提供可复制的示范样板。

2025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