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燕达委员:
您提出的《贵阳老小区基础设施设备更新亟待制度破解》收悉。感谢您对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现就提案答复如下:
针对老旧电梯更新工作问题。我县住建部门已按市住建部门指导开展老旧电梯更新工作,现已向上级申请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改造补助资金30万元,业主自筹和通过维修基金弥补16万元。对鸿福佳园小区1栋1单元1号梯、鸿福佳园小区2栋1单元2号梯,共两台进行更换,本项目的实施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及《贵州省电梯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范要求,并紧密贯彻《贵州省城镇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指南(试行)》等地方性政策文件的指导精神。后续我县将深入贯彻国家及地方政府关于老旧社区改造与住宅电梯安全强化的方针政策,依托超长期特别国债等政策性扶持,对社区内运行满十五年及以上的老旧电梯实施全面更新换代,持续推进老旧小区基础设施更新工作,切实提升居民生活品质,确保居住环境的安全性与稳定性。
2025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