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阳县人民政府关于李兴洋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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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阳县人民政府关于李兴洋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9-23 09:35 字体:[]

各乡(镇)人民政府,云开、硒城、紫兴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各县管企业:

根据《中共开阳县委关于李兴洋同志任职的通知》(开干任〔2021〕294号)、《中共开阳县委关于刘启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开干任〔2021〕301号)文件精神,经2021年9月17日中共开阳县人民政府党组会议讨论决定:

李兴洋同志任开阳县财政局副局长(公务员任职试用期一年);

刘启同志任开阳县第一中学校长,不再担任开阳县职业技术学校校长职务;

雷忠富同志不再担任开阳县第一中学校长职务;

唐明刚同志任贵州开阳经济开发区环保安全监管局局长;

何琳璐同志任开阳县园区建设服务中心副主任;

杨勇同志任开阳县园区建设服务中心副主任。

2021年9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