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刘前航同志任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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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刘前航同志任职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12-16 09:00 字体:[]

各乡(镇)人民政府,云开、硒城、紫兴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各县管企业:

根据《中共开阳县委关于刘前航同志任职的通知》(开干任〔2021〕365号)文件精神,经2021年12月10日中共开阳县人民政府党组会议讨论决定:

刘前航同志任开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兼)。

2021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