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云开、硒城、紫兴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
根据《中共开阳县委关于孙江海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开干任〔2022〕201号)件精神,经2022年12月13日中共开阳县人民政府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孙江海同志为开阳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人选;
付 海同志为开阳经开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人选;
岳 勇同志不再担任开阳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职务,保留县管国有企业副职级别待遇;
谢 鑫同志不再担任开阳经开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职务。
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有关规定程序办理。
2022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