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云开、硒城、紫兴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
根据《中共开阳县委关于冯沛洪同志任职的通知》(开干任〔2023〕45号)《中共开阳县委关于王永杰同志不再担任职务的通知》(开干任〔2023〕48号)《中共开阳县委关于司仕鹏等同志正式任职的通知》(开干任〔2023〕50号)《中共开阳县委关于李波同志不再担任职务的通知》(开干任〔2023〕52号) 《中共开阳县委关于李雪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开干任〔2023〕57号)文件精神,经2023年6月16日中共开阳县人民政府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冯沛洪同志任开阳县统计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公务员任职试用期一年);
李雪同志任开阳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开阳县科学技术局、开阳县大数据发展管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王恒同志任开阳县司法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高发同志任开阳县经济发展研究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杨然飞同志任开阳县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唐铭君同志任开阳县云开街道综治服务中心(云开街道网格化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司仕鹏同志正式任开阳县教育局督学(副科级),任职时间、公务员任职时间自2022年4月起算;
张秋艳同志正式任开阳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开阳县科学技术局、开阳县大数据发展管理局)副局长,任职时间自2022年5月起算;
张诗玮同志正式任开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任职时间自2022年5月起算;
段良方同志正式任开阳县房屋征收服务中心副主任,任职时间自2022年5月起算;
王永杰同志不再担任开阳县房屋征收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宋洪梅同志不再担任开阳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职务;
李波同志开阳县城中村棚户区改造办公室副主任职务因机构改革自然免除。
开阳县人民政府
2023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