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云开、硒城、紫兴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
根据《中共开阳县委关于付羽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开干任〔2023〕63号)《中共开阳县委关于何建同志任免职的通知》(开干任〔2023〕72号)《中共开阳县委关于刘孟国同志任职的通知》(开干任〔2023〕74号)《中共开阳县委关于张贵友等同志正式任职的通知》(开干任〔2023〕76号)《中共开阳县委关于张玉梅同志不再担任职务的通知》(开干任〔2023〕78号)文件精神,经2023年7月14日中共开阳县人民政府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付羽同志任开阳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副主任(保留事业正科长级);
何建同志任开阳县公安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不再担任开阳县公安局云开派出所所长职务;
刘孟国同志任开阳县公安局副局长(正科长级)(试用期一年);
张贵友同志正式任开阳县统计局副局长,公务员任职时间自2022年6月起算;
艾德芳同志正式任开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任职时间自2022年6月起算;
李拾军同志正式任开阳县文化和旅游局(开阳县文物局)副局长,任职时间自2022年6月起算;
陆艳同志正式任开阳县旅游发展服务中心主任,任职时间自2022年6月起算;
李妮同志正式任开阳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主任,任职时间自2022年6月起算;
吴坤同志正式任开阳县第三产业发展中心主任,任职时间自2022年6月起算;
张春芳同志正式任开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任职时间自2022年6月起算;
郑静同志不再担任开阳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李烈同志不再担任开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张玉梅同志不再担任开阳县硒产业发展中心副主任职务。
开阳县人民政府
2023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