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府任〔2023〕7号开阳县人民政府关于付羽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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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府任〔2023〕7号开阳县人民政府关于付羽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07-19 15:38 字体:[]

各乡(镇)人民政府,云开、硒城、紫兴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

根据《中共开阳县委关于付羽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开干任〔2023〕63号)《中共开阳县委关于何建同志任免职的通知》(开干任〔2023〕72号)《中共开阳县委关于刘孟国同志任职的通知》(开干任〔2023〕74号)《中共开阳县委关于张贵友等同志正式任职的通知》(开干任〔2023〕76号)《中共开阳县委关于张玉梅同志不再担任职务的通知》(开干任〔2023〕78号)文件精神,经2023年7月14日中共开阳县人民政府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付羽同志任开阳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副主任(保留事业正科长级);

何建同志任开阳县公安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不再担任开阳县公安局云开派出所所长职务;

刘孟国同志任开阳县公安局副局长(正科长级)(试用期一年);

张贵友同志正式任开阳县统计局副局长,公务员任职时间自2022年6月起算;

艾德芳同志正式任开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任职时间自2022年6月起算;

李拾军同志正式任开阳县文化和旅游局(开阳县文物局)副局长,任职时间自2022年6月起算;

陆艳同志正式任开阳县旅游发展服务中心主任,任职时间自2022年6月起算;

李妮同志正式任开阳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主任,任职时间自2022年6月起算;

吴坤同志正式任开阳县第三产业发展中心主任,任职时间自2022年6月起算;

张春芳同志正式任开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任职时间自2022年6月起算;

郑静同志不再担任开阳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李烈同志不再担任开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张玉梅同志不再担任开阳县硒产业发展中心副主任职务。

开阳县人民政府

2023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