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府任〔2023〕16号开阳县人民政府 关于余德福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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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府任〔2023〕16号开阳县人民政府 关于余德福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12-05 10:17 字体:[]

各乡(镇)人民政府,云开、硒城、紫兴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

根据《中共开阳县委关于余德福等同志正式任职的通知》(开干任〔2023〕161号)《中共开阳县委关于张诗玮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开干任〔2023〕163号)文件精神,经2023年11月28日中共开阳县人民政府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余德福同志正式任开阳县公安局副局长,任职时间自2022年10月起算;

金显军同志正式任开阳县园区建设服务中心应急管理服务部副部长,任职时间自2022年5月起算;

张诗玮同志任开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黄勇同志任开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兼);

张刚同志任开阳县房屋征收服务中心副主任,不再担任开阳县硒城街道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宋俊豪同志不再担任开阳县房屋征收服务中心副主任(保留事业正科长级)职务;

刘前航同志不再担任开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兼)职务;

高振同志不再担任开阳县紫兴街道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2023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