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府任〔2024〕1号 开阳县人民政府关于聂小玻等同志不再担任职务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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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府任〔2024〕1号 开阳县人民政府关于聂小玻等同志不再担任职务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01-19 16:03 字体:[]


各乡(镇)人民政府,云开、硒城、紫兴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

根据《中共开阳县委关于聂小玻等同志不再担任职务的通知》(开干任〔2023〕193号)《中共开阳县委关于彭文兴等同志不再担任职务的通知》(开干任〔2024〕7号)文件精神,经2024年1月16日中共开阳县人民政府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聂小玻同志不再担任开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刘春燕同志不再担任开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赵冬同志不再担任开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彭文兴同志不再担任开阳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保留正科级待遇)职务;

谭健同志不再担任开阳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芶洋同志不再担任开阳县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伍健同志不再担任开阳县硒城街道党务政务综合服务中心(硒城街道科技宣传文化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2024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