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云开、硒城、紫兴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
根据《中共开阳县委关于杨然飞同志正式任职的通知》(开干任〔2024〕141号)《中共开阳县委关于潘敛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开干任〔2024〕143号)《中共开阳县委关于王永强等同志不再担任职务的通知》(开干任〔2024〕151号)文件精神,经2024年9月13日中共开阳县人民政府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杨然飞同志正式任开阳县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主任,任职时间自2023年6月起算;
潘敛同志任开阳县园区建设服务中心应急管理服务部部长(副科长级),不再担任开阳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职务;
付春光同志任开阳县硒产业发展中心副主任,不再担任贵州开阳经济开发区富硒农特产业开发中心副主任职务;
杨波同志不再担任开阳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县大数据发展管理局、县能源局)副局长职务;
肖嵩同志不再担任开阳县公安局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大队大队长职务;
陈宾云同志不再担任开阳县园区建设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钱川同志不再担任构皮滩电站开阳库区管理委员会(开阳县开州湖管理委员会)主任职务;
祁连华同志不再担任贵州开阳经济开发区富硒农特产业开发中心主任职务;
王永强同志不再担任贵州开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大数据局局长职务;
丁玲同志不再担任开阳县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副局长职务;
江涛同志不再担任开阳县园区建设服务中心综合协调服务部副部长职务;
刘红卫同志不再担任构皮滩电站开阳库区管理委员会(开阳县开州湖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开阳县人民政府
2024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