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府任〔2025〕11号开阳县人民政府关于谢学俊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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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府任〔2025〕11号开阳县人民政府关于谢学俊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5-08-29 11:14 字体:[]

各乡(镇)人民政府,云开、硒城、紫兴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

根据《中共开阳县委关于谢学俊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开干任〔2025〕89号)《中共开阳县委关于罗丹同志正式任职的通知》(开干任〔2025〕92号)《中共开阳县委关于钱正明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开干任〔2025〕94号)《中共开阳县委关于张惊鸿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开干任〔2025〕96号)文件精神,经2025年8月29日中共开阳县人民政府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谢学俊同志任开阳县园区建设服务中心副主任;

袁长春同志任开阳县园区建设服务中心副主任;

王质宏同志任开阳县园区建设服务中心综合协调服务部部长;

聂小玻同志任贵州开阳经济开发区富硒农特产业开发中心主任;

曾波同志任构皮滩电站开阳库区管理委员会(开阳县开州湖管理委员会)副主任(继续执行试用期);

赵康军同志任开阳县城市更新事务中心副主任;

张惊鸿同志任开阳县人民政府紫兴街道办事处主任;

张秋艳同志任贵州开阳经济开发区科技创新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彭凤英同志任开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保留正科长级);

罗迪同志任开阳县民政局副局长(保留正科长级);

张贵友同志任开阳县大数据发展管理局局长、开阳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局长、开阳县能源局局长、开阳县国防动员办公室主任;

罗鹏同志任开阳县基层财政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雷坤明同志任开阳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司开瑜同志任开阳县农产品质量检测服务中心主任;

钱正明同志任开阳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生态移民局)副局长(公务员任职试用期一年),不再担任开阳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职务;

段良方同志任开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公务员任职试用期一年),不再担任开阳县房屋征收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罗丹同志正式任开阳县水务管理局副局长,任职时间自2024年4月起算;

李华翔同志不再担任开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职务;

郭诗扬同志不再担任开阳县城市更新事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毕玉同志不再担任开阳县人民政府紫兴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张贵友同志不再担任贵州开阳经济开发区科技创新局局长职务;

罗寅珑同志不再担任开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兰文珍同志不再担任开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副局长职务。

开阳县人民政府

2025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