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厅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转发《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执业考试和全国演出经纪人员资格认定考试有关考试考务费事项的通知》的通知(黔财非税〔2021〕15号),详情见附件。
附件:省财政厅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转发《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执业考试和全国演出经纪人员资格认定考试有关考试考务费事项的通知》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