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各部门,成都铁路局贵阳办事处,市属各行业协会商会,各区(市、县)发改局、市场监管局、民政局、财政局:
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政府职能深刻转变,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确保市场主体平稳健康发展,根据《省市场监管局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等收费监管的通知》(黔市监办发〔2020〕42号)、《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2020年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的通知》(黔府办发〔2020〕12号)要求,现就清理行业协会商会收费和加强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等收费监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清理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
(一)严格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管理
1.要合理设置会费档次。一般不超过4级,对同一会费档次不得再细分不同收费标准。会费以产销量、企业规模等为基数按比例收取的,应当合理设置会费上限,明确每一级会费的金额。会费不得重复收取,行业协会商会总部及分支(代表)机构不得向一家会员企业重复收取会费,行业协会商会收取会费应同时明确所提供的基本服务具体内容,提供基本服务不得再另行向会员收取费用。
2.取消不合理收费。各行业协会商会要对除会费外的其他收费进行清理规范,取消违规收费项目、降低收费标准;取消不合理的会议、培训、赞助、评比表彰等活动,严格控制各种会议、培训、赞助、评比表彰等活动的规模、范围,做到不收费或低收费。
(二)完成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
市直各部门及下属单位有未完成与所属行业协会商会脱钩工作的,要尽快完成脱钩工作,以促进行业协会商会规范健康发展。
二、加强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等收费监管
(一)加强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管理
审批部门在开展行政审批时,没有法律、法规、规章等依据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各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委托中介服务机构提供服务。原行政审批事项已取消的,涉及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一律取消,原保留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的依据已调整或取消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一律取消。
(二)严禁违规增加申请人负担
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指定中介服务机构,对具备相应资质的各类中介服务机构提供的服务,只要取得的资质无从业区域限制,审批部门应当同等对待。审批部门在审批过程中委托相关机构开展技术性服务时,必须通过竞争的方式委托开展,相关费.用列入部门预算,不得增加或变相增加申请人的义务和费用支出。审批部门所属事业单位、主管的社会组织及其举办的企业,不得开展与本部门行政审批相关的中介服务,需要开展的应转企改制或与主管部门脱钩,不得借助行政权力垄断经营,违法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市场主体接受中介服务。
(三)切实规范中介服务收费
对于市场发育成熟、价格形成机制健全、竞争充分规范的中介服务事项,一律通过市场调节价格,按照公平、合法、诚实信用的原则确定服务收费标准。中介服务机构应当明确办理法定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的条件、流程、时限、收费标准,落实明码标价和收费公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为委托人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严禁中介服务机构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取费用、扩大收费范围、减少服务内容等变相提高收费标准,在价外或合同外加收任何费用,以及相互串通、操纵中介服务市场价格。
三、清理整治部分重点领域收费行为
(一)清理整治货物运输领域收费
港口、船公司、物流堆场、熏蒸消毒、铁路货运、水路货运等行业主管部门,要督促港口、船公司、物流堆场、熏蒸消毒单位、铁路货运单位、水路货运单位取消不合理收费,对确需保留的收费,要降低收费标准,建立收费公示制度,未经公示的收费,交费单位可拒绝交纳。
(二)清理整治公用事业领域收费
市级供水、供电、供气行业业务主管部门,要督促供水、供电、供气企业取消不合理收费,对确需保留的收费事项实行清单公示,公示清单包括但不限于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收费对象等内容,收费清单之外的收费,水电气用户可拒绝缴纳。
市场监管部门将对以上两个领域的收费进行监督检查,对价格违法行为依法查处。
四、全面组织开展自查清理
一是各部门应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全面清理规范本部门涉及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严格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求,及时纠正仍然强制申请人提供中介服务结果,以明示、暗示方式推荐或指定中介服务机构等行为,坚决斩断与中介服务机构间利益链条。二是各行业协会商会要对收费情况进行自查,于2020年8月底前全面清理取消违法违规收取的入会费、赞助费、会议费、培训费、评比表彰费等,如有违法违规所得,必须于2020年8月底前完成清退工作。对行业协会商会除会费外的其他收费进行清理规范,取消违规收费项目、降低不合理收费标准。对不按要求清理规范、在专项整治中仍发现有加重企业负担以及举报投诉反映的各类涉企违规收费行为,市市场监管局将依法严肃查处;2020 年底前,市民政局和市市场监管局将对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情况进行抽查检查。
请各部门于8月底前向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报送自查清理情况及本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含事项名称、设定依据、涉及的审批事项等)、是否有未脱钩的行业协会商会情况;各行业协会商会于8月底前向市民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报送自查清理情况(含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收费金额,违法违规收取的入会费、赞助费、会议费、培训费、评比表彰费等及清退情况)。
联系人:市发改委 官文廷 电话: 87989163 邮箱: gywjsf@126. com
市市场监管局 张立磊 电话: 87989171 邮箱: 749815689@qq. com
市财政局 赵明耀 电话: 85806815 邮箱: 3037085894@qq. com
市民政局 沈驰 电话: 85832746 邮箱: shenchi@guiyang. gov. cn
贵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贵阳市市场监管局
贵阳市财政局
贵阳市民政局
2020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