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直各部门、各乡(镇)、街道办:
现将更新后的贵州省的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及收费标准印发给你们,请各部门严格执行。
附件:1.贵州省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
2.贵州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3.贵州省涉煤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生产、销售环节)
4.贵州省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开阳县财政局
2022年1月4日
附件1
贵 州 省 政 府 性 基 金 目 录 清 单
序号 |
项 目 名 称 |
资金管理方式 |
政 策 依 据 |
收费标准 | |
1 |
铁路建设基金 |
缴入中央国库 |
国发[1992]37号,财工字[1996]371号,财工[1997]543号,财综[2007]3号 |
3.85分/吨公里 | |
2 |
民航发展基金 |
缴入中央国库 |
国发〔2012〕24号,财综[2012]17号,财税[2015]135号,财税[2019]46号,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20年第11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8号,财税[2020]72号,发改运行〔2021〕602号 |
航空旅客:国内航班50元/人次,国际和地区航班出境70元/人次。 | |
3 |
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 |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
财综[2009]90号,财综[2010]97号,财税[2010]44号,财税[2015]80号,财办税[2015]4号,财税〔2017〕51号,财办税〔2017〕60号,财税〔2018〕39号,黔财非税〔2010〕21号,黔财非税〔2017〕37号,财税[2019]46号,财税[2020]9号 |
1.125厘米/千瓦时 | |
4 |
水利建设基金 |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
财综字[1998]125号,财综[2011]2号,财综函[2011]33号,财办综[2011]111号,财税函[2016]291号,财税[2016]12号,财税[2017]18号, 财税[2020]72号, |
在相关税费中按一定比例提取,不对社会征收。 | |
5 |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
缴入地方国库 |
国发[1998]34号,财综函[2002]3号,贵州省人民政府令154号,财税[2019]53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 商务部 卫生健康委公告2019年第76号 |
(一)在贵阳市南明区、云岩区、小河区以及金阳新区城市规划区和贵阳高新技术开发区,新建、扩建经营性房屋建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90元;新建、扩建生产性设施和机关行政办公楼,每平方米建筑面积70元;新建、扩建住宅和公益服务性房屋建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50元。贵阳市其他县(市、区)人民政府所在地城市规划区执行本条第(三)项确定的征收标准。 | |
6 |
教育费附加 |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发[1986]50号(国务院令第60号修改发布),国发明电[1994]2号、23号,国发[2010]35号,财税[2010]103号,财税[2016]12号,贵州省人民政府令145号,黔财非税〔2014〕8号,黔财税[2019]4号,财税[2019]13号,财税[2019]21号,财税[2019]22号,财税[2019]46号 |
按增值税、消费税税额3%征收。 | |
7 |
地方教育附加 |
缴入地方国库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财综[2001]58号,财综函[2003]2号、9号、10号、12号、13号、14号、15号、16号、18号,财综[2004]73号,财综函[2005]33号,财综[2006]2号、61号,财综函[2006]9号,财综函[2007]45号,财综函[2008]7号,财综函[2010]2号、3号、7号、8号、11号、71号、72号、73号、75号、76号、78号、79号、80号,财综[2010]98号,财综函[2011]1号、2号、3号、4号、5号、6号、7号、8号、9号、10号、11号、12号、13号、15号、16号、17号、57号,财税[2016]12号,贵州省人民政府令145号,黔财非税〔2014〕8号,黔财税[2019]4号,财税[2019]13号,财税[2019]21号,财税[2019]22号,财税[2019]46号 |
按增值税、消费税税额2%征收。 | |
8 |
文化事业建设费 |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
国发[1996]37号,财税字(1997)95号,国办发[2006]43号,财综[2013]102号,财文字[1997]243号,财预字[1996]469号,财税[2016]25号,财税[2016]60号,黔财非税[2019]22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20年第25号 |
2019年7月1日-2024年12月31日,按照提供广告服务、娱乐服务取得的计费销售额的1.5%征收。 | |
9 |
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 |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
《电影管理条例》,国办发[2006]43号,财税[2015]91号,财教[2016]4号,黔财非税〔2016〕3号,财政部 国家电影局公告 2020年第26号 |
电影票房收入的5%。 | |
10 |
旅游发展基金 |
缴入中央国库 |
旅办发[1991]124号,财行[2001]24号,财综[2007]3号,财综[2010]123号,财税[2015]135号,财税[2020]72号 |
20元/人次 | |
11 |
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 |
缴入中央国库 |
《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长江三峡工程建设移民条例》,国发[2006]17号,财综[2006]29号,监察部、人事部、财政部令第13号,财综[2007]26号,财企[2011]303号,财企[2012]315号,财综[2008]17号,财综[2008]29号、30号、31号、32号、33号、35号、64号、65号、66号、67号、68号、85号、86号、87号、88号、89号、90号,财综[2009]51号、59号,财综[2010]15号、16号、43号、113号,财综函[2010]10号、39号,财税[2015]80号,财综[2016]11号,财税[2016]13号,财税[2017]51号,黔财非税〔2017〕37号,黔发改价格[2017]1113号 |
居民生活用电4.2厘/千瓦时;其他各类用电4.7厘/千瓦时。 | |
12 |
地方水库移民扶持基金 |
省级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 |
缴入地方国库 |
国发[2006]17号,财综[2007]26号,财综[2008]17号,财综[2008]29号、30号、31号、32号、33号、35号、64号、65号、66号、67号、68号、85号、86号、87号、88号、89号、90号,财综[2009]51号、59号,财综[2010]15号、16号、43号、113号,财综函[2010]10号、40号,财综[2016]11号,财税[2016]13号,财税[2017]18号,黔财企〔2008〕85号,黔财企〔2012〕16号,财税[2020]58号,贵州省税务局省财政厅公告2020年第24号 |
8厘/千瓦时 |
小型水库移民扶助基金 |
0.5厘/千瓦时 | ||||
13 |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
缴入地方国库 |
《残疾人就业条例》,财税[2015]72号、财综[2001]16号,财税[2017]18号,财税〔2018〕39号,黔财非税〔2016〕57号,黔财非税〔2017〕9号,财政部公告2019年第98号,黔财非税〔2020〕6号 |
2020年1月1日起,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标准上限,按照当地社会平均工资2倍执行。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一是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实行分档减缴政策,其中: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达到1%(含)以上,但未达到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50%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在1%以下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90%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二是在职职工人数在30人(含)以下的企业,暂免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 |
14 |
森林植被恢复费 |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财综[2002]73号,财税[2015]122号,财税[2016]2号,贵州省人民政府令第171号 |
按乔木林地、灌木林地、宜林地等不同类别分别收取10元、6元、3元每平方米,对公益林林地、城市规划区林地、经营性建设项目等按相应倍数征收标准征收。 | |
15 |
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 |
缴入中央国库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财综[2011]115号,财建[2012]102号,财综[2013]89号,财税[2016]4号,财办税[2015]4号 |
1.9分/千瓦时 | |
16 |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 |
缴入中央国库 |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财综[2012]34号,财综[2012]48号,财综[2012]80号,财综[2013]32号,财综[2013]109号,财综[2013]110号,财综[2014]45号、财税[2015]81号,财政部公告2014年第29号,财政部公告2015年第91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41号,海关总署公告2012年第33号 |
根据电器电子产品种类不同,收费区间在7-13元/台。 |
附件2
贵州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一、中央立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编号 |
部门 |
序号 |
收费项目 |
资金管理方式 |
中央政策依据 |
省级政策依据 |
收费标准 |
备注 |
一 |
外交部门 |
|||||||
1 |
认证费(含加急) |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
计价格[1999]466号, |
黔价行事[1999]377号 |
领事认证费(商业文件)100元/份,领事认证费(民事认证)50元/证,代办领事认证费400元/证。加急费50元/份(证)。 |
|||
2 |
签证费 |
|||||||
(1)代办外国签证(含加急,限于各国家机关收取的) |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
财综[2003]45号, |
黔价行事[1999]377号 |
代办签证费(北京)500元/证,代办签证费(临近省市)280元/证,出访一国以上的每证加收50元。加急费20元/证/国。 |
||||
(2)代填外国签证申请表(限于国家机关) |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
财综[2003]45号, |
我省暂未征收该项目。 |
|||||
二 |
教育部门 |
|||||||
3 |
公办幼儿园收费 |
缴入地方国库 |
《幼儿园管理条例》, |
黔价费[2014]41号 |
纳入省、 市级财政管理公办幼儿园的收费标准由市(州)制定;纳入县级财政管理公办幼儿园的收费标准由县(市、 区、 特区)制定。 |
|||
4 |
普通高中学费、住宿费 |
缴入中央和地方财政专户 |
教财[2003]4号, |
黔价费[2013]203号, 黔价费[2010]203号, |
公办普通高中学费标准上限:贵阳市城区650元/每生每学期,其他市(州)所在地及贵阳市郊区500元/每生每学期,县、市(含乡镇)380元/每生每学期。 |
|||
5 |
中等职业学校学费、住宿费 |
缴入中央和地方财政专户 |
财综[2004]4号, |
黔财教[2013]137号 |
学费:我省全面实行免除中等职业教育学费政策。 |
|||
6 |
高等学校(含科研院所、各级党校等)学费、住宿费、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期培训费 |
缴入中央和地方财政专户 |
财教[2013]19号, |
|
1.普通高等学校学费: |
|||
7 |
国家开放大学收费 |
缴入中央和地方财政专户 |
财综[2014]21号, |
黔价费[2009]221号 |
每学分收费标准为50-70元,师范类的在职教师可下浮10%。 |
|||
三 |
公安部门 |
|||||||
8 |
证照费 |
|||||||
(1)外国人证件费 |
价费字[1992]240号, |
|||||||
①居留许可 |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
财综[2004]60号, |
根据居留年限或增减/变更偕行人,收费标准在200-1000元。 |
|||||
②永久居留申请 |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
财综[2004]32号, |
1500元/人 |
|||||
③永久居留身份证工本费 |
缴入中央国库 |
财综[2004]32号, |
300元/证 |
|||||
④出入境证明 |
缴入地方国库 |
公通字[1996]89号 |
100元/证 |
|||||
⑤旅行证 |
缴入地方国库 |
公通字[1996]89号 |
50元/证 |
|||||
(2)公民出入境证件费 |
价费字[1993]164号, |
黔发改收费[2017]1610号 |
||||||
①因私护照 |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
发改价格[2013]1494号, |
黔财非税〔2021〕27号 |
120元/本;自2021年6月1日起,取消普通护照加注收费。 |
||||
②出入境通行证 |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
价费字[1993]164号, |
15元/证(一次有效) |
|||||
③往来(含前往)港澳通行证(含签注) |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
发改价格[2005]77号, |
往来港澳通行证60元/张,前往港澳通行证40元/证。赴港澳签注15-240元/件。 |
|||||
④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限于补发、换发) |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
财税[2020]46号, |
黔财非税〔2020〕23号 |
成人350元/人,儿童230元/人。 |
||||
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
发改价格[2004]334号, |
黔发改收费【2019】1168号 |
电子通行证200元/证,一次有效通行证40元/证。 |
||||
⑥台湾同胞定居证 |
缴入地方国库 |
发改价格[2004]2839号, |
8元/证 |
|||||
⑦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含签注) |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
发改价格[2016]352号, |
黔发改收费[2016]304号, |
电子通行证60元/证,一次有效通行证15元/证。一次有效签注15元/件,多次有效签注80元/件。 |
||||
(3)户籍管理证件工本费(限于丢失、补办和过期失效重办) |
缴入地方国库 |
财综[2012]97号, |
黔价非字[1996]49号 |
|||||
①居民户口簿 |
按集体、城市、农村户口分别收取30、6、3元。 |
|||||||
②户口迁移证件 |
3元 |
|||||||
(4)居民身份证工本费 |
缴入地方国库 |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
黔财非税[2012]7号, 黔财综[2007]34号, |
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工本费免费,丢失补领及损坏换领40元/证,临时居民身份证10元/证。 |
||||
(5)机动车号牌工本费 |
缴入地方国库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
黔价费[2008]183号, |
|||||
①号牌(含临时) |
25-100元/副,临时号牌5元/张 |
|||||||
②号牌专用固封装置 |
1元/个 |
|||||||
③号牌架 |
铁质5元/只,铝质10元/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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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机动车行驶证、登记证、驾驶证工本费 |
缴入地方国库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
黔价费[2008]183号, |
10元/证 |
||||
(7)临时入境机动车号牌和行驶证、临时机动车驾驶许可工本费 |
缴入地方国库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
黔价费[2008]151号, |
10元/证 |
||||
9 |
外国人签证费 |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
计价格[2003]392号, |
黔价费[2003]133号 |
根据签证次数、个人或团体、增减携行人等分类,收费区间在130-635元/人。 |
|||
四 |
民政部门 |
|||||||
10 |
殡葬收费 |
缴入地方国库 |
价费字[1992]249号, |
黔价费[2005]301号, |
殡仪基本服务收费(火化、运尸、骨灰寄存、悼念厅堂租用费等)和城市公益性公墓价格执行政府定价;其他殡仪服务为丧属自愿选择,不得强制收费。 |
|||
五 |
自然资源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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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土地复垦费 |
缴入地方国库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
《贵州省土地管理条例》 |
每平方5-15元。 |
|||
12 |
土地闲置费 |
缴入地方国库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
《贵州省土地管理条例》 |
耕地年产值1-2倍。 |
|||
13 |
不动产登记费 |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
物权法, |
黔发改收费[2017]25号, 黔财非税[2016]55号, |
住宅类不动产登记、车库/车位/储藏室等不动产登记单独核发的收费标准为每件80元;非住宅类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为每件550元。 |
|||
14 |
耕地开垦费 |
缴入地方国库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
《贵州省土地管理条例》 |
全省最低征收标准8000元/亩,交通、水利、教育建设项目按不低于80%缴纳;各市(州)制定本行政区域内征收标准。 |
|||
六 |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
|||||||
15 |
污水处理费 |
缴入地方国库 |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 |
黔府办发[2007]3号, |
设市城市居民每吨不低于0.95元,非居民每吨不低于1.4元;县城、重点建制镇居民每吨不低于0.85元,非居民每吨不低于1.2元。 |
|||
16 |
城镇垃圾处理费 |
缴入地方国库 |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
黔府发[2012]10号 |
按各市州制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
不含企业参与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行的收费 | ||
17 |
城市道路占用、挖掘修复费 |
缴入地方国库 |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
黔城通发[1994]092号 |
1.道路占用收费:根据不同收费项目,占道部分收费标准在0.1元/日.平方米-2元/日.平方米或30-70元/次.平方米;其它部分收费为0.12元/立方米或10-15元/平方米.月或40-60元/根.月或0.3元/日.平方米。 |
|||
七 |
交通运输部门 |
|||||||
18 |
车辆通行费(限于政府还贷) |
缴入地方国库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
黔价费[2009]85号, 黔交公[1995]第20号, |
在高速(一级)公路0.5元/吨.公里基本收费标准基础上,根据不同车型、轴数、桥隧等情况执行不同的收费系数,每条收费公路各区间段执行相应收费标准。2020年1月1日起,全省高速(一级)公路货车计费方式由计重收费统一调整为按车(轴)型收费。 |
|||
八 |
工业和信息化部门 |
|||||||
19 |
无线电频率占用费 |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 |
黔价行事[2000]287号, |
根据蜂窝公众通信、电视台、电台、微波站、地球站等不同类别分别执行相应收费标准。 |
|||
九 |
水利部门 |
|||||||
20 |
水资源费 |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
黔发改收费[2015]50号, 黔价费[2008]114号, |
地表水根据取用水类别,分别收取0.04-0.16元/立方米,大中型水力发电企业0.007元/千瓦时,小型水力发电企业0.004元/千瓦时;地下水根据取用水类别,分别收取0.08-0.32元/立方米;公共官网内自备井按2元/立方米。 |
|||
21 |
水土保持补偿费 |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
省政府第163号令, 黔发改收费[2015]1659号, 黔财非税[2015]21号, |
一般性生产建设项目1.2元/平方米;开采矿产资源的,建设期间为1.2元/平方米,开采石油、天然气以外的矿产资源为0.35元/吨.季度,开采石油天然气等按1元/平方米征收;取土、挖砂、采矿、排放废土等按0.3元/立方米征收。 |
|||
十 |
农业农村部门 |
|||||||
22 |
农药实验费 |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
价费字[1992]452号, |
[1993]黔农(兽)字17号, |
||||
(1)田间试验费 |
每小区60-200元 |
|||||||
(2)残留试验费 |
每个试验15000-17500元 |
|||||||
(3)药效试验费 |
每个试验点750-9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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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 |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
我省暂未征收该项目。 |
||||
十一 |
林业和草原部门 |
|||||||
24 |
草原植被恢复费 |
缴入地方国库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 |
黔财非税〔2020〕45号, |
按不同草地类型执行不同收费标准: |
|||
十二 |
卫生健康部门 |
|||||||
25 |
预防接种服务费 |
缴入地方国库 |
《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 |
黔财非税[2016]10号, 黔价费[2001]377号, |
20元/剂次 |
|||
26 |
鉴定费 |
|||||||
(1)医疗事故鉴定费 |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
黔财非税[2016]10号, 黔价费[2009]181号 |
省级医学会组织的:3500元/例; |
||||
(2)职业病诊断鉴定费 |
缴入地方国库 |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
黔财非税[2016]10号 |
我省暂未征收该项目。 |
||||
(3)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费 |
缴入地方国库 |
《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 |
黔财非税[2016]10号 |
我省暂未征收该项目。 |
||||
27 |
非免疫规划疫苗储存运输费 |
缴入地方国库 |
《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 |
黔发改收费〔2021〕797号, |
10元/剂次 |
|||
十三 |
人防部门 |
|||||||
28 |
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
中发[2001]9号, |
黔人防通字[2015]19号, 黔财非税[2012]28号 |
我省各个市州、县标准不同,收费在800元-1800元/平方米。 |
|||
十四 |
法院 |
|||||||
29 |
诉讼费 |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国务院令481号), |
黔价费[2007]70号 |
一、案件受理费: |
含案件受理费、申请费、其他诉讼费 | ||
十五 |
市场监管部门 |
|||||||
30 |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费 |
缴入地方国库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
黔价费[2011]96号, 黔价费[2008]4号 |
按锅炉、压力容器、电梯、大型游乐设施等设备分类征收,详见黔价费[2008]4号文件,自2011年6月1日起下调10%执行。 |
|||
十六 |
药品监管部门 |
|||||||
31 |
药品注册费 |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 |
黔发改收费[2017]1589号 |
2020年1月1日起,对进入药品特别审批程序、治疗和预防新型冠状病毒肺炎(COVID-19)的药品,免征药品注册费。 |
|||
(1)补充申请注册费 |
1.常规项目:3000元; |
|||||||
(2)再注册费 |
13600元 |
|||||||
(3)加急费 |
我省暂未征收该项目。 |
|||||||
32 |
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费 |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
黔发改收费[2017]1589号 |
2020年1月1日起,对进入医疗器械应急审批程序并与新型冠状病毒( 2019-nCoV)相关的防控产品,免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费。 |
|||
(1)首次注册费 |
42900元 |
|||||||
(2)变更注册费 |
17600元 |
|||||||
(3)延续注册费 |
17600元 |
|||||||
(4)加急费 |
我省暂未征收该项目。 |
|||||||
十七 |
仲裁部门 |
|||||||
33 |
仲裁收费 |
缴入地方国库 |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
黔价费[2003]221号 |
仲裁案件处理费:争议金额5万元以下,最低不少于1000元;5万元以上按不同档次,收费在0.03%-0.06%至0.5%-1%之间分段计算后累加收取。 |
含案件受理、案件处理 | ||
十八 |
相关行政机关 |
|||||||
34 |
信息公开处理费 |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信息处理费可以按件计收, 也可以按量计收, 均按照超额累进方式计算收费金额。 行政机关对每件申请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适用其中一种标准。 |
||||
十九 |
相关部门考试考务费 |
|||||||
35 |
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职称等考试考务费 |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或财政专户 |
||||||
(一)人社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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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 |
财税[2015]69号, |
黔价费[2001]207号 |
50元/人/科 |
|||||
(2)注册城乡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 |
财税[2015]69号, |
黔价费[2002]126号,黔人社厅通[2019]130号 |
《城乡规划原理》、《城乡规划相关知识》、《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63元/人.科;《城乡规划实务》67元/人.科。 |
|||||
(3)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考试 |
财税[2015]69号, |
黔价行事字[1999]127号, |
60元/人/科 |
|||||
(4)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
财税[2015]69号, |
黔价费[2001]58号 |
50元/人/科 |
|||||
(5)执业药师(中药师)资格考试 |
财税[2015]69号, |
黔价行事字[1997]117号 |
50元/人/科 |
|||||
(6)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
财税[2015]69号, |
黔价行事字[1998]70号 |
客观题55元/人/科;主观题65元/人/科。 |
|||||
(7)一级、二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
财税[2015]69号, |
黔价行事字[1998]70号 |
一级:客观题55元/人/科;主观题65元/人/科; |
|||||
(8)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 |
财税[2015]69号, |
黔价费[2002]255号 |
67元/人/科 |
|||||
(9)初级、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
财税[2015]69号, |
黔价费[2005]121号 |
初级:客观题55元/人/科;主观题65元/人/科; |
|||||
(10)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 |
财税[2015]69号, |
黔价费[2005]121号 |
客观题65元/人/科;主观题75元/人/科。 |
|||||
(11)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 |
财税[2015]69号, |
黔价费[2008]69号 |
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客观题39元/人/科;主观题47元/人/科。 |
|||||
(12)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 |
财税[2015]69号, |
黔价费[2011]34号 |
客观题50元/人/科;主观题55元/人/科。 |
|||||
(13)一、二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 |
财税[2015]69号, |
黔价费[2011]62号 |
一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客观题55元/人/科,主观题60元/人/科;二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60元/人/科。 |
|||||
(14)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 |
财税[2015]69号, |
客观题60元/人/科;主观题65元/人/科。 |
||||||
(二)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
||||||||
(1)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基础考试 |
财税[2015]68号, |
黔价费[2013]236号 |
64元/人/科 |
|||||
(2)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专业考试 |
财税〔2018〕90号, |
黔价费[2013]236号 |
客观题:70元/人/科,主观题:75元/人/科。 |
|||||
(3)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执业资格基础考试 |
财税[2015]68号, |
黔价费[2013]236号 |
64元/人/科 |
|||||
(4)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执业资格专业考试 |
财税〔2018〕90号, |
黔价费[2013]236号 |
暖通空调:客观题68元/人/科,主观题72元/人/科; |
|||||
(5)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执业资格基础考试 |
财税[2015]68号, |
黔价费[2013]236号 |
80元/人/科。 |
|||||
(6)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基础考试 |
财税[2015]68号, |
黔价费[2013]236号 |
61元/人/科 |
|||||
(7)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专业考试 |
财税〔2018〕90号, |
黔价费[2013]236号 |
供配电工程:客观题65元/人/科,主观题69元/人/科; |
|||||
(8)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基础、专业)考试 |
财税[2015]68号, |
黔价费[2013]236号 |
基础考试客观题63元/人/科,专业考试客观题64元/人/科,主观题75元/人/科。 |
|||||
(9)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
财税[2015]68号, |
黔价费[2004]353号 |
综合知识考试55元/人/科,专业知识考试70元/人/科。 |
|||||
(10)注册环保工程师执业资格基础考试 |
财税[2015]68号, |
黔价费[2013]236号 |
56元/人/科 |
|||||
(11)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执业资格基础考试 |
财税[2015]68号, |
黔价费[2013]236号 |
65元/人/科。 |
|||||
(12)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 |
财税[2015]68号, |
黔财非税[2017]43号, |
每人每科60元 |
|||||
(13)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基础、专业)考试 |
财税[2015]68号, |
黔财非税[2017]43号, |
客观题60元/人/科, |
|||||
(14)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基础、专业)考试 |
财税[2015]68号, |
黔财非税[2017]43号, |
主观题75元/人/科 |
|||||
(15)注册机械工程师执业资格基础考试 |
财税[2015]68号, |
上级考试机构尚未开考 |
上级考试机构尚未开考 |
|||||
(16)注册冶金工程师执业资格基础考试 |
财税[2015]68号, |
上级考试机构尚未开考 |
上级考试机构尚未开考 |
|||||
(17)注册采矿/矿物工程师执业资格基础考试 |
财税[2015]68号, |
上级考试机构尚未开考 |
上级考试机构尚未开考 |
|||||
(18)注册石油天然气工程师执业资格基础考试 |
财税[2015]68号, |
上级考试机构尚未开考 |
上级考试机构尚未开考 |
|||||
(19)一级、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考试 |
财税[2015]68号, |
黔财非税[2017]43号, |
一级:客观题:60元/人/科,主观题:120元/人/科。 |
|||||
(20)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基础考试 |
财税[2015]68号, |
黔建人通[2019]125号 |
70元/人/科 |
|||||
(三)卫生健康部门 |
||||||||
(1)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
财税[2016]14号, |
黔发改收费[2015]1380号, |
70元/科 |
|||||
(2)医学博士外语考试 |
财税[2016]14号, |
黔财非税[2016]10号 |
120元/人 |
|||||
(3)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
财税[2016]14号, |
黔价费[2013]54号, |
60元/科 |
|||||
(4)医师资格考试(会同中医局) |
财税[2016]105号, |
黔财非税[2016]67号, 黔价费[2013]58号, 黔价行事[2000]93号, |
执业医师:1.实践技能:临床类和中医类194元/人,口腔类254元/人,公卫类214元/人;2.综合笔试:256元/人。 |
|||||
(四)生态环境部门 |
||||||||
(1)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
财综[2007]41号, |
客观题:45元/人/科; |
||||||
(2)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
财综[2007]41号, |
我省暂未征收该项目。 |
||||||
(3)注册环保工程师执业资格专业考试 |
财税〔2018〕100号, |
黔建人通[2019]125号 |
65元/人/科。 |
|||||
(五)财政部门 |
||||||||
(1)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
价费字[1992]333号, |
黔价费[2006]294号, |
初级、中级每科50元,高级每科60元。 |
|||||
(2)注册会计师考试 |
发改价格[2015]1217号 |
黔价费[2013]69号 |
每科90元。 |
|||||
(六)交通运输部门 |
||||||||
(1)船员(含海船及内河船员)考试 |
价费字[1992]191号, |
按理论、实际操作、初考、补考等进行分类,收费区间在40-450元/人/期。 |
||||||
(2)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 |
财综[2011]10号, |
黔财非税[2017]16号 |
机动车检测维修士:理论考试65元/人/科、实际操作考试57元/人/科;机动车检测维修工程师:理论考试70元/人/科、实际操作考试62元/人/科。 |
|||||
(3)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执业资格专业考试 |
财综[2007]23号, |
黔价费[2013]236号 |
80元/人/科 |
|||||
(4)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含助理试验检测师和试验检测师)考试 |
财税[2018]66号, |
公共基础61元,专业知识根据不同科目收费为61元或68元/科。 |
||||||
(5)勘察设计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专业考试 |
财税[2018]66号, |
客观题:65元/人/科,主观题:69元/人/科。 |
||||||
(七)工业和信息化部门 |
||||||||
(1)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和水平考试 |
发改价格[2015]1217号 |
黔经信信产办[2016]64号 |
65元/每人每科 |
|||||
(2)全国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 |
财综[2011]90号, |
黔价费[2012]82号 |
50元/人/科 |
|||||
(八)水利部门 |
||||||||
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执业资格专业考试 |
财综[2006]37号, |
黔价费[2013]236号 |
65元/人/科 |
|||||
(九)农业农村部门 |
||||||||
执业兽医资格考试 |
财综[2009]71号, |
黔价费[2013]236号 |
兽医全科类:56元/人/科,水生动物类:60元/人/科。 |
|||||
(十)审计部门 |
||||||||
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
价费字[1992]444号, |
黔价费[2006]118号, |
初级、中级62元/人/科,高级70元/人/科。 |
|||||
(十一)教育部门 |
||||||||
教师资格考试 |
财综[2012]41号, |
黔价费[2007]128号, |
笔试60元/人/科,面试200元/人 |
|||||
(十二)公安部门 |
||||||||
驾驶许可证考试 |
发改价格[2004]2831号 |
黔价费[2008]183号 |
根据是否使用计算机(科目一)、是否使用桩考仪(科目二)、是否在专门规范的考场和实际道路参加汽车或其他机动车考试(科目三)等分类,收费区间在30-280元/人次,以上考试皆可免费补考一次。 |
|||||
(十三)司法部门 |
||||||||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考务费 |
财税[2018]65号, |
客观题122元/人,主观题70元/人。 |
||||||
(十四)市场监管部门 |
||||||||
计量专业项目考试(考核) |
财综[2010]77号, |
我省暂未征收该项目。 |
||||||
(十五)新闻出版广电部门 |
||||||||
全国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 |
财综[2008]37号, |
黔价费[2009]141号 |
每人200元。 |
|||||
(十六)统计部门 |
||||||||
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
计价格[2002]964号, |
黔价费[2002]233号 |
初级55元/人/科,中级50元/人/科。 |
|||||
(十七)旅游部门 |
||||||||
导游人员(含中、高级、特级导游人员)资格考试 |
财综[2006]31号, |
黔价费[2013]100号 |
资格考试220元/人; |
|||||
(十八)外文部门 |
||||||||
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 |
发改价格[2015]1217号 |
黔价费[2013]236号 |
1.《笔译综合能力》61元/人/科,《笔译实务》65元/人/科; |
|||||
(十九)知识产权部门 |
||||||||
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 |
财税[2017]8号, |
黔价费[2012]102号, |
科目一、科目二13元/科,科目三17元。 |
|||||
36 |
职业技能鉴定等考试考务费 |
|||||||
(一)人社部门 |
||||||||
职业技能鉴定考试 |
财税[2015]69号, |
黔价费[2007]205号, |
根据不同级别技工、技师以及不同工种分类,收费区间在40-400元/次。 |
|||||
(二)交通运输部门 |
||||||||
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 |
财综[2010]39号, |
黔交运[2016]13号 |
理论68元/人,实际操作92元/人。 |
|||||
(三)工业和信息化部门 |
||||||||
(1)电子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考试 |
发改价格[2015]1217号 |
我省暂未征收该项目。 |
||||||
(2)通信行业特有职业(工种)技术鉴定考试 |
财综[2012]51号, |
黔价费[2013]242号 |
理论科目60元/人/科,实践操作科目:用户通信维修员、测量员等100元/人/科,电力机务员、线务员、网络管理员200元/人/科。 |
|||||
(四)农业农村部门 |
||||||||
农业行业职业技能鉴定考试 |
财综字[1999]127号, |
参照职业技能鉴定考试,根据不同级别技工、技师以及不同工种分类,收费区间在40-400元/次。 |
||||||
(五)公安部门 |
||||||||
(1)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考试 |
财综[2011]59号, |
黔发改收费[2014]1286号 |
初级:260/人次,中级:300/人次 |
|||||
(2)保安员资格考试 |
财综[2011]60号, |
黔价费[2011]237号 |
理论考试30元/人,体能测试50人/人。 |
|||||
(六)卫生健康部门 |
||||||||
(1)卫生行业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考试 |
财税[2016]14号, |
黔财非税[2016]67号, 黔财非税[2016]10号 |
健康管理师(三级):理论考试62元/人.科,操作技能考试400元/人.科。 |
|||||
(2)生殖健康咨询师考试 |
财税[2016]14号, |
黔财非税[2016]10号, |
124元/人。 |
|||||
37 |
教育考试考务费 |
|||||||
(1)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
发改价格[2003]2161号, |
黔价费[2009]67号, |
自学考试报名费37元每生每科,自学考试实践环节考试费40元每生每科。 |
|||||
(2)商务管理和金融管理专业自学考试 |
财综字[1999]110号, |
执行相关文件规定。 |
||||||
(3)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 |
财综字[1999]110号, |
黔价费[2009]67号, 黔价费[2008]63号 |
一级B、一级、二级考务费85元每人每级,三级、四级考务费100元每人每级 |
|||||
(4)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考试 |
财综字[1999]110号, |
黔价费[2009]67号 |
每生每模块85元。 |
|||||
(5)高考(含成人高考)考试 |
价费字[1992]367号, |
黔价费[2012]149号, 黔价费[2010]227号, 黔价费[2008]63号, |
普通高考报名考试费(含高职院校分类招生):130元/每生;成人高考报名考试费100元/每生;普通高考体育类专业报名考试费:100元/每生;普通高考艺术类专业报名考试费:150元/每生;普通高考英语、少数民族语言口试费40元/每生;普通高考适应性测试报名考试费:30元/每生;普通高考体育专业竞赛(电子测试)缺考生测试费:20元/每生;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技术等级标准认定测试费:280元/每生;普通、成人网上录取费:30元/每生;中等职业教育报名考试费:85元/每生;普通高考英语听力考试费:30元/每生。 |
|||||
(6)研究生招生考试 |
教财[2006]2号, |
黔价费[2008]63号 |
研究生报名考试费:180元/生; |
|||||
(7)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 |
发改价格[2008]3699号, |
黔价费[2009]67号, 黔价费[2008]63号 |
四级30元/每人, |
|||||
(8)全国外语水平考试 |
发改价格[2003]2161号 |
每份试卷50元。 |
||||||
(9)专科起点本科入学考试 |
发改价格[2003]2161号 |
每人每科2.5元。 |
||||||
(10)计算机等级考试 |
发改价格[2003]2161号 |
黔价费[2009]67号, 黔价费[2008]63号 |
一级B、一级、二级、三级、四级报名费90元每人每级。 |
|||||
(11)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博士学位水平全国统一考试 |
教财[2006]2号, |
外语水平考试每人100元,学科综合考试每人100元。 |
||||||
(12)全国网络统考考试 |
财综[2008]69号, |
每人每科35元。 |
||||||
(13)普通话水平测试 |
财综[2003]53号,发改价格[2003]2160号 |
黔价费[2004]121号, |
大中专学生20元每人每次, |
|||||
(14)网络教育学生入学考试 |
教财[2006]2号 |
按照省外报考学校收费标准执行。 |
||||||
(15)专升本考试 |
教财[2006]2号 |
黔价费[2008]63号 |
中期选拔报名考试费(专升本):100元/每生 |
|||||
(16)保送生测试 |
教财[2006]2号 |
黔价费[2009]67号 |
保送生测试费:130元每人。 |
|||||
(17)艺术类、体育类学生入学专业测试 |
教财[2006]2号 |
省内150元/人,省外195元/人 |
||||||
(18)高水平运动员以及其他特殊类型学生入学测试 |
教财[2006]2号 |
黔价费[2009]67号 |
280元每生。 |
|||||
(19)自费来华留学生报名考试 |
教外来[1998]7号, |
我省暂未征收该项目。 |
||||||
(20)体育特殊专业招生考试 |
计价格[2000]1553号, |
我省暂未征收该项目。 |
二、省级立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编号 |
部门 |
序号 |
收费项目 |
资金管理方式 |
省级政策依据 |
收费标准 |
备注 |
一 |
交通运输部门 |
||||||
1 |
公路路政赔(补)偿费 |
缴入地方国库 |
黔价费[2009]63号,黔价费[2003]28号,黔价费[2003]113号, |
包含超限货物卸载费、超限货物装卸费、超限货物保管费、超限车辆监护费、路产损害赔(补)偿收费,收费标准分类较多,详见文件黔价费[2009]63号、黔价费[2003]113号。 |
|||
二 |
人社部门 |
||||||
2 |
劳动能力鉴定收费 |
缴入地方国库 |
黔价费[2008]203号 |
因工或患职业病劳动能力鉴定:省级450元/人次,市州级320元/人次; |
|||
3 |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 |
缴入地方国库 |
黔人通[2008]159号,黔价行事字[1998]196号 |
初级80元/人、中级250元/人、高级350元/人。 |
|||
三 |
考试考务费 |
||||||
人社部门 |
4 |
公务员招考考试考务费 |
缴入地方国库 |
黔价费[2010]55号,黔发改收费[2021]102号 |
公务员录用考试费100元/人次,人民警察考试费130元/人次(含公安专业科目)。 |
||
安全生产部门 |
5 |
特种作业人员考核费 |
缴入地方国库 |
黔价费[2008]68号 |
40元/人 |
附件3
贵州省涉煤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生产、销售环节)
序号 |
项目名称 |
政 策 依 据 |
收费标准 |
备注 |
1 |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
国发[1998]34号,财综函[2002]3号,贵州省人民政府令154号,财税[2019]53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 商务部 卫生健康委公告2019年第76号 |
(一)在贵阳市南明区、云岩区、小河区以及金阳新区城市规划区和贵阳高新技术开发区,新建、扩建经营性房屋建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90元;新建、扩建生产性设施和机关行政办公楼,每平方米建筑面积70元;新建、扩建住宅和公益服务性房屋建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50元。贵阳市其他县(市、区)人民政府所在地城市规划区执行本条第(三)项确定的征收标准。 |
|
2 |
教育费附加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发[1986]50号(国务院令第60号修改发布),国发明电[1994]2号、23号,国发[2010]35号,财税[2010]103号,财税[2016]12号,贵州省人民政府令145号,黔财非税〔2014〕8号,黔财税[2019]4号,财税[2019]13号,财税[2019]21号,财税[2019]22号,财税[2019]46号 |
按增值税、消费税税额3%征收。 |
|
3 |
地方教育附加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财综[2001]58号,财综函[2003]2号、9号、10号、12号、13号、14号、15号、16号、18号,财综[2004]73号,财综函[2005]33号,财综[2006]2号、61号,财综函[2006]9号,财综函[2007]45号,财综函[2008]7号,财综函[2010]2号、3号、7号、8号、11号、71号、72号、73号、75号、76号、78号、79号、80号,财综[2010]98号,财综函[2011]1号、2号、3号、4号、5号、6号、7号、8号、9号、10号、11号、12号、13号、15号、16号、17号、57号,财税[2016]12号,贵州省人民政府令145号,黔财非税〔2014〕8号,黔财税[2019]4号,财税[2019]13号,财税[2019]21号,财税[2019]22号、财税[2019]46号 |
按增值税、消费税税额2%征收。 |
|
4 |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
《残疾人就业条例》,财税[2015]72号、财综[2001]16号,财税[2017]18号,财税[2018]39号,黔财非税[2016]57号, |
2020年1月1日起,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标准上限,按照当地社会平均工资2倍执行。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一是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实行分档减缴政策,其中: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达到1%(含)以上,但未达到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50%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在1%以下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90%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二是在职职工人数在30人(含)以下的企业,暂免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
|
5 |
森林植被恢复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财综[2002]73号,财税[2015]122号,财税[2016]2号,贵州省人民政府令第171号 |
按乔木林地、灌木林地、宜林地等不同类别分别收取10元、6元、3元每平方米,对公益林地、城市规划区林地、经营性建设项目等按相应倍数征收标准征收。 |
二、中央立项涉煤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序号 |
收费项目 |
部门 |
中央政策依据 |
省级政策依据 |
收费标准 |
备 注 |
1 |
土地复垦费 |
自然资源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
黔房价调[2001]392号, |
每平方5-15元。 |
|
2 |
土地闲置费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
省政府第15号令, |
耕地年产值1-2倍。 |
||
3 |
不动产登记费 |
物权法, |
黔发改收费[2017]25号, 黔财非税[2016]55号 |
住宅类不动产登记、车库/车位/储藏室等不动产登记单独核发的收费标准为每件80元;非住宅类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为每件550元。 |
||
4 |
耕地开垦费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
黔府办发[2007]101号, |
全省最低征收标准8000元/亩,交通、水利、教育建设项目按不低于80%缴纳;各市(州)制定本行政区域内征收标准。 |
||
5 |
车辆通行费(限于政府还贷) |
交通运输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收费公路管理条例》, 交公路发[1994]686号 |
黔价费[2009]85号, 黔交公[1995]第20号, |
在高速(一级)公路0.5元/吨.公里基本收费标准基础上,根据不同车型、轴数、桥隧等情况执行不同的收费系数,每条收费公路各区间段执行相应收费标准。2020年1月1日起,全省高速(一级)公路货车计费方式由计重收费统一调整为按车(轴)型收费。 |
|
6 |
水资源费 |
水利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
黔发改收费[2015]50号, 黔价费[2008]114号, |
地表水根据取用水类别,分别收取0.04-0.16元/立方米,大中型水力发电企业0.007元/千瓦时,小型水力发电企业0.004元/千瓦时;地下水根据取用水类别,分别收取0.08-0.32元/立方米;公共官网内自备井按2元/立方米。 |
|
7 |
水土保持补偿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
省政府第163号令, 黔发改收费[2015]1659号, 黔财非税[2015]21号, |
一般性生产建设项目1.2元/平方米;开采矿产资源的,建设期间为1.2元/平方米,开采石油、天然气以外的矿产资源为0.35元/吨.季度,开采石油天然气等按1元/平方米征收;取土、挖砂、采矿、排放废土等按0.3元/立方米征收。 |
||
8 |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费 |
市场监管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
黔价费[2011]96号, 黔价费[2008]4号 |
按锅炉、压力容器、电梯、大型游乐设施等设备分类征收,详见黔价费[2008]4号文件,自2011年6月1日起下调10%执行。 |
备注:本目录清单所列范围为煤炭企业财务单独列支的收费基金项目。
附件4
贵州省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中央立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编号 |
部门 |
序号 |
收费项目 |
资金管理方式 |
中央政策依据 |
省级政策依据 |
收费标准 |
备注 |
一 |
公安部门 |
|||||||
1 |
证照费 |
|||||||
(1)机动车号牌工本费 |
缴入地方国库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发改价格[2004]2831号, 计价格[1994]783号, 价费字[1992]240号, 行业标准GA36-2014, |
黔价费[2008]183号, |
|||||
①号牌(含临时) |
25-100元/副,临时号牌5元/张 |
|||||||
②号牌专用固封装置 |
1元/个 |
|||||||
③号牌架 |
铁质5元/只,铝质10元/只 |
|||||||
(2)机动车行驶证、登记证、驾驶证工本费 |
缴入地方国库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
黔价费[2008]183号, |
10元/证 |
||||
(3)临时入境机动车号牌和行驶证、临时机动车驾驶许可工本费 |
缴入地方国库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
黔价费[2008]151号, |
10元/证 |
||||
二 |
自然资源部门 |
|||||||
2 |
土地复垦费 |
缴入地方国库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
黔价房调[2001]392号, |
每平方5-15元。 |
|||
3 |
土地闲置费 |
缴入地方国库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
省政府第15号令, |
耕地年产值1-2倍。 |
|||
4 |
不动产登记费 |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
物权法, |
黔发改收费[2017]25号, 黔财非税[2016]55号, |
住宅类不动产登记、车库/车位/储藏室等不动产登记单独核发的收费标准为每件80元;非住宅类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为每件550元。 |
|||
5 |
耕地开垦费 |
缴入地方国库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
黔府办发[2007]101号, |
全省最低征收标准8000元/亩,交通、水利、教育建设项目按不低于80%缴纳;各市(州)制定本行政区域内征收标准。 |
|||
三 |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
|||||||
6 |
污水处理费 |
缴入地方国库 |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 |
黔府办发[2007]3号, |
设市城市居民每吨不低于0.95元,非居民每吨不低于1.4元;县城、重点建制镇居民每吨不低于0.85元,非居民每吨不低于1.2元。 |
|||
7 |
城市道路占用、挖掘修复费 |
缴入地方国库 |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
黔城通发[1994]092号 |
1.道路占用收费:根据不同收费项目,占道部分收费标准在0.1元/日.平方米-2元/日.平方米或30-70元/次.平方米;其他部分收费为0.12元/立方米或10-15元/平方米.月或40-60元/根.月或0.3元/日.平方米。 |
|||
四 |
交通运输部门 |
|||||||
8 |
车辆通行费(限于政府还贷) |
缴入地方国库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
黔价费[2009]85号, 黔交公[1995]第20号, |
在高速(一级)公路0.5元/吨.公里基本收费标准基础上,根据不同车型、轴数、桥隧等情况执行不同的收费系数,每条收费公路各区间段执行相应收费标准。2020年1月1日起,全省高速(一级)公路货车计费方式由计重收费统一调整为按车(轴)型收费。 |
|||
五 |
工业和信息化部门 |
|||||||
9 |
无线电频率占用费 |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 |
黔价行事[2000]287号, |
根据蜂窝公众通信、电视台、电台、微波站、地球站等不同类别分别执行相应收费标准。 |
|||
六 |
水利部门 |
|||||||
10 |
水资源费 |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
黔发改收费[2015]50号, 黔价费[2008]114号, |
地表水根据取用水类别,分别收取0.04-0.16元/立方米,大中型水力发电企业0.007元/千瓦时,小型水力发电企业0.004元/千瓦时;地下水根据取用水类别,分别收取0.08-0.32元/立方米;公共管网内自备井按2元/立方米。 |
|||
11 |
水土保持补偿费 |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
省政府第163号令, 黔发改收费[2015]1659号, 黔财非税[2015]21号, |
一般性生产建设项目1.2元/平方米;开采矿产资源的,建设期间为1.2元/平方米,开采石油、天然气以外的矿产资源为0.35元/吨.季度,开采石油天然气等按1元/平方米征收;取土、挖砂、采矿、排放废土等按0.3元/立方米征收。 |
|||
七 |
农业农村部门 |
|||||||
12 |
农药实验费 |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
价费字[1992]452号, |
[1993]黔农(兽)字17号, |
||||
(1)田间试验费 |
每小区60-200元 |
|||||||
(2)残留试验费 |
每个试验15000-17500元 |
|||||||
(3)药效试验费 |
每个试验点750-900元 |
|||||||
13 |
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 |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
我省暂未征收该项目。 |
||||
八 |
林业和草原部门 |
|||||||
14 |
草原植被恢复费 |
缴入地方国库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 |
黔财非税〔2020〕45号, |
按不同草地类型执行不同收费标准: |
|||
九 |
人防部门 |
|||||||
15 |
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
中发[2001]9号, |
黔人防通字[2015]19号, 黔财非税[2012]28号, |
我省各个市州、县标准不同,收费在800元-1800元/平方米。 |
|||
十 |
法院 |
|||||||
16 |
诉讼费 |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国务院令481号), |
黔价费[2007]70号 |
一、案件受理费: |
含案件受理费、申请费、其他诉讼费 | ||
十一 |
市场监管部门 |
|||||||
17 |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费 |
缴入地方国库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
黔价费[2011]96号, 黔价费[2008]4号 |
按锅炉、压力容器、电梯、大型游乐设施等设备分类征收,详见黔价费[2008]4号文件,自2011年6月1日起下调10%执行。 |
|||
十二 |
卫生健康部门 |
|||||||
18 |
非免疫规划疫苗储存运输费 |
缴入地方国库 |
《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 |
黔发改收费〔2021〕797号, |
10元/剂次 |
|||
十三 |
药品监管部门 |
|||||||
19 |
药品注册费 |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 |
黔发改收费[2017]1589号 |
2020年1月1日起,对进入药品特别审批程序、治疗和预防新型冠状病毒肺炎(COVID-19)的药品,免征药品注册费。 |
|||
(1)补充申请注册费 |
1.常规项:3000元; |
|||||||
(2)再注册费 |
13600元 |
|||||||
(3)加急费 |
我省暂未征收该项目。 |
|||||||
20 |
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费 |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
黔发改收费[2017]1589号 |
2020年1月1日起,对进入医疗器械应急审批程序并与新型冠状病毒( 2019-nCoV)相关的防控产品,免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费。 |
|||
(1)首次注册费 |
42900元 |
|||||||
(2)变更注册费 |
17600元 |
|||||||
(3)延续注册费 |
17600元 |
|||||||
(4)加急费 |
我省暂未征收该项目。 |
|||||||
十四 |
仲裁部门 |
|||||||
21 |
仲裁收费 |
缴入地方国库 |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
黔价费[2003]221号 |
仲裁案件处理费:争议金额5万元以下,最低不少于1000元;5万元以上按不同档次,收费在0.03%-0.06%至0.5%-1%之间分段计算后累加收取。 |
含案件受理、案件处理 |
开阳县财政局办公室
2022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