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4)45号)有关规定,经汇总市级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和其他单位2022年度部门决算,市本级“三公”经费决算汇总额为140.41万元,比上年140.65减少0.24万元,减少0.17%,减少原因是公车改革后加大车辆公务运行经费控制力度,节能降耗。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比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40.41万元,占100%,比上年140.65减少0.24万元,减少0.17%,减少原因是公车改革后加大控制力度,节能降耗;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0%,比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数0万元,全年预算数0万元,支出决算数0万元。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数为150万元,全年预算数为140.41万元,支出决算为140.41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主要用于车辆燃油费、维修费、保险费、过路费等。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0.41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等。2022年,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0辆,实际使用89辆。
(3)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数为0.05万元,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2022年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
开阳县公安局
2023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