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能
(二)单位机构设置
(三)预算单位构成
(四)单位人员构成
二、单位主要工作任务和政策依据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四、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三)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四)项目支出安排情况
(五)名词解释
五、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附表)
一、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能:1.全面贯彻落实生态环境基本制度。会同有关部门依法拟订生态环境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贯彻生态环境标准、生态环境技术规范。
2.负责生态环境问题监督管理。牵头协调区域内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
3.负责统筹区域内减排目标的落实。贯彻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排污许可证制度的实施,确定大气、水、土壤等纳污能力,提出贯彻实施总量控制的污染物名称和控制指标,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4.负责提出区域内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县级财政性项目资金安排的意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参与指导推动循环经济和生态环保产业发展。
5.负责区域内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贯彻实施大气、水、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污染防治管理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监督指导负责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监督、管理、指导区域大气环境保护工作,实施区域污染联防联控协作机制。
6.协调和监督区域内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贯彻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制度。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等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牵头生物物种(含遗传资源)工作,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工作。
7.负责区域内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落实有关政策、规划和标准,牵头负责核安全工作协调机制有关工作,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监督管理核设施与放射源安全,监督管理核设施、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生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
8.负责区域内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依法承担开发建设区域、规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等相关工作。组织执行贵阳市“三线一单”相关工作。
9.配合管理生态环境监测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统一规划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站点设置。组织对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价、预警预测,组织承建和管理生态环境监测网和生态环境信息网,推动生态环境大数据建设。
10.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贯彻应对气候变化及温室气体减排重大战略、规划和政策,综合协调应对气候变化相关工作。
11.负责区域内生态环境监督和综合执法。组织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检查,查处生态环境违法问题。
12.组织协调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纲要,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
13.结合部门职责,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按规定做好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相关工作,依法促进部门政务数据资源规范管理、共享和开发。
14.负责统筹、协调、监督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承担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5.完成市生态环境局交办的其他任务,协助并做好县委、县政府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的落实。
(二)单位机构设置:贵阳市生态环境局开阳分局是隶属贵阳市生态环境局的二级行政单位。内设3个科室,具体为:综合科、业务一科、业务二科。
(三)预算单位构成:
本单位无下属单位,部门预算即为局本级预算。
(四)单位人员构成:全局核定编制数为13人,全部为机关行政编制。目前,在职及退休人员共计20人,其中:行政在职11人,机关工勤在职1人,行政退休 8人。
二、单位主要工作任务和政策依据
2024年,我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不移实施生态立市战略,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围绕“六个生态”建设,重点聚焦“一城一战一整改”,以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为主线,继续抓好“三磷”问题系统整治,抓好抓实各级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做好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迎检工作,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一)党建工作方面
一是抓思想政治建设。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确保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抓组织建设。进一步丰富党内政治生活,多种多样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支部联建活动,切实增强党员责任感、使命感。三是抓作风建设。通过开展警示教育、提醒约谈,持续不断改进工作作风,促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四是抓制度创新。创新开展“党员包案、党员包企”试点工作,通过选取群众反映强烈、较难协调解决的信访案件和重点问题企业作为工作对象,发挥党员模范带头作用。
(二)文明城市巩固工作方面
一是开展开阳县青龙河流域国家级“两山”示范基地创建。在2023年省级“两山”实践创新基地的基础上,增加南江乡部分流域范围,力争2024年成功创建国家级“两山”实践创新基地。二是扎实开展六五环境日、全国低碳日、全国生态日系列宣传活动,厚植绿色生活理念。三是组织志愿者开展巡河、垃圾分类、节能减排等生态环保志愿服务活动。
(三)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面
1.蓝天保卫战。强化重点区域管控,积极应对极端天气,确保2024年我县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达97%以上,力争环境空气质量较2023年在全省、全市排名上升。2.碧水保卫战。紧盯三磷整治工作成效,超标河流水质改善。3.净土保卫战。以保护土壤环境,减少土壤污染,提高土壤质量,保障粮食安全为目标。4.农村环境整治。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5.固废治理战。持续推进固体废物规范化、减量化、资源化。
(四)环保督察整改工作方面
紧盯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2023年省委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和辖区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为第三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打好基础。
(五)其他重点工作方面
一是督促指导经开区尽快完成工业聚集区规划环评编制报批工作;二是通过开展事前介入服务、生态环境空间咨询服务、项目环评指导服务、纵向与横向沟通服务,为建设项目落地提供环评保障。三是探索开展开阳县经开区环保管家服务,提升园区环境治理水平。四是强化执法监管。五是紧盯辖区生态环境问题,严防环境污染事故。六是做好风险防范,消除环境风险隐患,确保不发生环境突发事件。七是按照市、县有关“强省会”、“高质量”工作要求,统筹做好开阳县强生态专班工作,完成2024年目标任务。八是及时按要求完成市局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本单位无所属单位,本预算仅为本单位预算。
2024年部门收入预算总额461.3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461.32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中:财政拨款收入461.32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单位资金收入0万元。
2024年部门支出预算总额461.32万元,其中:本年支出461.32万元,年终结转结余0万元。本年支出中:节能环保支出461.32万元。
2024年部门收入预算总额比2023年预算减少84.02万元,减少15.4%,主要原因是:2024年预算项目有所减少,项目经费缩减。
2024年部门支出预算总额比2023年预算减少84.02万元,减少15.4%,主要原因是:2024年预算项目有所减少,项目经费缩减。
(二)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额461.3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461.32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61.3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461.32万元,其中:节能环保支出461.32万元。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额均为461.32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84.02万元,减少15.4%,主要原因是:2024年预算项目有所减少,项目经费缩减。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2024年贵阳市生态环境局开阳分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规模为461.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1.84万元,项目支出379.4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较2023年减少84.02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预算项目有所减少,项目经费缩减。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贵阳市生态环境局开阳分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规模为81.84万元。主要用于贵阳市生态环境局开阳分局人员经费和机构正常运转发生的公用经费等方面支出。
1.人员经费:包含在职人员支出和离退休人员支出等,人员经费资金规模为69.84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预算为69.84万元,主要用于贵阳市生态环境局开阳分局开支的临时人员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2.公用经费:资金规模为12万元。其中:商品服务支出预算为12万元,主要反映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本年度包含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贵阳市生态环境局开阳分局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贵阳市生态环境局开阳分局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1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12万元,与上年同口径比较,增减变化情况如下:
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实行总额控制,年初未分配,年度间根据实际情况按照程序审批后据实列支。
2024年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2023年预算数持平,无增减变动。
2024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万元,与2023年预算数持平,无增减变动。
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费均实行总额控制,年初未分配,年度间根据实际情况按照程序审批后据实列支。
四、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2024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1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万元。2024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比2023年同口径预算无增减变动。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3 年12 月31日,本单位固定资产金额713.84万元,分布构成情况为:房屋0平方米,车辆5辆,单价在10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等。
(三) 预算绩效管理情况:2024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9个,涉及财政拨款预算379.48万元。
(四)项目支出安排情况:2024年部门预算中安排的重要项目有2个,一是饮用水源地划分,主要用于对我县供水人口达到千人以上的17个水源地划分保护区或保护范围,金额49.87万元;二是开阳县禾丰民族乡青龙河流域“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工作经费,金额10万元,主要用于开阳县禾丰民族乡青龙河流域“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创建。
(五)名词解释
1.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贵阳市生态环境局开阳分局的基本支出。
2.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项):指贵阳市生态环境局开阳分局在环境保护方面的支出。
3.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监测与监察(款)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项):指贵阳市生态环境局开阳分局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其他用于环境监测与监察方面的项目支出。
4.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其他污染防治(项):指贵阳市生态环境局开阳分局在治理空气污染、汽车尾气、酸雨、污水处理等方面的支出。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因公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