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二、开阳县南江布依族苗族乡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三、开阳县南江布依族苗族乡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绩效目标公开表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四、开阳县南江布依族苗族乡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2025年预算安排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开阳县南江布依族苗族乡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运行经费说明。
(二)开阳县南江布依族苗族乡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三)开阳县南江布依族苗族乡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政府采购情况。
(四)开阳县南江布依族苗族乡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项目支出安排说明。
(五)开阳县南江布依族苗族乡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六)部分专有名词解释。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开阳县南江布依族苗族乡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主要职能:
负责农业农村、林业、水利技术及技术推广、农业机械管理、重大动物疫病防控、野生动物保护等具体工作;负责农业种养殖、畜牧兽医、农田水利建设、饮水安全、防汛抗旱、林业绿化、森林资源保护、森林防火、林业技能推广等具体工作。承办乡党委、乡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开阳县南江布依族苗族乡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为乡镇二级预算单位,属全额财政拨款预算单位。
(三)部门人员构成。
开阳县南江布依族苗族乡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总编制人数22人,在编19人,退休5人,遗嘱0人。
二、开阳县南江布依族苗族乡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开阳县南江布依族苗族乡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2025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 ||||
(本表收入按收入性质填列,支出按政府收支功能分类科目填列至“类”级科目) |
单位:元 | |||
2025年收入 |
2025年支出 |
备注 | ||
项目 |
预算数 |
项目 |
预算数 | |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
7206607.8 |
|||
1.原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
7206607.8 |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
2.原预算外转一般公共预算管理资金收入 |
二、外交支出 |
|||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
三、国防支出 |
|||
三、财政专户管理非税收入 |
四、公共安全支出 |
|||
四、事业收入 |
五、教育支出 |
|||
五、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
六、科学技术支出 |
|||
六、其他收入 |
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
|||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508173.08 |
|||
九、卫生健康支出 |
243010.72 |
|||
十、节能环保支出 |
||||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
||||
十二、农业农村支出 |
6174168 |
|||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
||||
十四、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
||||
十五、商业服务等支出 |
||||
十六、金融支出 |
||||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
||||
十八、自然资源海洋气象支出 |
||||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
281256 |
|||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
||||
二十一、国有资本经营支出 |
||||
二十二、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
||||
二十三、预备费 |
||||
二十四、其他支出 |
||||
二十五、转移性支出 |
||||
二十六、债务还本支出 |
||||
二十七、债务付息支出 |
||||
二十八、债务发行费用支出 |
||||
本年收入合计 |
7206607.8 |
本年支出合计 |
7206607.8 |
|
上年结转 |
结转下年 |
|||
收 入 总 计 |
7206607.8 |
支 出 总 计 |
7206607.8 |
(二)部门收入总表。
开阳县南江布依族苗族乡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2025年部门收入总表 | |||||||||||
单位:元 | |||||||||||
科目 |
合计 |
上年结转 |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
财政专户管理非税收入 |
事业收入 |
事业经营收入 |
其他收入 |
备注 |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
2080505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320098.48 |
320098.48 |
||||||||
2080506 |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
164549.24 |
164549.24 |
||||||||
2089999 |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
23525.36 |
23525.36 |
||||||||
2101102 |
事业单位医疗 |
243010.72 |
243010.72 |
||||||||
2130705 |
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 |
4103316 |
4103316 |
||||||||
2139999 |
其他农业农村支出 |
2070852 |
2070852 |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281256 |
281256 |
||||||||
合 计 |
7206607.8 |
7206607.8 |
(三)部门支出总表。
开阳县南江布依族苗族乡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2025年部门支出总表 | |||||||
单位:元 | |||||||
科目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
其他支出 |
备注 |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508173.08 |
508173.08 |
||||
20805 |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
484647.72 |
484647.72 |
||||
20899 |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
23525.36 |
23525.36 |
||||
210 |
卫生健康支出 |
243010.72 |
243010.72 |
||||
21011 |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
243010.72 |
243010.72 |
||||
213 |
农业农村支出 |
6174168 |
5868168 |
306000 |
|||
21307 |
农村综合改革 |
4103316 |
3797316 |
306000 |
|||
21399 |
其他农业农村支出 |
2070852 |
2070852 |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281256 |
281256 |
||||
22102 |
住房改革支出 |
281256 |
281256 |
||||
合计 |
7206607.8 |
6900607.8 |
306000 |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开阳县南江布依族苗族乡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 |||||||
单位:元 | |||||||
收入 |
支出 |
备注 | |||||
项目 |
预算数 |
项目 |
合计 |
一般公共预算 |
政府性基金预算 |
财政专户管理非税 | |
一、本年收入 |
7206607.8 |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
7206607.8 |
二、外交支出 |
|||||
1.原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
7206607.8 |
三、国防支出 |
|||||
2.原预算外转一般公共预算管理资金收入 |
四、公共安全支出 |
||||||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
五、教育支出 |
||||||
(三)财政专户管理非税收入 |
六、科学技术支出 |
||||||
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
|||||||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508173.08 |
508173.08 |
|||||
九、卫生健康支出 |
243010.72 |
243010.72 |
|||||
十、节能环保支出 |
|||||||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
|||||||
十二、农业农村支出 |
6174168 |
6174168 |
|||||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
|||||||
十四、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
|||||||
十五、商业服务等支出 |
|||||||
十六、金融支出 |
|||||||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
|||||||
十八、自然资源海洋气象支出 |
|||||||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
281256 |
281256 |
|||||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
|||||||
二十一、国有资本经营支出 |
|||||||
二十二、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
|||||||
二十三、预备费 |
|||||||
二十四、其他支出 |
|||||||
二十五、转移性支出 |
|||||||
二十六、债务还本支出 |
|||||||
二十七、债务付息支出 |
|||||||
二十八、债务发行费用支出 |
|||||||
二、上年结转 |
二十九、结转下年 |
||||||
收入总计 |
7206607.8 |
支出总计 |
7206607.8 |
7206607.8 |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开阳县南江布依族苗族乡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 |||||||
(本表支出按政府收支功能分类科目填列至“项”级科目) 单位:元 |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合 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备注 | ||
类 |
款 |
项 | |||||
208 |
05 |
05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320098.48 |
320098.48 |
||
208 |
05 |
06 |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
164549.24 |
164549.24 |
||
208 |
99 |
99 |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
23525.36 |
23525.36 |
||
210 |
11 |
02 |
事业单位医疗 |
243010.72 |
243010.72 |
||
213 |
07 |
05 |
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 |
4103316 |
3797316 |
306000 |
|
213 |
99 |
99 |
其他农业农村支出 |
2070852 |
2070852 |
||
221 |
02 |
01 |
住房公积金 |
281256 |
281256 |
||
合 计 |
7206607.8 |
6900607.8 |
306000 |
||||
注:此表反映部门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开阳县南江布依族苗族乡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按经济分类) | |||||||||||
单位编码 |
单位名称 |
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
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政府采购项目金额 |
备注 | ||||
科目编码 |
科 目 名 称 |
科目编码 |
科 目 名 称 | ||||||||
类 |
款 |
类 |
款 | ||||||||
合计 |
6900607.8 |
306000 |
|||||||||
173005 |
开阳县南江布依族苗族乡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 |
合计 |
6900607.8 |
306000 |
|||||||
505 |
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 |
3299291.8 |
306000 |
||||||||
01 |
工资福利支出 |
2813551.8 |
0 |
||||||||
301 |
工资福利支出 |
2813551.8 |
0 |
||||||||
01 |
基本工资 |
850412 |
0 |
||||||||
02 |
津贴补贴 |
394960 |
0 |
||||||||
07 |
绩效工资 |
535740 |
0 |
||||||||
08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
320098.48 |
0 |
||||||||
09 |
职业年金缴费 |
164549.24 |
0 |
||||||||
10 |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
243010.72 |
0 |
||||||||
12 |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
23525.36 |
0 |
||||||||
13 |
住房公积金 |
281256 |
0 |
||||||||
02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179740 |
306000 |
||||||||
302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179740 |
306000 |
||||||||
01 |
办公费 |
141500 |
306000 |
||||||||
07 |
邮电费 |
18240 |
0 |
||||||||
11 |
差旅费 |
10000 |
0 |
||||||||
13 |
维修(护)费 |
10000 |
0 |
||||||||
509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3907316 |
0 |
||||||||
01 |
社会福利和救助 |
3797316 |
0 |
||||||||
05 |
生活补助 |
3797316 |
0 |
||||||||
05 |
离退休费 |
110000 |
0 |
||||||||
303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110000 |
0 |
||||||||
02 |
退休费 |
110000 |
0 |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开阳县南江布依族苗族乡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表 | ||||||
单位:元 | ||||||
项目 |
2025年初预算数 |
2024年初预算数 |
2025年与上年预算数相比增减变化比率 |
2025年与上年预算数相比增减变化原因 |
2025年“三公”经费支出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比重 |
备注 |
合计 |
0.00 |
0.00 |
0% |
无变化 |
0% |
|
一、 因公出国(境)费 |
0.00 |
0.00 |
0% |
无变化 |
0% |
|
二、公务接待费 |
0.00 |
0.00 |
0% |
无变化 |
0% |
|
三、公务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
0.00 |
0.00 |
0% |
无变化 |
0% |
|
1、公务车运行维护费 |
0.00 |
0.00 |
0% |
无变化 |
0% |
|
2、公务车购置费 |
—— |
—— |
—— |
—— |
—— |
|
2、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 ||||||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 ||||||
4、 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等。 | ||||||
5、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 ||||||
6、“三公”经费一般公共财政拨款预算数是指当年年初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不含执行中追加预算安排。 |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开阳县南江布依族苗族乡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 |||||||
单位:元 |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
备注 |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小计 |
县本级支出 |
县对下支出 |
|||||
合计 |
无 |
三、开阳县南江布依族苗族乡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绩效目标公开表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 ||||||
(2025年度) | ||||||
部门(单位)及代码 |
开阳县南江布依族苗族乡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173005) | |||||
部门(单位)总体资金情况(万元): |
资金总额(万元): |
690.06 | ||||
基本支出 |
690.06 | |||||
项目支出 |
30.6 | |||||
其他资金 |
0 | |||||
部门(单位)职能概述 |
目标1:按时足额发放单位人员工资福利和奖金,保障办公运转及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目标2:及时足额兑付村居干部工资保险绩效等。 | |||||
部门(单位)年度 |
目标1:按时足额发放单位人员工资福利和奖金,保障办公运转及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目标2:审核通过后,自动提取申报表中数据 | |||||
绩 效 指 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说明 | |
产出指标 |
数量 |
在职人员控制率 |
=100% |
|||
工资奖金发放完成率 |
=100% |
|||||
质量 |
资金使用合规性 |
合规 |
||||
时效 |
工资奖金发放及时率 |
=100% |
||||
成本 |
项目或定额成本控制率 |
=100%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 |
|||||
社会效益 |
保障单位正常运转 |
持续保障 |
||||
提高工作效率 |
有效提高 |
|||||
生态效益 |
||||||
可持续影响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干部职工满意度 |
=100% |
(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 |||||||
(2025年度) | |||||||
项目名称 |
村级支出 |
主管部门及代码 |
开阳县南江布依族苗族乡人民政府(173) | ||||
资金来源 |
年度资金情况 | ||||||
资金总额(万元): |
30.6 | ||||||
财政拨款 |
30.6 | ||||||
其中:上级补助 |
0 | ||||||
本级安排 |
0 | ||||||
其他资金 |
|||||||
年度总体目标 |
目标1:及时足额兑付村、居、组干部工资保险,保障村居干部权益。 | ||||||
绩 效 指 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说明 | ||
产出指标 |
数量 |
项目覆盖村居数 |
11个 |
||||
质量 |
资金使用合规性 |
合规 |
|||||
时效 |
实施年限 |
= 1年 |
|||||
成本 |
实际支出控制在预算内 |
是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 |
||||||
社会效益 |
提高工作效率 |
明显提高 |
|||||
生态效益 |
|||||||
可持续影响 |
保障单位正常运转 |
持续保障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村居干部满意度 |
≥ 95% |
||||
注:此表分为《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批复表》和《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批复表》,在批复部门预算时根据情况调整表名称。 |
四、开阳县南江布依族苗族乡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2025年预算安排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5年开阳县南江布依族苗族乡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年初预算收入合计7206607.8元。其中:基本支出6900607.8元,运转类项目支出306000元。当年收支总额预算与2024年7444173.84元相比,减少237566.04元,主要原因是:机改后人员工资保险变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
2025年收入总额为7206607.8元,农业农村收入6174168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2025年初预算收入6174168元),占2025年部门收入的85.67%。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
2025年支出预算总额为7206607.8元。其中:基本支出6900607.8元,占2025年部门支出的95.75%;项目支出306000元,占2025年部门支出的4.25%。基本支出主要是人员刚性支出和运转经费,项目支出主要是村级办公经费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2025年财政拨款总收入为7206607.8元,其中:本年收入7206607.8元,占财政拨款总收入的100%;上年结转0元,占财政拨款总收入的0%。本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额较2024年减少237566.04元。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206607.8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08173.08元,占总支出的7.05%;医疗卫生健康支出243010.72元,占总支出的3.38%;农业农村支出6174168元,占总支出的85.67%;住房保障支出281256元,占总支出的3.9%。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7206607.8元,其中:基本支出6900607.8元,占2025年部门支出的95.75%%;项目支出306000元,占2025年部门支出的4.25%。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为6900607.8元。其中:人员经费6739107.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的97.66%;公用经费161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的2.34%。人员经费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对社保基金的补助。公用经费主要是办公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等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元,同上年0元相比无变化。其中: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预算为0元,因公出国(境)费、公务车购置费为0元。2025年“三公”经费支出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比重为0%。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开阳县南江布依族苗族乡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5年事业运行经费预算为161500元,事业运行经费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各项开支,主要包括办公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等。
(二)开阳县南江布依族苗族乡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初,国有资产合计5.4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万元,固定资产2.44万元。
(三)开阳县南江布依族苗族乡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无政府采购预算项目。
(四)开阳县南江布依族苗族乡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项目支出安排说明。
2025年运转类项目支出预算为306000元,项目支出主要是村级办公经费支出。
(五)开阳县南江布依族苗族乡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2025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六)部分专有名词解释。
1. 208(类)05(款)05(项)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208(类)05(款)06(项)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为职工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08(类)05(款)08(项) 对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的补助:反映各级财政部门对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记账利息的补助。
208(类)99(款)99(项) 其他社会保障事务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210(类)11(款)02(项) 事业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公费医疗经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13(类)07(款)05(项) 对村民委员会和对村党支部的补助:反映各村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持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补资金。
213(类)99(款)99(项) 其他农业农村支出:反映除化解债务支出以外其他用于农业农村方面的支出。
221(类)02(款)01(项) 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反映由单位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因公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