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政府信息公开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1-3969224 成文日期: 2021-11-11
文 号: 开府办发〔2021〕12号 发布时间: 2021-11-12 14:56
发布机构: 开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件有效性:

开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11-12 字体:[ ]

各乡(镇)人民政府,硒城、云开、紫兴街道办,县直各部门:

为加强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促进依法行政,按照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的原则,我县对自2002年以来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

一、清理结果:此次清理涉及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各乡镇人民政府、南山、紫兴社区服务中心及县政府各部门,共收到25个单位的清理结果报表,涉及规范性文件45件。其中继续保留有效的规范性文件17件,需要修改文件1件,决定废止文件26件,宣布失效文件1件。

二、需要修订文件的时限,有效期定为2021年12月31日前。相关执行部门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当前形势及工作实际,按照公文制定程序修订后重新公布。在修订期间,与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相抵触的内容要停止执行。逾期不修订并未重新公布的,自2021年12月31日起自行失效。

附件:2021年开阳县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报表


2021年11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