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阳县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政府信息公开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2-1645276 成文日期: 2022-04-26
文 号: 开府办发〔2022〕7号 发布时间: 2022-04-26 09:59
发布机构: 开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件有效性:

开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阳县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04-26 字体:[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工作部门

《开阳县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2年4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开阳县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9〕56号)、《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黔党办发〔2020〕27号)和《中共贵阳市委办公厅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筑党办发〔2021〕5号)文件精神,结合开阳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扣县委“以高质量发展统揽全局,凝心聚力‘强省会’,加快构建以现代化工为主导的新型工业化、以宜居宜业为目标的新型城镇化、以富硒品牌为特色的农业现代化、以康养度假为路径的旅游产业化‘四化协同’体系,全力打造‘中国·储能之都、硒养胜地’,努力建设黔中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发展目标,牢固树立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的理念,提升全县知识产权创造质量、保护效果、运用效益、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为推动开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助力“强省会”五年行动提供知识产权支撑。

二、工作目标

——2021年,制定出台相关工作方案,成立县级知识产权议事协调机构,建立工作机制,明确各县直部门和乡(镇、街道)工作职责,将知识产权工作纳入对相关部门的年度目标考核;启动“开阳富硒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申请工作;年度新增有效注册商标达100件以上;专利申请量100件以上、专利授权量100件以上;培育知识产权示范或优势企业2家以上;做好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和假冒专利等案件查办工作。

——2022年,做好知识产权奖补工作,鼓励自主创造和发明,制定出台《开阳县知识产权资助管理办法》,加大对知识产权创造、运用的奖补力度;深入开展知识产权“进机关、进企业、进校园”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以经开区为重点,积极开展涉企知识产权人才培训工作和企业知识产权贯标工作,提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水平;建成知识产权非诉纠纷调解点2个以上;启动知识产权大数据监测平台建设,提高监管与服务工作效率;年度新增有效注册商标达120件以上;专利申请量110件以上、专利授权量110件以上;打破“开阳富硒茶”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获准使用企业0使用量;培育知识产权示范或优势企业2家以上;做好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和假冒专利等案件查办工作;帮助企业做好知识产权抵押融资贷款工作。

——2023年,持续推进知识产权奖补工作;稳步做好知识产权宣传和培训工作;建成我县知识产权大数据监测平台;以强增量为目的,帮助企业或专利持有人推广专利授权与运用;以补短板为目的,帮助企业补齐在发明、外观设计、实用新型等方面的弱项,形成同步研发、配套使用的良性格局;年度新增有效注册商标达140件以上;专利申请量120件以上、专利授权量120件以上;新增“开阳富硒茶”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获准使用企业新增2家以上;培育知识产权示范或优势企业2家以上;做好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和假冒专利等案件查办工作;帮助企业做好知识产权抵押融资贷款工作。

——2024年,持续推进知识产权奖补工作;稳步做好知识产权宣传和培训工作;开展商标使用、专利质量排查行动,督促企业自主推动产品研发与创造,构建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格局;年度新增有效注册商标达160件以上;专利申请量130件以上、专利授权量130件以上;新增“开阳富硒茶”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获准使用企业新增5家以上;培育知识产权示范或优势企业2家以上;做好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和假冒专利等案件查办工作;帮助企业做好知识产权抵押融资贷款工作。

——2025年,知识产权保护机制进一步健全,知识产权创造、运用能力进一步提升,侵权假冒现象得到有效遏制。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更加完善,尊重知识、运用知识的营商环境更加优化,形成知识产权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的共治格局,知识产权保护的社会满意度得到有效提升。年度新增有效注册商标达200件以上;专利申请量140件以上、专利授权量140件以上;“开阳富硒茶”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获准使用企业10家以上;培育知识产权示范或优势企业2家以上;做好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和假冒专利等案件查办工作;帮助企业做好知识产权抵押融资贷款工作。

三、任务分工

(一)鼓励创造,营造知识产权大发展良好氛围

1.强化知识产权政策激励。围绕十大工业产业和农村产业革命12个农业特色优势产业确定的重点项目和重点产业,完善县域知识产权发展和创新主体知识产权激励政策,出台我县知识产权资助相关制度或办法,实施专利强企工程、商标富农工程、地理标志产业化工程,对我县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授权、转化实施和产业化等进行资助或奖补。(牵头单位:县财政局,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市场监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促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开阳分局、县卫健局、各乡<镇、街道>)

2.加强知识产权品牌建设。依托县经济开发区等工业园区,培育创新高价值知识产权品牌,推进知识产权保护深度融入地方产业发展。鼓励企业制定中长期知识产权发展规划,合理实施产品品质提升,通过收购、兼并、控股、联合、委托加工等多途径做大做强品牌产品。引导企业加大科技创新力度,加快开发核心技术,努力形成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以“开阳富硒茶”为重点,推进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使用核准工作,申报认定“开阳富硒茶”中国驰名商标,创建国家级地理标志产品示范区。(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商促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工信局、各乡<镇、街道>)

3.提升知识产权内在品质。稳步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产业化促进项目、县域经济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项目,开展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工作,增强企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能力,培育一批具有国内竞争优势、自主可控的知识产权密集型企业。围绕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等领域的战略性新兴产业。(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县商促局、县工信局、各乡<镇、街道>)

4.推进知识产权金融结合。加强政府、银行、保险机构之间的沟通协调,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专利保险等工作开展。充分发挥公证的金融服务功能,打造公证服务知识产权发展的法律服务闭环。鼓励和推动保险机构根据市场需求,开展知识产权海外侵权责任险、专利执行险、专利被侵权损失险等保险业务。(牵头单位:县金融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县人行、县市场监管局、各乡<镇、街道>)

(二)齐抓共管,构建知识产权同发力工作格局

5.强化执法监督。发挥人大、政协监督作用,定期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调研,加强对《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专利法》等知识产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执法检查和专题调研。及时发现知识产权工作开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有针对性的措施和意见。(牵头单位:县人大、县政协,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公安局、县检察院、县法院、县市场监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促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文旅局、市生态环境局开阳分局、县卫健局、各乡<镇、街道>)

6.强化技术支撑。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专业技术支撑,全面深化“智慧法院”建设。加强侵权鉴定能力建设,强化鉴定结果互认,鼓励支持引入电子数据等鉴定资源开展知识产权相关司法鉴定业务。大力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互联融合发展,为知识产权保护提供多元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加快完善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互联网+知识产权保护”,通过源头追溯、在线识别等技术手段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牵头单位:县司法局,责任单位:县法院,县委宣传部、县公安局、县检察院、县市场监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文旅局)

7.强化信用监管。将知识产权司法审判、行政裁决、行政处罚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等信息纳入企业和个人信用记录,在相关网站和各类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向社会公布;建立健全知识产权领域信用联合惩戒机制,依法依规对知识产权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推动各行业建立知识产权自律模式,构建良好的信用环境。(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公安局、县检察院、县法院、县农业农村局、县商促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文旅局、市生态环境局开阳分局、县卫健局)

8.强化社会共治。鼓励行业协会、商会建立知识产权保护自律机制,通过内部自查、行业规范,提升知识产权保护的能力和水平。将专利真实性监督检查、商标使用行为检查和知识产权代理行为检查纳入“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有针对性地开展执法检查。推动在工业企业、行业协会和学会中建立志愿者队伍,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知识产权各项工作。(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公安局、县检察院、县法院、县农业农村局、县商促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文旅局、市生态环境局开阳分局、县卫健局、各乡<镇、街道>)

9.强化数据监测。依托大数据平台,探索构建我县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实时掌握县内商标、专利、作品、植物新品种、地理标志等现状,为企业发展壮大,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数据支撑,进一步提高综合研判和宏观决策水平。(牵头单位:县工信局,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市场监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促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文旅局、市生态环境局开阳分局、县卫健局)

(三)依法监管,坚持知识产权严保护工作导向

10.加强执法协作机制建设。进一步充实调整县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充分发挥其统筹协调、督查指导职能作用,健全议事协商机制和信息互通机制,以“铁拳”“昆仑”“蓝天”等重点领域知识产权专项整治工作为切入点,建立跨部门知识产权执法协作机制,健全线索通报、案件协办、联合执法、案件移送等工作制度。加强与县外知识产权执法部门协作,建立跨区域知识产权执法协作机制。对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采取月报告、季督导、半年检查、年终考核等方式进行督查,逐步形成高效有序的工作运行机制。(牵头单位:县“双打”办,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公安局、县检察院、县法院、县市场监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促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文旅局、市生态环境局开阳分局、县卫健局、各乡<镇、街道>)

11.加强“两法”衔接机制建设。夯实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保护的有效衔接,做好涉嫌犯罪案件移送工作。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部门与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工作协调,推动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联勤联动等机制落地落实。知识产权行政执法部门定期将案件查办台账报公安机关、检察院,共同分析研判“涉刑”情况,法院要收集相关知识产权典型判例,及时反馈知识产权行政执法部门,帮助裁量与定性。(牵头单位:县检察院,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公安局、县法院、县市场监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促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文旅局、市生态环境局开阳分局、县卫健局)

12.加强民事司法维权力度。严格执行侵权损害赔偿制度,加大对不法侵权行为的惩治力度,提高侵权成本。对于重复侵权、恶意侵权的,依法适用惩罚性赔偿制度,规范确定损害赔偿标准。优化诉讼流程,缩短诉讼周期,探索推行知识产权案件繁简分流,简化裁判文书内容,探索建立“两表指导、审助分流”的知识产权案件快审机制。探索建立便于当事人举证、减轻当事人负担的证据采信标准,依法运用证据保全制度,及时采取保全措施,着力解决权利人举证难问题。(牵头单位:县法院,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检察院、县司法局)

13.加强刑事司法打击力度。深入开展打击食药环节和知识产权犯罪“昆仑”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打击侵权假冒犯罪行为,重点打击链条式、产业化和互联网领域知识产权犯罪。严格执行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入罪标准,进一步加大刑事打击力度。继续保持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的高压态势,开展常态化专项打击行动,强化打击侵权假冒犯罪制度建设,探索完善数据化打假情报侦查工作机制。(牵头单位:县公安局,责任单位:县检察院、县法院、县市场监管局、县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开阳分局、各乡<镇、街道>)

14.加强行政执法保护力度。坚持日常监管和集中专项整治相结合,围绕我县工业和农业特色优势产业等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市场以及城郊接合部、农村边远地区等容易滋生侵权假冒违法行为的地区开展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加大对商标恶意注册和非正常专利申请的申请人及代理机构惩戒力度。加强对新业态、新领域创新成果的行政执法保护,加强传统文化、传统知识等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着力开展知识产权“铁拳行动”“蓝天行动”、打击网络侵权盗版“剑网”行动、打击植物新品种侵权专项行动、打击侵权假冒茅台酒等名优白酒知识产权专项行动、打击侵犯地理标志产品“开阳富硒茶”专项行动等,时刻保持对知识产权领域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公安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促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文旅局、市生态环境局开阳分局、县卫健局、各乡<镇、街道>)

(四)以人为本,畅通纠纷维权快处置工作渠道

15.注重法律服务,进一步构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大力培育、推动区域性知识产权纠纷调解组织、公证机构和仲裁机构建设。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以及诉调对接、调仲对接等机制。指导开阳县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健全工作机制,依法开展调解工作。全面推行公职律师、公司法务、法律顾问制度,促进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工作法治化。探索在工业园区、批发市场等知识产权保护需求较为集中的行业协会设立知识产权非诉纠纷调解点。(牵头单位:县司法局,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委宣传部、县商促局、县法院、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文旅局、各乡<镇、街道>)

16.注重高效快速,进一步完善便民化快速维权渠道。畅通知识产权维权热线,提供快速审查、快速确权、快速维权“一站式”维权解决方案。规范侵权案件受理工作,受理知识产权维权投诉举报案件时,按程序规定时限快速办理,及时出具投诉举报受理或不予受理通知,不予受理的说明理由、法律依据及行政复议的权利,进一步规范处置工作流程,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提升处置效能。(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商促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文旅局、各乡<镇、街道>)

17.注重工作实效,进一步加大电商展会维权力度。针对电商平台、专业市场、进出口等领域建立知识产权纠纷快速处置机制。指导各类网站规范管理,完善处置流程,及时依法处置相关纠纷。参照省市展会知识产权保护指引,做好我县展会知识产权保护相关工作。督促指导大型展会活动建立参展方知识产权保护承诺制和履行对参展项目知识产权状况的审查义务。展会主管部门要分产业建立参展方侵权档案。参展方连续有两次以上侵权行为成立的,应禁止参加下一届展会。(牵头单位:县商促局,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商促局、各乡<镇、街道>)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进一步健全充实我县知识产权议事协调机构,成立开阳县人民政府知识产权办公会议(人员组成见附件),建立议事规则和工作机制,常态化推动工作开展。全县各相关部门、乡(镇、街道)要将知识产权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严格落实知识产权工作属地责任,每年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知识产权工作,健全知识产权机构,优化职能、配强人员,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二)强化资金投入。财政部门要确保知识产权各项工作经费,加强财政资金保障,引导和激励创新主体运用知识产权提升核心竞争力。支持基层落实和配齐行政执法设备,推动执法装备现代化、智能化。

(三)强化人才支撑。县委组织部要将知识产权理论知识纳入党校干部培训内容,组织开展干部培训工作。县司法局要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和司法保护队伍职业化专业化建设,培养知识产权保护骨干人才。加大知识产权领域法律顾问人才培养力度,拓宽知识产权仲裁员聘任渠道,鼓励熟悉知识产权领域的复合型法律人才加入公证员队伍。县市场监管局要积极走进企业,帮助企业培养知识产权技术人才,进一步做好我县知识产权人才储备工作。

(四)强化考核评价。政府要进一步建立健全考核评价制度,将知识产权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和营商环境评价体系,完善通报约谈机制,定期开展评估,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五)强化宣传引导。全县各相关部门、乡(镇、街道)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及微信、抖音等新媒体,加强知识产权宣传,进一步传播知识产权文化、普及知识产权知识、展现知识产权发展成就。积极开展知识产权进企业、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网络等活动,不断提高全社会特别是创新创业主体的知识产权意识,形成全社会共同推动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的良好局面。(联系人:高珊,邮箱:80686448@qq.com)

附件:开阳县人民政府知识产权办公会议成员单位名单


附件

开阳县人民政府知识产权办公会议

成员单位名单

组  长:政府副县长(分管市场监管)

副组长:县政府办副主任(联系市场监管)

县市场监管局主要负责人

成  员:县委宣传部、县检察院、县法院、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工信局、县商促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文旅局、市生态环境局开阳分局、县司法局、县卫健局、县金融服务中心、各乡(镇、街道)分管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市场监管局,由县市场监管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县市场监管局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统筹协调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各项工作,为提升营商环境创造良好条件。做好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重点工作的组织实施、重要事项的推进落实。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及企业和个人特别关切的共性问题。各成员部门要主动担当、积极作为,切实加强协作配合,理顺工作机制,实施流程再造,确保完成工作目标。


解读:《开阳县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实施方案》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