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5-693840 | 成文日期: | 2025-04-07 |
文 号: | 发布时间: | 2025-04-07 14:01 | |
发布机构: | 开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件有效性: | 是 |
县直有关单位:
《开阳县“企业之家”联合服务组工作制度》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开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4月7日
开阳县“企业之家”联合服务组工作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创建“企业之家”重大决策部署,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根据《贵州省“企业之家”运行机制》,结合开阳实际,拟定本工作制度。
第一条 组建联合服务组:
由县政务服务中心、县发改局、县商促局、县工商联组成“企业之家”联合服务组,各涉企服务部门组成“企业之家”涉企服务队伍,承担县级“企业之家”运行工作。
第二条 工作职责:
1.联合服务组:负责研判企业需求,提出转办意见、召开协调会、跟办催办、复查复核、成效研判。
2.县政务服务中心:承担“企业之家”具体建设和运行管理工作,配置一名“区域总管”,按需配置企业服务专员,承担企业需求登记、流转、跟踪、回访等工作;负责收集涉企服务部门涉企服务事项清单,拟定企业服务活动时序表,每期涉企服务活动提前5个工作日在开阳县官方微信公众号上发布,按时序筹备企业服务活动。
3.县工商联:负责建立商会、协会清单,定期到“企业之家”组织商会、协会召开座谈会和见面会。
4.县商促局:负责组织企业到“企业之家”商务洽谈。
5.县人社局:负责发布人才招聘信息,开展人才招聘,用活人才驿站。
6.县司法局:负责组建法律服务队伍,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开展“法治体检”、法律政策宣讲,及时处理涉法类企业需求;
7.县财政局(金融服务中心):负责组建金融服务团队,提供信贷融资、金融业务、扶持政策等服务。
8.园区建设服务中心:负责组织经开区园区企业开展商务洽谈、座谈,负责园区企业需求收集、办理办结。
9.涉企服务部门:根据法定职权职责,负责编制本部门政策、项目、科技、金融、数据等领域的涉企服务事项清单,配置一名“企业服务专员”,负责收集企业需求,进行问题解答、沟通协调、办理办结,按照企业服务活动时序表,组织行业专家、企业代表等到县政务大厅“企业之家”开展企业服务,收集企业需求。
第三条 “企业之家”诉求接处严格按照《贵州省“企业之家”运行机制》执行。
第四条 “企业之家”工作情况定期向县人民政府做汇报,相关文书由县政务服务中心代章。
附件
“企业之家”涉企服务队伍单位名单
序号 |
单位名称 |
备注 |
1 |
县政务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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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县商促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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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县发改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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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县工商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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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县工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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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县财政局 |
含“金融服务中心” |
7 |
县自然资源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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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县市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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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县人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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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县住建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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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县税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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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县公安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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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县民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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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县统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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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县农业农村局 |
含“硒产办” |
16 |
县司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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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县医保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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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县消防大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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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县水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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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县文旅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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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县交通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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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县供电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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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县残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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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园区建设服务中心 |
(本文有删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