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府办发〔2025〕3号开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阳县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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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2025-693913 成文日期: 2025-04-30
文 号: 开府办发〔2025〕3号 发布时间: 2025-04-30 14:37
发布机构: 开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件有效性:

开府办发〔2025〕3号开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阳县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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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相关工作部门

《开阳县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开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4月30日


开阳县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


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和对贵阳贵安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省、市、县工作部署,聚力推动《开阳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任务落实,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开阳实践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推动政府依法高效履职尽责

1.推动政府机构职能协调高效。深化“放管服”改革,完善行政机关权责清单动态管理机制,持续优化政府部门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完善政府及相关部门权责清单。持续开展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及时完善公布行政许可事项办事指南。持续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按要求完善调整2025年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目录。健全政府有效统筹协调、政府部门密切协作配合的体制机制,更好发挥政府职能作用。

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县政务服务中心、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街道)

2.严格执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落实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要求,严禁在清单之外违规设立准入许可、违规增设准入条件,或者在实施特许经营、指定经营、检测认证等过程中违规设置准入障碍。不得以备案名义变相设立许可。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政务服务中心、县政府相关部门、各乡(镇、街道)

3.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效能。推动线上线下政务服务能力整体提升,拓展“高效办成一件事”服务领域,扎实做好新一批国办“高效办成一件事”事项落地实施,探索推出符合开阳实际的“一件事”1-2项。充分发挥“企业之家”平台作用,健全常态化政企沟通交流机制,不断提高“企业之家”服务的深度和广度。梳理卫生、公共交通等公用事业领域事项,优化办事流程,推进水电气过户和不动产登记、水电气网报装和投资建设审批等关联事项跨领域集成办理。持续推进“园区事园区办”,梳理“审批直报”清单和县级权限下放清单,推行园区“高效办成一件事”集成套餐,推进“企业之家”触角向园区延伸。

责任单位:县政务服务中心、开阳经开区、县卫健局、县交通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政府相关部门、各乡(镇、街道)

4.深入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坚决破除妨碍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的各种障碍,严格执行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完善市场信息披露制度。落实预防和清理拖欠企业账款长效机制。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持续整治政府采购领域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进一步畅通民营企业问题收集、反映、处置渠道,完善民营企业诉求建议处置机制,防止和纠正利用行政或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组织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公安局、县商促局、县司法局、县政府相关部门、各乡(镇、街道)

5.提高依法处置突发事件能力。完善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响应处置程序和协调联动机制,做到依法处置、舆论引导、社会面管控“三同步”。完善安全生产风险排查管控与重大事故隐患闭环整改机制。加强信息公开和危机沟通,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关切。

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县应急局、县公安局、县卫健局、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街道)

6.提升乡(镇、街道)依法行政能力。加强乡(镇、街道)依法行政能力建设,推行“四问工作法”(一问有无权限,二问内容程序是否合法,三问方式是否符合情理,四问群众感受如何)。依法落实乡(镇、街道)履职事项清单,稳妥推进乡(镇、街道)赋权工作,梳理开阳县乡(镇、街道)基本履职事项、配合履职事项和收回事项“三张清单”。提升农村宅基地审批工作质效。

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县委编办、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政府相关部门、各乡(镇、街道)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机制

7.按照工作安排,配合上级政府和人大常委会完成立法项目、法规、规章的调研、起草等相关工作。

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县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县司法局、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街道)

8.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意见、报送闭环管理制度,持续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审查,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评查工作,常态化清理与上位规定冲突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及时研究处理、答复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规范性文件提出的审查建议。

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县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县司法局、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街道)

9.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强化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指导和监督。县政府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依法依规及时公开。严格履行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必经程序,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应当开展公平竞争审查。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机制,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法的,不得作出决策,确保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率达100%。完善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和责任倒查机制。积极探索采取集中或联合聘请法律顾问模式。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作用,强化行政机关法律顾问服务管理评价。

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县司法局、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街道)

三、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0.大力推进行政执法协作。健全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有效衔接机制。建立健全跨部门、跨区域、跨层级的行政执法协作机制,实现违法线索互联、执法标准互通、处理结果互认。建立健全乡镇(街道)与上一级相关部门行政执法案件移送及协调协作机制。完善行政执法管辖、法律适用等争议协调机制。

责任单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人社局、县商促局、县税务局、县卫健局、县文旅局、市生态环境局开阳分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司法局、县级行政执法部门、各乡(镇、街道)

11.提升行政执法质效。开展开阳县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情况终期评估。完善部门行政执法事项目录,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事项清理工作。严格规范罚款实施,避免类案不同罚、小过重罚,不得只罚款而不纠正违法行为。加强对行政罚没收入的监测,及时通报核查异常增长情况。推广轻微违法行为告知承诺制,推动各领域不予处罚事项清单具体化、标准化。推广综合行政执法领域前置服务模式。鼓励行政执法机关积极探索AI技术在执法中的创新应用。

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级行政执法部门、各乡(镇、街道)

12.加强重点领域执法。加大对生态环保、文化旅游、食品药品、自然资源等重点领域的执法力度,对严重违法行为依法落实“处罚到人”要求。加强成品油计量执法检查,对损害群众切身利益行为依法处罚到位。严厉打击各类扰乱金融秩序违法行为,守住融资平台“不爆雷”底线。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开阳分局、县文旅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卫健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级行政执法部门、各乡(镇、街道)

13.持续推进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集中整治。重点开展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及“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乱摊派”专项治理,强化组织领导,线索排查,整改落实,建章立制,实现常效长治,办成一批群众可感可及的实事、好事。

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县级行政执法部门、各乡(镇、街道)

14.  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清理公布行政检查主体、事项,合理确定行政检查方式,严格行政检查标准、频次、程序,做到“五个严禁”“八个不得”。加强行政执法主体清单、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管理,严格“事前事中事后”执法信息公开。严格控制专项检查,避免“走过场”“运动式”检查。杜绝随意检查、逐利检查、任性检查。加大对乱检查的查处力度,严肃责任追究。健全涉企收费长效监管机制,规范涉民营企业行政检查。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政府相关部门、各乡(镇、街道)

15.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加强行政裁量权基准的动态管理,及时公布“一目录五清单”。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加强行政执法记录仪或者音像记录设备的配备,制定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统一行政执法各领域执法案卷、文书基本标准,完善执法文书格式。健全案卷管理制度,推广电子案卷管理。针对重点领域行政执法常见问题进行培训指导,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全年开展行政执法专项培训至少4次。

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县级行政执法部门、各乡(镇、街道)

16.深入开展行政诉讼“两降一保”工作。严格落实《开阳县行政诉讼应诉与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强化行政诉讼行政机关败诉案件“一案一整改”,加强应诉指导,力争行政诉讼案件败诉率低于全省、全市平均水平,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进一步提升行政诉讼“两降一保”工作质效。       

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街道)

四、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

17.形成监督合力。积极发挥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执法监督、行政复议等监督作用。依法接受人大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和国有资产管理、政府债务管理监督。充分发挥民主监督作用,认真研究办理人大及其常委会、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工作意见和建议。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监督与法治督察、检察监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监督协作机制。
    责任单位:县审计局、县财政局、县统计局、县司法局、县政府相关部门、各乡(镇、街道)

18.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体系建设,完善行政执法案件评查工作机制,常态化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制定年度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方案,抓好行政执法专项监督。充分发挥行政执法监督对行政执法工作的统筹协调、规范管理、指导监督、激励保障作用。严禁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指标,严禁将罚没收入同作出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考核、考评直接或者变相挂钩。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员制度。加强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重大案件督办和专项监督。健全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实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

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县政府相关部门、各乡(镇、街道)

19.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做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加强公开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提高政务公开能力和水平。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质量,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合理信息需求。

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街道)

20.加快推进政务诚信建设,完善政府守信践诺机制。贯彻落实《保障中小企业账款支付条例》,对不履行及时支付中小企业账款义务情况严重的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依法依规实施失信惩戒。重点治理债务融资、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招商引资等领域的政府失信行为。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商促局、县财政局、县工信局、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街道)

五、依法预防化解矛盾纠纷

21.健全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推动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完善信访、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机制。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利用“四下基层”“三到一重”“双交双办”等工作法,最大限度把矛盾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持续推动信访工作法治化,依法依规处理涉法涉诉信访事项,通过法律关系的确定维护社会稳定。

责任单位:县信访局、县司法局、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街道)

22.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加大行政复议监督依法行政的力度,纠正一批侵害群众和企业合法权益的执法行为,切实规范涉企执法。强化类案规范,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行政争议。畅通行政复议受理渠道,引导当事人优先选择行政复议解决行政争议。加强行政复议决定书、意见书、建议书执行监督,强化行政复议纠错功能,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行政复议决定书。探索建立行政复议辅助人员制度,推动解决人案矛盾突出问题。

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街道)

23.加强基层和重点领域矛盾纠纷化解。深化以人民调解为基础、各类调解衔接联动的调解工作格局。扎实开展“化解矛盾风险 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突出做好婚恋家庭、邻里关系、房屋宅基地、山林土地等基层常见矛盾纠纷调解,有效化解医疗、道路交通、房地产、物业、旅游、涉企金融、劳资、新就业领域等行业领域矛盾纠纷。探索建立校园调解委员会。做优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各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等调解组织。加强警调联动。加强行政诉讼源头治理,推进行政败诉典型案例以案释法。持续规范行政诉讼行政机关应诉行为,完善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四主”协调化解模式。

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卫健局、县交通局、县住建局、县文旅局、县人社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政府相关部门、各乡(镇、街道)

24.  提升法律服务质量。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高效统筹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在就业、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领域进一步做实普惠性公共法律服务,强化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持续加强律师队伍政治引领,加强律师队伍培训、执业权利保障和监督管理。健全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促进优质公共法律服务下沉到乡村。持续推动村居法律顾问工作,健全村居法律顾问考核和备案机制。加强“一老一小一低一弱”法律援助工作。推动法律援助专业化、集约化建设。积极落实“公证规范优质”行动。完善法律咨询服务监管机制。

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县政府相关部门、各乡(镇、街道)

六、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

25.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各单位要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履行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谋划落实好各项任务,主动向党委报告重大问题。主要负责人要严格落实《开阳县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开阳县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清单》《开阳县乡(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清单》,定期部署推进,将工作开展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

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街道)

26.加强学法用法。行政机关负责人要带头遵守执行宪法法律。落实好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党内法规、法律法规作为政府常务会议、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作为各级领导干部教育培训的必修课。年度内组织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暨法治专题讲座2期,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学习1次,政府党组专题学习2次。组织参加贵阳贵安“新时代法治大讲堂”。

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街道)

27.深入开展法治教育宣传。纪念全民普法40周年,抓好“八五”普法总结和“九五”普法规划研究制定,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将普法贯穿到服务、监管、执法全过程。充分发挥新媒体优势,创新普法形式,丰富普法载体,进一步提高普法工作针对性实效性。强化宪法、民法典学习宣传实施,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守护未来工作室职能作用。

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街道)

28.强化法治人才建设。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各行政执法部门加强对本系统行政执法人员的专业培训,完善相关规范标准。强化对本系统行政执法法制审核人员配备。加快发展公职律师队伍,推动县政府公职律师配置工作,健全公职律师发挥作用机制,加强对公职律师履职情况的考核。加快在律师、公共法律服务领域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完善“法律明白人”培养机制。 

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县政府相关部门、各乡(镇、街道)

29.扎实推进示范引领。持续巩固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创建成果,探索、培育并积极申报法治建设示范创建项目,以创建促提升,以示范带发展,不断激发法治政府建设的内生动力。全面总结开阳县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情况,挖掘法治政府建设中的典型经验和亮点工作,打造实践案例宣传推广。

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县政府相关部门,各乡(镇、街道)

30.深入推进法治督察工作。制定法治督察计划,充分发挥法治督察工作对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的督促推动作用。将依法行政情况纳入对县直各部门、各乡(镇、街道)及其领导干部综合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开展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专项法治督察。落实法治督察与纪检监察监督协作配合机制,加强法治督察成果共享与运用,按规定移交案件线索。

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纪委县监委、县司法局

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对照《开阳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明确的重点任务分工和本工作要点要求,结合自身职能职责,进一步压实责任、细化措施、狠抓落实,确保各项任务措施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解读:《开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度县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