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府办函〔2020〕41号开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阳县房屋安全及老旧危楼隐患排查整治方案》的通知
政府信息公开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0-3957083 成文日期: 2020-03-17
文 号: 开府办函〔2020〕41号 发布时间: 2020-03-17 10:35
发布机构: 县政府办 文件有效性:

开府办函〔2020〕41号开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阳县房屋安全及老旧危楼隐患排查整治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03-17 字体:[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相关部门:

《开阳县房屋安全及老旧危楼隐患排查整治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开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3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开阳县房屋安全及老旧危楼隐患排查整治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做好我县房屋安全及老旧危楼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避免发生房屋安全突发事件,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拟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总体要求,深入开展全县房屋安全及老旧危楼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全县房屋安全及老旧危楼进行摸底排查和梳理,全面摸清安全隐患,按照“先急后缓、分类实施、逐步推进”工作原则,建立全县房屋安全及老旧房屋排查整治长效机制,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组织机构

成立以开阳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为组长、住建局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乡(镇)人民政府、社区服务中心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房屋安全及老旧危楼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巡查督查全县房屋安全及老旧危楼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开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三、时间安排

依托贵阳市房屋安全管理及老楼危楼预警信息系统,有序开展房屋安全及老旧危楼隐患日常巡查检查工作,特别是把汛期、极端天气及重大会议、活动前作为隐患排查治理重点,2020年年底前全面完成未整治的C、D级危房工作。

四、排查范围

对城镇规划区范围内房屋安全及隐患进行排查,包含单位(企业)自管房屋、个人自建房及老旧小区;其中对医院、学校、酒店、餐馆、超市等人员密集场所及地势低洼、沟口坡前、河边地带、靠近山体、边坡、堡坎等位置的老旧危楼进行重点排查。

五、排查内容

1.对建筑物外观及变形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建筑物外墙、大角、阳台、承重墙体、梁柱板等部位有无影响结构安全的裂缝,地基基础是否有沉降,主体结构是否有倾斜,永久建筑边坡及维护的山体是否有存在裂缝,或者变形有无加速的情况。

2.对建筑物周边环境进行检查。主要检查建筑物周边场地有无沉降、开裂等现象,建筑物周边是否有深基坑开挖情况,房屋周边永久性建筑边坡排水系统是否正常。

3.对建筑物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房屋装修是否改动结构,装饰装修涉及拆改主体结构或明显加大荷载的房屋(改变使用功能或改扩建的房屋);地下室是否有渗漏水现象,底层房屋供排水管线是否正常;永久建筑边坡坡顶、坡脚是否有危及安全的行为,使用年限超过20年的砖混(砖木)结构且登记的C、D级房屋安全状况,住宅区空调外机、雨棚、广告牌等设施的安全状况。

六、整治措施

1.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服务中心要对辖区内房屋开展全覆盖、无死角的安全隐患大排查,要对排查出的房屋安全隐患分类整理、台账管理,做到一房一档、一栋一预案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必要时乡(镇)人民政府、社区服务中心可以委托第三方鉴定机构参与排查。

2.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按照“谁所有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原则,强化所有权人即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的主体责任,落实管理人、使用人的房屋使用安全责任,对排查出有安全隐患房屋,乡(镇)人民政府、社区服务中心要积极督促有关责任单位进行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督促责任单位制定整治方案,明确整改时限,并督促责任单位安排好巡查值守工作。

七、工作要求

1.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服务中心要密切关注天气预警信息,做好突发事件信息收集和报送工作,对辖区范围内发生的危房隐患和险情以及紧急突发事件,在第一时间内报告。同时做好应急队伍和救援物资保障工作,一旦发生突发事件,立即开展应急处置。

2.严格落实值班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乡(镇)人民政府、社区服务中心负责人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强化各项防范措施,做好应急预案,有效防范房屋安全突发事故发生。特别是汛期,极端天气及重大会议、活动前,落实好领导带班值班制度,确保安全。


解读:

《开阳县房屋安全及老旧危楼隐患排查整治方案》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