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开阳县应急救灾物资储备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政府信息公开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0-3957114 成文日期:
文 号: 开府办函〔2020〕98号 发布时间: 2020-05-19 09:37
发布机构: 县政府办 文件有效性:

开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开阳县应急救灾物资储备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05-19 字体:[ ]

各乡(镇)人民政府,南山、紫兴社区服务中心,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开阳县应急救灾物资储备管理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开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5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开阳县应急救灾物资储备管理工作方案

应急救灾物资是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和处置的重要物质支撑。为全面加强全县应急物资储备工作,提高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的物资保障能力,建立健全全县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物资储备体系,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以人为本、维护稳定原则。应急物资储备以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维护稳定为宗旨,通过建立健全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物资保障机制,确保突发事件发生后应急物资准备充足,及时到位,有效地保护和抢救人的生命,最大限度地减少生命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

(二)统筹协调、相互调剂原则。县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工作在县人民政府的领导下,逐步形成规模适度、结构合理、管理科学、运行高效的应急救援物资储备体系。当突发事件发生时,统一调配,资源共享,避免重复建设,节约资金。应急救援物资储备紧密结合开阳县实际,确定物资储备的种类,先急后缓,保证重点。

(三)明确责任、各负其责原则。各职能部门按照工作职责,各负其责,储备常用的各类基本应急救援物资,并负责储备本部门处置事件种类所需的专业应急救援物资和装备。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事件等四类事件需要由县级物资仓库储备的应急救援物资分别由牵头单位负责列出采购计划,报县应急管理部门汇总后会同县发改部门走采购程序。

(四)拓展形式、提高效能原则。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利用市场资源,开拓社会代储渠道,探索多种多样的应急救援物资储备方式。专业应急救援物资以政府实物储备为主,委托企业储备及要求相关企业保持一定量的商业储备为辅;基本生活物资以政府补贴、委托企业储备为主,要求相关企业保持一定量的商业储备为辅。政府储备与商业储备相结合,实物储备与生产能力、生产技术储备相结合,提高储备资金的使用效能。

二、组织保障

成立由县人民政府分管应急管理工作的副县长为组长,县应急管理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开阳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县公安局、县卫生健康局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商促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自然资源局、贵阳市生态开阳分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务管理局等单位及各乡(镇、社区)行政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应急局(应急指挥中心)。县应急局负责应急物资的统筹安排,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负责做好物资储备相关工作,及时向县应急局汇报各阶段工作情况。县应急局要做好上传下达,协调各成员单位做好全县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工作,完善应急救援物资储备的品种、数量和标准;协同县发改局(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核定实施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各项费用开支;检查应急救援物资储备情况;管理应急救援物资储备信息,掌握应急救援物资状况和动态,确保全县应急救援物资的调配统筹更加合理,使用更加有效。

三、储备职责分工

应急储备物资包括应急期间需处置突发事件的专业应急救援物资、突发事件发生后用于救济的基本生活物资及与人民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重要物资三大类。各相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能,完成各自应急救援物资储备任务,具体分工如下:

县发展和改革局(开阳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根据县级救灾物资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年度购置计划,会同县应急局负责指导县级救灾物资储备管理。承担县级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工作;核定实施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各项费用开支。

县应急管理局:承担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每年度负责收集汇总安全生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所需应急救援物资,并提出购置计划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灾后灾民的基本生活保障,临时避难场所食宿等必需的物资储备,如被服、食品、饮用水、帐篷等;负责审批(调配)应急救援、防灾减灾救灾物资。

县公安局:每年度负责收集汇总公共安全突发事件所需应急救援物资,并提出购置计划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交通事故拯救、消防救生、防爆、反恐等应急装备及物资储备,如防爆服、盾牌、盔甲、救生破拆工具、灭火药剂等。

县卫生健康局:每年度负责收集汇总公共卫生突发事件所需应急救援物资,并提出购置计划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公共卫生物资的储备工作,如急救车辆、急救药品、防疫用品(包括预防防护服、口罩、用药和消杀器械)等。

县市场监管局、县商务和投资促进局:负责协调超市、工商户进行基本生活物资储备,如方便食品、饮用水、雨衣、应急灯、雨鞋等;

县自然资源局:负责本行业常用应急救灾物资储备调度,如挖掘机、推土机、吊车等。

交通运输局:负责突发性道路交通事故时的应急救援物资储备调度,如拖车、吊车、推土机等;协助县应急部门做好大型突发事件应急救灾物资的运输保障工作。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动植物疫情防疫等应急救援物资的储备,如消毒器械、喷雾器、消毒药、防护用品、灭火器等。

县水务管理局:负责全县江河湖库等涉水工程、场所、区域水旱灾害防御物资储备的指导;负责所辖水库(水电站)等水利工程防洪抢险物资储备计划制定和报送;负责水库(水电站)等水利工程现场物资储备(如麻袋、编织袋、砂石料等)的管理;负责本行业常用应急救灾物资储备管理工作。

贵阳市生态开阳分局:负责环境污染事件监测、处置的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同时要与上级环保部门建立快速反应联动机制,争取上级环保部门对危险化学品、有毒物品等其他重大事件处置的支援。

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自身承担的应急工作任务,储备相应的应急救援物资。

各乡(镇、社区):根据自身需要,要储备基本的应急救灾物资。     

四、储备所需资金构成

(一)专业应急物资所需资金

专业应急救援物资主要是指抢险救灾物资及装备器材,主要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县应急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采用统一采购、分散(由主管部门储备)+集中(由县级物资仓库储备)的储备形式进行购置储备,所需资金由县财政负责统筹安排。

(二)基本生活重要物资资金

基本生活重要物资的储备方式采取政府储备与商业储备相结合。县级基本生活物资主要是指床、棉被、帐篷、粮食等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产生活物资。主要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县应急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采取统一采购、集中储备的形式进行购置储备,所需资金由县财政负责统筹安排;商业储备由县人民政府统一安排,县商促局、县市场监管局具体负责。

(三)县级储备物资检修、维护、销毁等经费

主要针对抢险救灾设施设备的定期维护保养、过期应急救灾物资的销毁、处理所需资金,县级物资仓库的检修、维护、销毁由县发改局根据实际需求纳入本部门年初预算,所需资金由县财政局统筹安排。

五、物资储备管理

(一)日常管理

专业应急救援物资、基本生活物资的日常管理,分散(储备在主管部门)储备的由各相关部门通过建立相应的储备物资管理工作方案自行管理;集中(由县级物资仓库储备)储备的由县发改局通过建立相应的储备物资管理工作方案进行统一管理。应急救援物资使用后应尽快补充,实行动态管理。

(二)数据管理

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统筹指导应急救灾物资管理工作,各相关部门根据自身职责范围建立相应的专业应急救援物资、基本生活重要物资及应急救援物资数据库,建立台账,更新动态,确保在处置各类突发事件时,能及时、准确调用各类物资、设备。

(三)调度管理

应急救援物资调用根据“先近后远、满足急需、先主后次”原则进行。一般情况下,由各有关部门自行制定调用工作方案。发生较大以上突发事件需调用多个部门储备的应急救援物资时,由县应急办提出调用需求,报县人民政府同意后调用。

1.正常情况下:(1)申请单位提出申请;(2)县应急局分管领导审批;(3)县发展改革局(县粮食和储备局)发出调拨单;(4)仓库管理人员发货。

2.紧急情况下:短期(一次性)经县应急局主要负责人同意并电话指示,可先调应急物资,再补申请流程。长期(多次)(1)申请单位提出申请;(2)县应急局、县发展改革局进行联合审批、发出调拨单;(3)仓库管理人员发货。

(四)运输管理

原则上应急救灾物资运输由申领单位自行负责,紧急情况下可由县应急局直接调度运输。

(五)征用管理

在应急储备物资不足的紧急情况下,可实行“先征用、后结算”的办法。应急救援结束后,由县财政局负责落实结算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