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阳县地质灾害巡察公益岗位解决劳务就业扶贫工作方案》的通知
政府信息公开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0-3957128 成文日期: 2020-07-24
文 号: 开府办函〔2020〕130号 发布时间: 2020-07-24 10:08
发布机构: 县政府办 文件有效性: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阳县地质灾害巡察公益岗位解决劳务就业扶贫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07-24 字体:[ ]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自然资源局:

《开阳县地质灾害巡察公益岗位解决劳务就业扶贫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开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7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开阳县地质灾害巡察公益岗位解决劳务就业扶贫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全省劳务就业扶贫的决策部署,根据《贵州省地质灾害巡察公益岗位解决劳务就业扶贫工作方案》、《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贵州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自然灾害乡村公岗开发工作的通知》要求,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积极创新地质灾害防治管理体制,在大力提升技防能力的同时提升基层群防能力,紧紧依靠广大人民群众,通过构建“政府主导、网格管理、突出重点、绩效考核”的地质灾害巡察模式,实行“规范化、精细化、信息化”管理,整体提升我县地质灾害防治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并助推全县劳务就业扶贫。

二、目标任务

以全县111个行政村为单元,结合脱贫攻坚工作,因地制宜,设置112个(高寨乡增加1个名额)地质灾害巡察公益岗位,加强地质灾害巡察工作。建立以属地行政主要负责人为巡察责任人、国土所所长为管理员、县技术保障单位专业技术员为巡察指导员、基层群众为巡察人员“四位一体”的地质灾害巡察管理体系,全面提升全县地质灾害综合防治水平与能力。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组织保障,进一步强化我县地质灾害巡察公益岗位解决劳务就业扶贫工作,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特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  勇(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 敖克逊(县生态扶贫移民办副主任<借调县政府办>)

杜玉梅(县财政局局长)

陈  新(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张建锋(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成  员: 罗清河(县财政局副局长)

张大恩(县人社局党组成员、劳动监察大队长)

张   海(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分管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自然资源局,由陈新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张海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统筹开展全县劳务就业扶贫工作,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沟通协调相关单位。各成员单位具体职责如下:

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公益岗位聘用合同、考核评分细则的制定;负责组织技术保障单位对新聘用人员开展就业前岗位职责培训;承担工作专班日常事务工作。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协调对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筹做好地质灾害巡察公益岗位业务补助经费的落实;负责指导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积极做好符合条件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和易地扶贫搬迁劳动力信息的采集、情况核实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按照《省财政厅关于预拨 2020 年度中央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补助资金的通知》(黔财建[2020]101 号)等文件要求,将公益岗位资金及时下拨到所属乡镇(街道),做好资金的使用监督管理工作。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负责落实各行政村符合条件的地质灾害巡察人员筛选和签订聘用合同;负责按照考核评分细则对巡察公益岗位人员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报领导小组工作专班。

四、岗位设置

聘用当地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和易地扶贫搬迁劳动力为地质灾害巡察员的公益岗位,地质灾害巡察员不得与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员为同一人。原则上选择外出务工就业困难身体健康的贫困劳动力为重点,年龄18岁以上不限,具有一定文化程度,责任心强,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及时上报和组织受威胁的群众及时转移避险。

五、岗位职责

(一)负责本行政村地质环境变化情况巡察,重点察看斜坡

地带老百姓居住区,学校、医院等特殊区域;

(二)负责巡察本行政村范围各类人为工程活动对地质环境

的影响,如公路、铁路修建,建房切坡等;

(三)负责做好巡察记录,实时收集气象风险预警等各类预

警信息,根据情况调整巡查频次(降雨期间按1日1次,非降雨期间按3日1次)。

(四)巡察发现地质灾害灾情险情后,及时报告村支两委、乡(镇)政府分管领导、乡(镇)国土所负责人。

    六、保障措施

(一)经费保障。地质灾害巡察公益岗位业务补助经费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对我县补助56万元,每个公益岗位补助经费5000元/年(含每月400元补助和年度200元的培训费),市、县两级财政不需配套。县人社局要积极向上对接,确保地质灾害巡察公益岗位业务补助经费的落实。县财政局要加强资金统筹,及时下拨到所属乡镇(街道),并强化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安全。

(二)管理保障。对新聘用人员开展就业前岗位职责培训,培训不合格的,不同意上岗,由乡镇(街道)另外聘请人员。

同时严格实行绩效考核制度,由乡镇(街道)属地管理,以行政村为单元,以巡察工作职责为主要内容,以地质灾害防治巡察公益岗位人员履职尽责为载体,对各乡(镇)地质灾害防治巡察公益岗位人员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报领导小组工作专班审核后报县政府备案。对考核优秀的,县人民政府予以通报表扬,考核不合格的,予以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

(三)信息保障。县政府相关部门要加强督促指导,确保各乡镇(街道)尽快将公益岗位落实到位,促进贫困劳动力就业,切实增加劳动收入。各乡镇(街道)首期《开阳县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责任清单》上报时间是2020年7月30日前,以后相关人员信息发生变化后及时更新“岗位开发责任清单”内容上报工作专班更新逐级上报省自然资源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汇总后上报贵州省就业和全员培训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办公室。联席会议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每半个月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通报。请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负责人按要求定期将岗位设置相关信息及时上报工作专班,联系人:刘芝军 ,QQ邮箱:619997318。

县政府将该项工作纳入年度地质灾害防治目标考核内容,严格考核,请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确保地质灾害巡察公益岗位解决劳务就业扶贫工作落实到位。

附件:1.开阳县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责任清单(略)

2.地质灾害巡察公益岗位聘用合同(略)

3.地质灾害巡察公益岗位考核评分细则(略)


解读:

《开阳县地质灾害巡察公益岗位解决劳务就业扶贫工作方案》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