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阳县综合行政执法力量下沉街道办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政府信息公开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0-4658298 成文日期: 2020-10-13
文 号: 开府办函〔2020〕167号 发布时间: 2020-10-14 10:32
发布机构: 县政府办 文件有效性:

开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阳县综合行政执法力量下沉街道办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10-14 字体:[ ]

各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部门:

《开阳县综合行政执法力量下沉街道办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开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0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开阳县综合行政执法力量下沉街道办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快推进城市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根据《中共贵阳市委 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强化党建引领推进城市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意见》(筑党发〔2019〕33号)和《中共开阳县委关于印发<开阳县强化党建引领推进城市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实施方案>》(开党发〔2020〕6号)文件精神,为努力实现城市基层治理模式更加完善,治理体系更加健全,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不断强化县级党委组织力和街道党工委统筹力,按照“重心下移、责权明确、专兼结合、强化考核”的原则,强化街道在城市管理中的主体地位,以街道为城市管理的网格化单元,将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控违拆违监管细化到每个单元,整合资源,搭建平台,充分调动各方面参与城市管理的积极性,形成城市管理的强大合力,推进城市管理迈上新台阶。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强化街道城市执法管理力量,完善城市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机构设置,逐步推动城市管理执法重心下移、力量下沉、资源下投,优化服务、强化管理,提升街道办城市管理能力,建设权责明晰、运转协调、治理高效的城市管理工作体系,切实增强市民的获得感和幸福感,提升居民的参与度和满意度。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综合行政执法力量下沉街道办事处平稳、有序开展工作,特成立开阳县综合行 政执法力量下沉街道办事处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张  勇(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马  健(县委编办主任)

强  勇(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张  刚(硒城街道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中心主任〈借调政府办〉)

成  员:陈玉兰(县委编办副主任)

黄海平(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芶  洋(县司法局副局长)

罗清河(县财政局副局长)

刘春燕(县人社局副局长)

宋化琼(县“三创”考核办主任)

田  波(县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李明端(紫兴街道办事处人大工委主任)

罗  煊(云开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王  毅(硒城街道社会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在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由强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田波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推进综合行政执法力量下沉街道办的组织实施、队伍建设及考核等工作。

四、街道办执法人员组成

(一)派驻形式

在确保县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各项工作正常运转的基础上,根据各街道办管辖面积,路段数量,城市管理工作难度等综合考虑,县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设云开、硒城、紫兴临时派驻中队(派驻中队机构性质及规范设置,待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按程序向县委编办请示成立后规范设置),并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研究确定临时派驻中队中队长、副中队长及工作人员。临时派驻中队同各街道办事处内设公共管理办公室合署办公,接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和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双重领导,以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领导为主,派驻人员不从事与城市管理无关的相关工作。

(二)派驻人员分配

县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向各街道办事处选派27名(其中:云开11人、硒城9人、紫兴7人)业务精、纪律强、作风硬的人员派驻到各街道办,形成相互配合、相互衔接的工作模式,以解决街道办事处执法力量薄弱、管理人员不足的问题,使城市管理工作无死角、无盲区,提高我县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

五、派驻职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贵州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贵阳市综合行政执法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我县街道办职责划分,县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派驻中队负责县城规划区内国有土地性质违法建筑的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执法工作;负责指导街道办事处做好辖区内市容秩序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六、建立保障机制

(一)经费保障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下派到各街道办事处的行政执法人员,其人员身份性质、经费渠道不变,经费纳入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年初人员经费预算。街道办事处自聘人员纳入街道办年初经费预算,由县财政统一核拨到各街道办,由街道办科学设置聘用人员工作岗位,实行按岗定酬,统一管理,建立统一规范的聘用人员管理和薪资待遇办法。

(二)体制保障

1.实施“双向”考核机制。街道办事处对派驻人员有考核评价权、人事建议权和征得同意权。派驻人员的日常管理与考核由街道负责,考核结果纳入个人年度考核范围,以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考核为主、街道办事处为辅,其中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考核占60%,街道办考核占40%。

2.建立议事机制。县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与街道办事处对行政处罚案件发生争议时,由先发现违法行为的部门进行证据固定,并按照统一效能、权责一致的原则协商处置;协商不成的,提请县人民政府决定。派驻街道办事处的综合行政执法队员,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向街道办事处反映和提出工作建议,共同研究,提高城市管理水平。

3.建立召回机制。对不服从街道办事处管理的派驻人员,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要采取提醒谈话和告诫,对拒不整改的予以召回或清退。

4.统筹调度机制。遇重大应急保障和大型检查、大型拆违等工作,必须服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的统一指挥调动。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力量下沉、推行城市网格化管理,是创新城市管理机制、解决当前城市管理突出问题的现实需要,也是提升城市形象,加快推进城市管理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有效途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增强做好城市管理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充分认识深化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和街道办改革工作的重要意义,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上来,要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二)建立工作机制,注重下沉实效。综合行政执法力量下沉、推行城市网格化管理是一项系统性工程,领导小组要定期召开会议,及时掌握基层情况、及时协调解决问题,适时召开座谈会、沟通会,来化解执法力量下沉街道办过程所产生的责任划分及矛盾。要发挥街道办居委会作用,组织发动街道办居民、民间组织、群众团体等各种城市管理力量,建立综合行政执法和街道办工作联动机制,确保综合行政执法下沉街道办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三)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工作水平。派驻队员是综合行政执法重心下移,发挥优势互补、联动互助的关键一步,队伍建设直接关系到执法力量下沉工作的水平和效果。要加强对执法力量下沉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努力打造一支高素质的进驻队伍,不断提高执法力量下沉人员的工作水平。派驻人员要严格遵章守纪、文明服务、规范执法,文明执法。



解读:

《开阳县综合行政执法力量下沉街道办工作实施方案》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