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阳县城镇(乡)污水处理厂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政府信息公开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0-4701604 成文日期: 2020-07-29
文 号: 开府办函〔2020〕133号 发布时间: 2020-07-30 17:50
发布机构: 县政府办 文件有效性:

开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阳县城镇(乡)污水处理厂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07-30 字体:[ ]

各乡(镇)人民政府,南山、紫兴社区服务中心,县直各有关工作部门:

《开阳县城镇(乡)污水处理厂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开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7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开阳县城镇(乡)污水处理厂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开阳县委办公室、开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阳县水环境污染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开委办字〔2020〕26号)文件精神,结合《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发改委关于贯彻落实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黔建城通〔2019〕101号)文件要求,为切实整改我县城镇(乡)污水处理厂存在问题,加快补齐我县城镇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短板,尽快实现污水管网全覆盖,生活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坚决打赢水污染防治攻坚战,确保全县水环境质量持续向好,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贵州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守好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以污水处理厂整治为重点,把水环境污染突出问题整治作为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大政治任务和重大民生工程,突出抓好抓实抓出成效,着力解决水环境污染突出问题。到2020年底,实现城镇(乡)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助力我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二、强化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城镇(乡)污水处理厂存在问题整改工作的领导和统筹,及时解决整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确保整改工作顺利进行,特成立开阳县城镇(乡)污水处理厂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担任,副组长由县水务局、县政府办负责同志担任,工作涉及县直有关单位和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在县水务管理局,具体负责方案制定、统筹协调、督促检查、资料收集、信息上报等工作。

三、整改任务及措施

(一)开阳县第三污水处理厂存在问题。1.处理水量及进水污染物浓度均达不到设计处理要求。2.运行不正常,总磷的污染物长期超标排放。3.未完成项目环保“三同时”验收。4.进污水处理厂主管长期污水溢流。5.产生的污泥未按环评文件要求脱水运到垃圾填埋场处置,堆存在厂区内,污泥暂存间未封闭。6.未按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水处理要求安装自动监测设备。7.未做入河排污口论证。8.未签订危废协议。

整改措施:

1.全面排查管网建设收集情况,提高生活污水收集率,力争污水处理进水生化需氧量(BOD)浓度达到100㎏/L以上。
加大整治力度,确保县城三期污水处理厂设施正常运行,确保污水处理后达标排放。

牵头单位:县水务局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城关镇、南山社区、紫兴社区、开投集团、贵阳水务集团开阳水务有限公司

完成时限:2020年7月31日

整改任务:县水务局负责对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设施进行排查整改;县住建局负责对市政设施及居住小区雨污管网进行排查整改,重点是开阳一中至世纪佳苑一带区域、苏家坡片区污水收集管网;紫兴社区和城关镇负责对南门外片区、东风水库周边及大坝至三期污水处理厂片区污水收集管网进行全面排查整改,完善收集系统,确保污水全收集、全处理。

2.按照项目环评文件达到相应脱水率后运至县城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按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水处理要求安装自动监测设备,联网并验收;开展入河排污口论证。

牵头单位:县水务局

责任单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开投集团、贵阳水务集团开阳水务有限公司

完成时限:2020年8月20日

整改任务:开投集团负责优化污泥脱水工艺,污泥含水率达到项目环评批复要求;负责按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水处理要求安装自动监测设备,联网并验收;负责完成入河排污口论证。贵阳水务集团开阳水务有限公司负责按照环评批复规范处置污泥。

3.与有危废处置资质的企业签订处置协议。

牵头单位:县水务局

责任单位:贵阳水务集团开阳水务有限公司

完成时限:2020年8月20日

(二)永温镇污水处理厂存在问题。1.产生的污泥未按环评文件要求脱水运到垃圾填埋场处置,堆存在厂区内。2.未按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水处理要求安装自动监测设备。

整改措施:

按照项目环评文件达到相应脱水率后运至县城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按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水处理要求安装自动监测设备,联网并验收。

牵头单位:县水务局

责任单位:贵阳水务集团开阳水务有限公司、开投集团

完成时限:2020年8月20日

(三)龙岗镇污水处理厂存在问题。1.全面排查,管网收集建设情况,确保生活污水应收尽收,力争污水处理进水生化需氧量(BOD)浓度达到100 mg/L以上。2.按照项目环评文件达到相应脱水率后运到县城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3.完善在线相关工作及资料,完成在线验收。4.按要求补充入河排污口论证。5.按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水处理要求安装自动监测设备,联网并验收。6.与具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补充签订危废协议。7.核实原设计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整改措施:

1.对污水处理厂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排查污水管网建设及污水收集情况,确保生活污水应收尽收,力争污水处理进水生化需氧量(BOD)浓度达到100mg/L以上。

牵头单位:县水务局

责任单位:龙岗镇人民政府、县住建局、县棚改办、开阳县台湾产业园区办公室、开投集团、贵阳水务集团开阳水务有限公司

完成时限:2020年8月20日

整改任务:龙岗镇人民政府负责镇区内居住户的雨污水分流排查及整改,负责区域内污水排放动态监管,配合县住建局对市政管网雨污分流排查及整改;开阳县台湾产业园区办公室负责园区雨污管网排查及整改;县住建局负责市政管网设施、居民小区雨污分流排查及整改;开投集团负责所实施管网的雨污分流排查及整改,负责所实施污水主管系统的漏损修复。贵阳水务集团开阳水务有限公司配合以上各单位开展排查及整改。

2.完善在线相关工作及资料,完成在线验收;按要求补充入河排污口论证;按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水处理要求安装自动监测设备,联网并验收;核实原设计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牵头单位:县水务局

责任单位:开投集团

完成时限:2020年8月20日

3.按照项目环评文件达到相应含水率后往县城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与具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补充签订危废协议。
    牵头单位:县水务局

责任单位:贵阳水务集团开阳水务有限公司

完成时限:2020年8月20日

(四)楠木渡镇污水处理厂存在问题。1.处理水量及进水污染物浓度均达不到设计处理要求。2.产生的污泥未按环评文件要求脱水运到垃圾填埋场处置,堆存在厂区内。3.未按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水处理要求安装自动监测设备。4.危废暂存间未建设。5.应急预案未编制。6.未办理入河排污口论证。

整改措施:

1.对污水处理厂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排查污水管网建设及污水收集情况,确保生活污水应收尽收,力争污水处理进水生化需氧量(BOD)浓度达到100mg/L以上。

牵头单位:县水务局

责任单位:楠木渡镇人民政府、县住建局、县棚改办、开阳县台湾产业园区办公室、开投集团、贵阳水务集团开阳水务有限公司

完成时限:2020年8月20日

整改任务:楠木渡岗镇人民政府负责镇区内居住户的雨污水分流排查及整改,负责区域内污水排放动态监管,配合县住建局对市政管网雨污分流排查及整改;县住建局负责市政管网设施、居民小区雨污分流排查及整改;开投集团负责所实施管网的雨污分流排查及整改,负责所实施污水主管系统的漏损修复。贵阳水务集团开阳水务有限公司配合以上各单位开展排查及整改。

2.按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水处理要求安装自动监测设备,联网并验收;按照相关要求建设危废暂存间;补充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

责任单位:开投集团

完成时限:2020年8月20日

3.按照项目环评文件达到相应脱水率后运至县城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按照相关要求编制应急预案。
    责任单位: 开投集团、贵阳水务集团开阳水务有限公司

完成时限:2020年8月20日

(五)金中镇污水处理厂存在问题。1.处理水量达不到设计处理要求。2.产生的污泥未按环评文件要求脱水运到垃圾填埋场处置,堆存在厂区内。3.未按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水处理要求安装自动监测设备。

整改措施:

全面排查,核实污水管网建设情况并建设完善,确保生活污水全收集、全处理;按照项目环评文件达到相应脱水率后运至县城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按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水处理要求安装自动监测设备,联网并验收。

牵头单位:县水务局

责任单位:金中镇人民政府、开投集团、贵阳水务集团开阳水务有限公司

完成时限:2020年8月20日

整改任务:开投集团会同金中镇人民政府负责全面排查,核实污水管网建设情况并建设完善,确保生活污水全收集、全处理;贵阳水务集团开阳水务有限公司负责按照项目环评文件达到相应含水率后运至县城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开投集团负责按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水处理要求安装自动监测设备,联网并验收。

(六)双流镇污水处理厂存在问题。1.处理水量达不到设计处理要求。2.产生的污泥未按环评文件要求脱水运到垃圾填埋场处置,堆存在厂区内。3.未按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水处理要求安装自动监测设备。

整改措施:

全面排查,核实污水管网建设情况并建设完善,确保生活污水全收集、全处理;按照项目环评文件达到相应脱水率后运至县城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按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水处理要求安装自动监测设备,联网并验收。

牵头单位:县水务局

责任单位:双流镇、开投集团、贵阳水务集团开阳水务有限公司

完成时限:2020年8月20日

整改任务:开投集团会同双流镇人民政府负责全面排查,核实污水管网建设情况并建设完善,确保生活污水全收集、全处理;贵阳水务集团开阳水务有限公司负责按照项目环评文件达到相应含水率后运至县城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开投集团负责按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水处理要求安装自动监测设备,联网并验收。

(七)开阳县第一、二污水处理厂存在问题。1.进水COD浓度低;2.自动检测采样点位设置不规范,未设置在出水总排口。

整改措施:

1.对城区污水管网进行全面排查,制定城镇排水规划,完成县城污水收集管网提质增效工作,确保雨污分流,污水收集全面。

牵头单位:县水务局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关镇、紫兴社区、南山社区、开投集团。

完成时限:2020年8月31日

整改任务:立即开展管网排查及整改,避免清水混入增加污水处理压力及处理成本。城关镇、紫兴社区、南山社区分别负责各自区域内城区边缘自住散户的雨污水分流排查及整改,配合县住建局对市政管网雨污分流排查及整改;县住建局负责市政管网设施、居民小区雨污分流排查及整改;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配合县住建局开展相关工作;开投集团负责所实施管网的雨污分流排查及整改,负责所实施污水管网系统的漏损修复(未移交工程)。

2.规范设置自动检测采样点在出水总排口。

牵头单位:县水务局

责任单位:绿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完成时限:2020年7月31日

(八)花梨镇污水处理厂存在问题。1.未按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水处理要求安装自动监测设备。2.该项目《环评》于2018年11月21日审批,建设周期为11个月,至今未投入运行。3.无入河排污口论证报告。4.无危险废物处置协议。

整改措施:

1.按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水处理要求安装自动监测设备,联网并验收;完善扫尾工程,尽快投入运行。     

牵头单位:县水务局

责任单位:贵阳水务集团开阳水务有限公司

完成时限:2020年7月31日

2.开展入河排污口论证;与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签订危险废物处置协议。
    牵头单位:县水务局

责任单位:贵阳水务集团开阳水务有限公司

完成时限:2020年8月20日

(九)冯三镇污水处理厂存在问题。1.未按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水处理要求安装自动监测设备。2.该项目《环评》于2018年11月21日审批,建设周期为11个月,至今未投入运行。3.无入河排污口论证报告。4.无危险废物处置协议。

整改措施:

1.按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水处理要求安装自动监测设备,联网并验收;完善扫尾工程,尽快投入运行。     

牵头单位:县水务局

责任单位:贵阳水务集团开阳水务有限公司、冯三镇

完成时限:2020年7月31日

2.开展入河排污口论证;与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签订危险废物处置协议。

牵头单位:县水务局

责任单位:贵阳水务集团开阳水务有限公司

完成时限:2020年8月20日

(十)龙水乡、米坪乡、南龙乡、毛云乡、高寨乡、宅吉乡、

南江乡污水处理厂存在问题。该项目《环评》于2018年12月6日审批,建设工期为11个月,至今未建成投入运行。

整改措施:各部门根据对口工作多方筹集资金;贵阳水务集团开阳水务有限公司优化施工组织,倒排工期,加快工程建设进度,完善扫尾工程,污水处理厂投入运行。     

牵头单位:县发改局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水务局、县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开阳分局、属地乡镇人民政府、贵阳水务集团开阳水务有限公司。

完成时限:2020年11月30日

附件:开阳县城镇(乡)污水处理厂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通知书

小组及工作职责

附  件

开阳县城镇(乡)污水处理厂问题专项

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一、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  勇(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黄启兆(经开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县水务局局长)

敖克逊(县生态移民扶贫办公室副主任<借用县政办公室>)

成  员:邱彦伟(县纪委党风政风室主任<主持县委督办督察局工作>)

黄双福(县发改局局长)

杜玉梅(县财政局局长)

陈  新(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杨启成(县住建局局长)

刘  俊(县交通局局长)

徐志然(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雷  军(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黄家纯(市生态环境局开阳分局局长)

张爱民(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强  勇(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罗洪毅(县公安局副局长)

宋俊豪(县棚改办主任)

刘祖国(县水务局副局长)

方春华(开投集团副总经理)

兰  (开阳水务公司总经理)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水务管理局,由黄启兆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敖克逊、刘祖国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成员为樊洪安、李以玉、郭晓婷。负责制定工作方案、收集整理相关资料并汇总上报。联络人:李以玉,邮箱:114216857@qq.com。

二、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县水务局:负责城镇(乡)集镇污水处理厂的建设监管及污水处理厂的运营监管。配合住建局做好城镇排水、城镇污水处理工程规划及市政管网建设,配合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做好污水收集管网的运行及维护工作。

县住建局:负责城镇(乡)排水、城镇污水处理工程规划,负责市政排水管网及小区建设排水管网的监督管理。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污水处理工作。

县综合执法局:负责对污水乱排、乱搭乱建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执法处置;负责污泥合理处置;负责对投入运行的城镇污水管网进行维修养护,确保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

市生态环境局开阳分局:负责指导和督促建设项目业主完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有关手续,入河排污口设置等。对各污水处理厂的尾水水质进行监督性监测。

县督办督查局:负责城镇(乡)集镇污水处理工程存在问题整改推进情况的督查督办。

县财政局:负责污水处理工程存在问题整改的经费保障。根据实际资金需求,将不足部分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落实资金。

县公安局:负责加强对城镇(乡)集镇污水处理治安秩序的管理,打击破坏活动,维护公共安全。

县应急管理局:负责城镇(乡)集镇污水处理工程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指挥工作。

县发改局:负责严格执行产业政策,严把建设项目审批关,杜绝污染水源项目上马;负责做好污水处理工程建设资金的争取工作,并监督规划和计划的执行情况。

县棚改办:负责城镇(乡)集镇范围内棚户区改造项目的排水管网建设,确保雨污分流,合理搭接进入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农村生活污水、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制定农业污染防治方案。

县自然资源局:负责监督管理项目建设用地,并积极做好相关服务工作,保障工程建设顺利进行。

县交通局:负责处理交通工程建设管理所涉及的雨污管网建设,确保雨污分流。

各乡(镇)人民政府、南山、紫兴社区服务中心:负责协调解决污水处理工程建设及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矛盾纠纷,本辖区内的污水排放动态监管,建立长效机制,对市民宣传教育,形成大家共同防污治污的良好氛围。做好辖区内居住户的雨污分流整改工作,进一步做好污水收集支管网的建设和完善工作,提高污水收集率,改善居住环境质量。建立“乡镇吹哨、部门报到”的联合执法制度,形成联合执法工作机制。



解读:

《开阳县城镇(乡)污水处理厂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