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府办函〔2020〕176号开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点车辆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政府信息公开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0-4941863 成文日期: 2020-10-24
文 号: 开府办函〔2020〕176号 发布时间: 2020-10-24 11:40
发布机构: 县政府办 文件有效性:

开府办函〔2020〕176号开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点车辆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10-24 字体:[ ]

各乡(镇)人民政府,云开、硒城、紫兴街道办事处,县直各有关工作部门:

《重点车辆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开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0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重点车辆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省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部署及市委、市政府有关领导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上的讲话精神结合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安排,有效维护农村道路交通秩序,制止和纠正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从源头消除重点车辆隐患,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确保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稳定。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切实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聚焦“减量控大”总目标,巩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成果,减少我县隐患车辆的存量严控增量,进一步提升道路交通科学管控和协同共治服务群众水平,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确保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向好。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工作取得实效,成立开阳县重点车辆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副组长:张勇(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胡俊林(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成员:翟宇鸣(县政府办副主任)

张爱民(县安委办主任、县应急局局长)

赵来鑫(县公安局副局长)

王小红(县委督办督查局副局长)

吴松桃(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邓立(县司法局副局长)

夏大伟(县交联办主任、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

长)

盛利(县农业农村局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主任)

各乡(镇)、办事处分管负责人,派出所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开阳县交联办,由夏大伟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冉鹏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具体工作。

三、整治重点

(一)重点车辆:

“两客一危一重”(公路客运车、旅游包车、危化品运输车、重型货车)、面包车、低速载货汽车、变形拖拉机,二(三)轮摩托车、电动车(含老年代步车)、电动自行车等车辆。

(二)重点违法:

严查严处“三超两驾一疲劳”(超员、超速、超载、毒驾、酒驾、疲劳驾驶)、闯红灯、违法载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机动车不按规定注册登记、不按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机动车逾期未检验、机动车逾期未报废等严重违法行为;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消除隐患车辆宣传工作。

各乡镇、办事处、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派出所等交通安全管理部门,要结合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的部署和学生开学的实际情况,将全县开展重点车辆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以学生家长、运输企业驾驶人员和农村道路车辆驾驶人及机动车所有人、农村群众为重点,通过出动宣传车、张贴标语、发放宣传资料和上街播放警示宣传片以及利用广播电视、微信、抖音等多种有效形式和途径,加大全县开展重点车辆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宣传力度,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倡导文明交通行为,抵制危险驾驶行为,不断提高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深入推进道路交通安全教育进企业、进校园、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简称“七进”)努力在全社会营造道路交通安全的舆论氛围,通过全县开展重点车辆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后,有效提高全民交通安全意识,最大限度地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完成时限:2020年10月至2020年12月31日)

(二)全面彻底排查,摸准风险隐患。

各乡镇、办事处针对机动车不按规定注册登记、不按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机动车逾期未检验、机动车逾期未报废四类重点车辆要做到情况清、底数明,控住车,管住人,盯住源头,压实责任,从管理的每个环节盯牢控紧,防止脱管漏控。

1.建立工作机制,制定工作方案。各乡镇、办事处要建立工作机制,按照属地辖区划分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职责内容,明确网格包保和开展摸排统计责任人,明确摸排统计完成时限,实行网格化车辆隐患包保动态监管长效机制。(完成时限:2020年10月28日前)

2.明确告知义务,实行隐患消除承诺制。各乡镇、办事处针对车辆隐患统计实际情况,及时履行隐患车辆车主及所有人消除隐患的告知义务,要求隐患车辆车主或实际驾驶人在隐患消除承诺书签订之日起7日内到相关部门办理相应合法手续,网格包保责任人要及时对办理情况进行追踪,确定车辆隐患是否“销号”。(完成时限:2020年11月15日前)

3.完善隐患车辆统计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各乡镇、办事处针对车辆统计情况底数结合《消除动态交通隐患承诺书》签订份数,将隐患车辆统计台账进行精准汇总,明确四个数据:一是辖区各类车辆数量(按类型分),二是隐患车辆数量,三是已经消除隐患车辆数量,四是未消除隐患车辆数量,数据要相互吻合符合实际逻辑关系。同时将人、车信息纳入“贵州省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综合监管云平台”进行户籍化常态监管。(完成时限:2020年11月15日前)

(三)实施精准打击,坚决消除隐患。

各乡镇、办事处及有关部门将在车辆隐患排查、告知、包保完善后全面针对道路交通隐患车辆开展大整治行动。

一是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各派出所根据各乡镇、街道排查出的隐患车辆统计信息台账,在日常查处日、统一行动日、重大节假日、重大活动等重要时段,集中人力物力,加大执法力量投入,实施属地隐患车辆精准打击,对农村面包车、拖拉机、低速货车、三(四)轮电动车、摩托车等重点车辆超员、违法载人、骑乘摩托车不佩戴安全头盔、酒驾醉驾、非法营运接送学生、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机动车不按规定注册登记、不按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机动车逾期未检验、机动车逾期未报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实施“零容忍”,严格处罚一批、拘留一批、警示一批;(完成时限:2020年10月24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二是各乡镇、办事处要落实隐患车辆网格包保管理责任,对未消除隐患的车辆要盯死看牢,严禁隐患车辆上道路行驶。对于上道路行驶的隐患车辆要第一时间进行劝导、第一时间通知属地派出所、交警进行查处。各乡镇、办事处要不定时的组织属地派出所、交管、安监、农业服务中心等有关部门结合排查出的隐患车辆统计信息台账,针对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机动车不按规定注册登记、不按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机动车逾期未检验、机动车逾期未报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开展联合执法,实施精准打击,同时充分整合资源发挥“两站两员”作用,严把进出村口、进出镇口,开展交通违法劝导工作,同步对全面实施道路交通隐患车辆大整治行动进行宣传,形成农村地区持续整治农村道路交通重点违法行为的高压严管态势,坚决防范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完成时限:2020年10月24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

各乡镇、办事处及相关部门要把做好重点车辆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督促村(居)委会以及村民组明确包保人、包保范围实行网格化层层包保。将辖区车辆及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车辆统计完善,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建立动态管理台账,严格落实抄告措施,做到问题不整改不放过、措施不落实不放过、隐患不消除不放过,全面履行工作职责。

(二)加强督促检查和执法督导

1.县交联办要组织开展明察暗访,加强检查、监督和指导,深入村组一线开展督导检查,实地抽查各乡镇、办事处工作落实情况,对该项工作不力的要约谈、通报,纳入《开阳县2020年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目标考核方案》进行考核,确保重点车辆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2.2020年10月15日后,发生道路交通亡人事故的,县交联办会同县委督办督查局结合开展重点车辆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县交联办将联合应急管理局等有关部门进行交通事故倒查,对重点车辆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单位部门及网格包保责任人进行通报,发现有违规违纪线索的将移交县纪检委调查处理。

(三)不分步骤统筹全面推进

各乡镇、办事处要按照工作措施内容同工作步骤进行有机结合,注重宣传同承诺告知、摸排统计同精准查处工作相扣互通的逻辑关系,找准工作方法,坚持统筹兼顾,及时化解工作开展过程中的突出矛盾,全面推进重点车辆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落实,减少我县隐患车辆的存量,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四)严格信息报送。

各乡镇、办事处要高度重视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及时报送工作资料,于10月28日前将工作方案、网格包保片区与网格包保责任人员名单报县交联办,11月15日12点前将《消除动态交通隐患承诺书》、《重点车辆排查登记表》统计完成,将汇总表报县交联办,2021年1月5日前将工作总结报县交联办,联系人:陈仕伟,电话:17785551812。在工作期间如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实际问题,及时同县交联办联系,联系人:冉鹏电话:18984066656

附件:1.消除动态交通隐患承诺书

2.重点车辆排查登记表

3.重点车辆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汇总表

附件1

消除动态交通隐患承诺书

为加强我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进一步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切实维护开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我坚决服从有关部门人员的监督检查,保证本人所属车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登记规定》、《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等法律法规,在7日之内按照相关规定对本人所属车辆违法情况到相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合法手续,切实保证安全驾驶。现公开承诺如下:

1.保证本人持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车辆,所驾驶的车辆牌证齐全有效。

2.保证绝不违法超员或超载行驶。

3.保证绝不带病作业,绝不允许报废的车辆上路行驶。

4.保证遵守交通规则,不酒后驾驶、不超速行驶、不驾驶无牌无证和未投保险及未年检的车辆、不低照高驾、不疲劳驾驶机动车,不得有其它影响安全驾驶的行为。

本人将自觉遵守以上守则,为营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交通环境尽职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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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执联

乡(镇、办事处):

我已收到你单位下发的“消除动态交通隐患”承诺书,对存在的以下,¨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机动车不按规定注册登记、¨不按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机动车逾期未检验、¨机动车逾期未报废,交通安全隐患予以确认,并承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合法手续,逾期将依法接受法律处罚。

乡(镇、办事处)村(居)组,身份证号码:。

承诺人:联系电话:             年月日

附件2

重点车辆排查登记表

单位部门(盖章):排查人:审核人:

辖区名称

机动车辆所有人

驾驶人

驾驶证号

车辆类型

车辆

品牌

车架号/发动机号

车辆状态(1.正常;2.未入户;3.逾期未检验;4.脱保5.逾期未报废)

备注













































































































注:此表车辆状态一栏如车辆是已入户的只需填写机动车辆所有人、车辆类型、车辆品牌,其余栏不需填写

附件3

乡(镇、办事处)重点车辆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汇总表

序号

车辆总数(辆)

隐患车辆数(辆)

已经消除隐患车辆数(辆)

未消除隐患车辆数(辆)

备注



















填报人:审核人:填报时间:

注:各乡(镇、办事处)按照车辆类型自行分类统计各类车辆汇总表,如:二(三)轮摩托车、面包车、货车等车辆汇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