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阳县水上交通安全风险隐患集中排查整治专项工作方案》通知
政府信息公开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2-753010 成文日期: 2022-03-16
文 号: 开府办函〔2022〕20号 发布时间: 2022-03-16 10:46
发布机构: 开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件有效性:

开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阳县水上交通安全风险隐患集中排查整治专项工作方案》通知

发布时间: 2022-03-16 字体:[ ]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直相关部门:

为保障我县水上交通领域安全、有序、稳定,特制定了《开阳县水上交通安全风险隐患集中排查整治专项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落实。

2022年3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开阳县水上交通安全风险隐患集中排查整治专项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近期国家、省、市、县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文件精神和风险隐患集中排查整治工作决策部署,深刻汲取近期省内外安全生产事故教训,保障我县水上交通领域安全、有序、稳定,结合我县水上交通运输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树牢红线意识、底线思维,以强化水上交通安全风险防控为重点,着力完善安全管理机制,强化安全主体责任,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切实增强水上运输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能力,有效防止较大事故和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我县水上交通生产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即日起至3月20日)。根据本方案要求,对本辖区内的水上运输情况进行一次摸排,结合辖区实际,细化实施方案,进一步明晰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层层压实责任,确保责任到人、措施到位。

二) 集中攻坚(2022年3月20日至2022年6月30日)。对辖区内水上交通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建立企业、设施、设备及管理等方面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实施闭环管理、对账销号。

三)巩固提升(2022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深入分析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落实。认真总结工作成果和经验,提炼有效措施和成功做法,建立和完善相关联合监管制度,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

三、主要任务

(一)进一步完善安全体系建设。

1.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以及《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要求,厘清水路交通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边界,进一步明确水路交通安全监管职责分工,严防失控漏管。督促水运企业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健全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规范安全生产经费提取及使用,强化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教育和技术能力培训,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着力补齐安全生产能力不足短板。指导各涉水乡(镇)人民政府切实履行乡(镇)自用船安全管理主体责任,落实乡(镇)自用船管理机构和人员,不断完善乡(镇)自用船管理制度。

2.深化重大风险防范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机制,积极推进将水路交通安全生产重大风险纳入各乡(镇)人民政府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内容,进一步摸排水路交通运输行业系统性、区域性、突发性安全生产风险,建立重大风险基础信息、防控责任、监测监控、防范措施、应急处置5个清单,确保底数摸排到位,责任分工到位,防控措施到位。严格按照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要求,严格实施重大隐患挂牌督办、整改销号,强力开展重大隐患清零行动。指导督促企业建立风险隐患排查、评估、治理的长效机制。

(二)开展重点领域执法监管和隐患排查治理。

1.水运企业。强化水路运输市场准入管理,交通运输部门要严把审批许可、执法监管、跟踪服务关口,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安全管理机构、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安排安全管理经费、落实安全管理人员、将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到岗到人、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安全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开展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

2.船舶船员。严格落实船舶进出港报告制度,交通运输部门要对进出港船舶开展船舶现场监督检查、船舶安全检查,对船体状况、船舶动力设备、系泊设备、航行设备、消防救生设备、防污染设备、船舶证书、船舶文书等情况进行执法检查,严格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规则,持证上岗,人岗适任,落实船舶值班制度,在执法检查中对船员的持证情况、适任情况进行评估,对船员的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执行违法记分和行政处罚,确保船舶适航、船员适任。

3.水域码头。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辖区港口码头安全检查,主要检查码头工作站房、系泊设施、装卸货设备、船舶污染物接收设备进行检查,规范港口码头船舶停靠秩序;要加强对辖区通航水域、航道的巡航巡查,会同农业农村、应急、公安、涉水乡镇开展联合执法,严厉打击非法占用岸线、设置碍航设施、船舶无证航行、船员无证驾驶、非客船载客、船舶超员超载、非法捕捞等违法违规行为,维护水上交通安全秩序。

4.自用船舶。各涉水乡(镇)人民政府要切实履行自用船安全管理主体责任,落实自用船管理机构和人员,不断完善乡镇自用船管理制度,对本辖区乡镇自用船开展清理登记,督促自用船舶所有人遵守安全航行规定,按照规定配备救生器材以及必要的航行、系泊设备和排水工具;开展辖区乡镇自用船舶清理、检丈、登记和标识勘划工作,建立和完善自用船舶安全管理的基本台账资料。

5.在建工程。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对在建水运工程的检查力度,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明确现场安全管理人员,确保工程建设安全。

(三)提升基础支撑保障能力。

1.强化水路交通应急能力建设。健全综合应急管理机制,推动水上交通应急管理融入地方应急管理体系,督促水运企业完善应急预案,加强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和应急物资装备配备,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升风险防范能力。

2.加强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对船舶配员、适任证书符合、船员值班规则执行、船员服务资历真实性、船员应急演练和应变能力、船员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熟悉、执行船员以及对航线、避碰规则的熟悉情况等进行排查,针对存在问题,建立水上安全知识、技能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关键岗位人员安全教育培训,严格考核把关,切实提升从业人员安全适任能力。

3.强化安全生产宣传与警示教育。建立健全水上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体系,加强对从业人员、社会公众的安全意识、法治意识、责任意识、防护意识的宣传教育,及时组织开展典型事故警示教育,切实发挥事故教训汲取对水路交通安全生产的“堵漏洞、补短板、强弱项”的重要作用。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农业农村、公安、生态等部门及涉水乡镇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密切协作配合,认真推动水上交通安全风险隐患集中排查整治专项工作。

(二)推动落实责任。要强化责任落实和督促指导,按时限进度定期对表销账,加强动态和过程检查,确保责任落实和任务完成到位。严肃问责问效,对领导干部责任不落实、监督管理走形式,企业专项整治不认真等问题,依法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

(三)提升监管水平。要建立健全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凝聚工作合力,切实开展好水上交通安全风险隐患集中排查整治,鼓励企业自查自纠,对企业主动发现、自觉报告的问题隐患,加强跟踪指导服务。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曝光等有力措施,加强督促整改。

(四)强化宣传引导。要充分发挥电视、报刊、网络以及微信、抖音等媒体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宣传报道,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要充分运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强化正向引领和反面警示教育。要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鼓励和引导广大群众广泛参与,努力形成全社会参与支持、齐抓共管、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

附件:1.开阳县水上交通风险管控清单

2.开阳港区(码头)一览表

附件1


开阳县水上交通风险管控清单


序号

类别

分块

风险点

管控措施

牵头部门

责任部门

备  注


1

水上交通

通航水域

构皮滩库区

(乌江、清水河)

巡航巡查

开阳县交通运输局

开阳县交通运输局

乌江航道62公里、清水河航道51公里


南江库区(南江河)

巡航巡查

开阳县交通运输局

开阳县交通运输局

航道里程8公里


大花水库区(清水河)

巡航巡查

开阳县交通运输局

开阳县交通运输局

航道里程20公里


紫江库区 (南贡河)

巡航巡查

开阳县交通运输局

南龙乡人民政府

封闭库区


东风水库

巡航巡查

开阳县交通运输局

云开街道办

封闭库区


翁荫水库

巡航巡查

开阳县交通运输局

西城街道办

封闭库区


白安河水库

巡航巡查

开阳县交通运输局

云开街道办

封闭库区


猴儿天坑

巡航巡查

开阳县交通运输局

开阳县交通运输局

封闭库区


十里画廊乡村旅游河道

巡航巡查

南江乡人民政府  禾丰乡人民政府

南江乡人民政府 禾丰乡人民政府

自然河流


港口码头(16座)

洛旺河码头(客货综合)

巡航巡查

开阳县交通运输局

开阳县交通运输局

构皮滩库区


龙水码头

巡航巡查

开阳县交通运输局

开阳县交通运输局

构皮滩库区


米坪停靠点

巡航巡查

开阳县交通运输局

米坪乡人民政府

构皮滩库区


翁昭停靠点

巡航巡查

开阳县交通运输局

花梨镇人民政府

构皮滩库区


三星场码头(便民码头)

巡航巡查

开阳县交通运输局

宅吉乡人民政府

构皮滩库区


瓮口塘码头(便民码头)

巡航巡查

开阳县交通运输局

宅吉乡人民政府

构皮滩库区


黄石码头(便民码头)

巡航巡查

开阳县交通运输局

宅吉乡人民政府

构皮滩库区


泥池码头(便民码头)

巡航巡查

开阳县交通运输局

米坪乡人民政府

构皮滩库区


金角三码头(便民码头)

巡航巡查

开阳县交通运输局

米坪乡人民政府

构皮滩库区


新南码头(便民码头)

巡航巡查

开阳县交通运输局

米坪乡人民政府

构皮滩库区


毛坪码头(便民码头)

巡航巡查

开阳县交通运输局

冯三镇人民政府

构皮滩库区


清江码头(便民码头)

巡航巡查

开阳县交通运输局

花梨镇人民政府

构皮滩库区


南江码头(便民码头)

巡航巡查

开阳县交通运输局

南江乡人民政府

南江河


龙堡寨码头(便民码头)

巡航巡查

开阳县交通运输局

开阳县交通运输局

南江河


鸳鸯湖码头(便民码头)

巡航巡查

开阳县交通运输局

开阳县交通运输局

南江库区


高寨码头(便民码头)

巡航巡查

开阳县交通运输局

高寨乡人民政府

大花水库区


在建工程

顺尔得码头

巡航巡查

开阳县交通运输局

开阳县交通运输局

构皮滩库区


水运企业

贵州开阳南江大峡谷旅游有限公司

执法检查

开阳县交通运输局

开阳县交通运输局

旅游客运、漂流


贵州港航船务有限公司

执法检查

开阳县交通运输局

开阳县交通运输局

旅游客运、货物运输


贵州广隆琛然轮船有限公司

执法检查

开阳县交通运输局

开阳县交通运输局

货物运输


运输船舶(33艘)

船舶不适航 风险

船舶现场监督检查、船舶安全检查

开阳县交通运输局

开阳县交通运输局

含旅游客船、货运船舶、公务船、工作船、游乐船。


自用船舶(987艘)

花梨镇(496艘)

规范管理

开阳县交通运输局

花梨镇人民政府

交通运输、应急部门指导乡镇自用船舶规范管理。


米坪乡(89艘)

规范管理

开阳县交通运输局

米坪乡人民政府


龙水乡(146艘)

规范管理

开阳县交通运输局

龙水乡人民政府


冯三镇(85艘)

规范管理

开阳县交通运输局

冯三镇人民政府


宅吉乡(23艘)

规范管理

开阳县交通运输局

宅吉乡人民政府


楠木渡镇(22艘)

规范管理

开阳县交通运输局

楠木渡镇人民政府


南龙乡(23艘)

规范管理

开阳县交通运输局

南龙乡人民政府


毛云乡(19艘)

规范管理

开阳县交通运输局

毛云乡人民政府


高寨乡(79艘)

规范管理

开阳县交通运输局

高寨乡人民政府


南江乡(5艘)

规范管理

开阳县交通运输局

南江乡人民政府

附件2

开阳港区(码头)一览表

序号

码头名称

乡镇/库区

码头经营人名称

工作站房

厕所

固体垃圾

回收设施

油污水

回收设施

生活污水

回收设施

是否

通车

其它

1

洛旺河码头(客货综合)

花梨镇/构皮滩


2

龙水码头(停靠点)

龙水乡/构皮滩


3

翁昭码头 (停靠点)

花梨镇/构皮滩


4

米坪停靠点

米坪乡/构皮滩

紧邻金角三码头

5

三星场码头(便民码头)

宅吉乡/构皮滩

移交生态环境检测点

6

瓮口塘码头(便民码头)

宅吉乡/构皮滩


7

黄石码头 (便民码头)

宅吉乡/构皮滩

无(亭子)


8

泥池码头 (便民码头)

米坪乡/构皮滩


9

金角三码头(便民码头)

米坪乡/构皮滩

紧邻米坪停靠点

10

新南码头 (便民码头)

米坪乡/构皮滩

无(亭子)


11

毛坪码头 (便民码头)

冯三镇/构皮滩


12

清江码头 (便民码头)

花梨镇/构皮滩

无(亭子)


13

南江码头 (便民码头)

南江乡/南江河

无(亭子)


14

龙堡寨码头(便民码头)

南江公司/南江河

南江公司


15

鸳鸯湖码头(便民码头)

南江公司/南江河

南江公司


16

高寨码头 (便民码头)

高寨乡/大花水



解读:《开阳县水上交通安全风险隐患集中排查整治专项工作方案》文件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