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阳县文化旅游行业安全生产集中攻坚实施方案》的通知
政府信息公开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2-1645595 成文日期: 2022-04-25
文 号: 开府办函〔2022〕43号 发布时间: 2022-04-25 10:42
发布机构: 开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件有效性:

开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阳县文化旅游行业安全生产集中攻坚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04-25 字体:[ ]

各乡(镇)人民政府、云开街道办、硒城街道办、紫兴街道办、县直有关工作部门:

《开阳县文化旅游行业安全生产集中攻坚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2年4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开阳县文化旅游行业安全生产集中攻坚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深刻吸取毕节市金海湖区“1·3”建筑施工重大滑坡事故、黔西南州贞丰县三河顺勋煤矿“2·25”顶板事故和贵阳市清镇市利民煤矿“3·2”事故教训,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照《关于印发〈贵阳贵安文化和旅游行业安全生产集中攻坚实施方案〉的通知》(筑旅发改办字〔2022〕02号)《开阳县安全生产集中攻坚实施方案》(开委办字〔2022〕9号)和《关于对安全生产集中攻坚行动工作的补充通知》(开安发〔2022〕5号)要求,从即日起,在开阳县文化和旅游行业进行安全生产集中攻坚,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有关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站在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层层压紧压实责任,完善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强化安全生产保障能力,扎实开展文化和旅游行业安全生产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打非治违”、监管能力提升、安全生产执法、宣传警示教育行动,坚持“清死角、除空白、扫盲区”,从根本上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坚决杜绝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坚决遏制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坚决减少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彻底扭转开阳县安全生产工作被动局面,为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胜利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为“强省会”行动提供安全保障。

二、时间安排

全县文化旅游行业安全生产集中攻坚从即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三、组织机构

为确保工作顺利推进,决定成立开阳县文化旅游行业安全生产集中攻坚行动领导小组,负责工作的统筹、组织和协调。

组  长:刘  姣(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胡玉杰(县政府办副主任)

翟宇鸣(县文旅局局长)

成  员:县市场监管局、县公安局、县交通局、县应急局、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开阳分局、县气象局、县税务局、县交警大队、县消防救援大队、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的分管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文旅局,由宋万里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范红艳同志任联络员,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四、整治内容

(一)重点整治的思想认识方面突出问题

1.政治敏锐性不高的问题。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不深入不扎实,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树得不牢,没有入脑入心的问题。统筹发展和安全不到位,对防范化解安全风险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风险认识不到位,对安全生产风险底数不清、管理措施不力等问题。存在麻痹思想、松懈情绪、侥幸心理,没有做到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没有时刻保持如临深渊、如履薄冰的状态等问题。(牵头单位:县文旅局;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公安局、县交通局、县应急局、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开阳分局、县气象局、县交警大队、县消防救援大队、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2.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贵州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贵阳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办法》《开阳县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办法》不到位;属地管理责任压力传导不够,对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得多,抓落实层层递减;部门监管责任履行不到位,未严格按照“三个必须”要求加强行业安全生产监管;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基本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操作违反安全规定、安全生产制度形同虚设,督促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执行不严格、不到位等问题。(牵头单位:县文旅局;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公安局、县交通局、县应急局、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开阳分局、县气象局、县交警大队、县消防救援大队、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3.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不到位的问题。隐患排查不深入不全面,对风险隐患视而不见,走形式、走过场,问题整改没有盯住不放,特别是隐患排查治理没有形成有效机制;对国务院安委办明察暗访、全省安全大督查以及市、县综合督查检查等发现的问题未全面整改落实等问题。(牵头单位:县文旅局;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公安局、县交通局、县应急局、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开阳分局、县气象局、县交警大队、县消防救援大队、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4.监管执法宽松软的问题。行业监管责任缺位,不会管、不敢管、管不住,有的甚至是睁只眼闭只眼;一些地方监管执法宽松软,只检查不执法,只执法不处罚等问题。及早发现潜在风险、抓住要害、找准原因、果断决策、有效处理的能力还有很大差距;事故调查和责任追究不及时、不严格、不到位,达不到深刻汲取教训和警示作用等问题。(牵头单位:县文旅局;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公安局、县交通局、县应急局、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开阳分局、县气象局、县交警大队、县消防救援大队、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二)重点整治的行业安全生产突出问题。

1.重点整治高风险旅游项目、景区景点大型游乐设施、缆车、索道、玻璃栈桥、水上游乐等项目未依法取得经营许可等行为。对全县景区景点内大型游乐设施、缆车、索道、玻璃栈桥(滑道、观景台)、滑翔伞、水上游乐等项目进行全面摸排,掌握未依法取得建设和经营许可的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未依法取得建设和经营许可的项目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坚决整治。(牵头单位:县文旅局;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公安局、县交通局、县应急局、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开阳分局、县气象局、县交警大队、县消防救援大队、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2.重点整治非法经营旅行社业务、向不合格供应商订购产品和服务等违法行为,坚决打击“黑社”、“黑导”和“黑车”。

按照贵阳市旅游市场整治“黔锋行动”的部署,结合我县文旅市场实际,积极开展春、夏、秋、冬四季整治行动。大力开展文旅经营企业警示教育宣传,保持对文旅企业违法经营严打的高压态势,对不合理低价游,强迫或诱导购物消费、非法旅游购物,未经许可从事旅行社业务、导游执业等严重危害旅游市场的行为露头就打,绝不能让其死灰复燃。在重要节日和国家重大政治活动期间要开展好文旅市场的联合执法检查,妥善处理好各类旅游投诉,维护好节日和国家重大政治活动期间良好的文旅市场秩序。(牵头单位:县文旅局;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公安局、县交通局、县税务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3.重点整治星级酒店、景区景点、精品客栈未达到安全标准或存在事故隐患等情况。

重点整治未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未制定消防安全应急预案、未定期开展消防设施设备巡检、未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及应急演练、未张贴应急疏散指引图及应急逃生指引标识不全、消防通道及安全出口堵塞、锁闭、消防设施设备配备不足或不能正常启用、电气设施老化且电线乱拉乱接、监控室无人值守、未规范开展日常安全巡查、电梯未进行年检、员工应急反应及处置能力薄弱、锅炉及配电工作间工作人员无证上岗或安全管理混乱、燃气使用存在隐患等问题。食品安全隐患突出,酒店厨房未按规定进行食品留样、不同食材加工、储存违反食品安全相关规定和标准、厨房卫生脏乱差、抽油烟机未定期进行清洗油污堆积、使用过期食材或调味品、非法加工销售野生动物、厨房工作人员无健康证等问题。(牵头单位:县文旅局;责任单位:县应急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住建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4.重点整治旅游客运车辆运输安全问题。整治旅行社违规租用无资质、不合格客运车辆问题。要求旅游车必须严格执行年检,每台旅游车上路前要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确保安全合格才能上路。加强旅游车驾驶员的安全培训,严格执行旅游车驾驶操作规程,提高旅游车驾驶员的应急处置能力。严厉整治旅游车辆未定期维护检修,驾驶人员疲劳驾驶、饮酒驾驶、超速驾驶等危险行为。(牵头单位:县交通局;责任单位:县文旅局、县应急局、县交警大队、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5.重点整治文化和旅游经营场所消防安全问题。整治旅游景区景点、星级饭店、文化场馆、文物保护单位、文物古建筑、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演出场所、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隐患,重点排查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消防器材配备和维护保养情况、消防应急准备和管理情况;坚决纠治文旅场所违规搭建、易燃易爆物品存储、消防设施缺失、“前店后宅”、“下店上宅”或夹层住人、消防通道堵塞、违规用火用电、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等事故隐患、严防“小火亡人”事故。(牵头单位:县文旅局;责任单位:县消防救援大队、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6.重点整治在建装修文旅场所安全问题。加强对文物场所、文博场所、景区的在建(装修)工程安全排查。重点排查在建工程、装修工程施工单位、施工人员落实安全生产企业主体责任,是否有安全生产监督专门人员,是否有安全操作规程,是否具有专门资质,是否安排专门人员巡逻值守,是否在施工中使用易燃易爆物品、明火,是否按消防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施工操作,施工停止后易燃易爆物品是否按安全规定归库或存放,用电线路设施改造中是否按规范操作等。(牵头单位:县文旅局;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7.重点整治有文物建筑的村寨和连片旅游村寨消防安全。整治木质建筑和连片旅游村寨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未明确或未落实的问题,重点排查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消防设施设备是否进行定期检查维护、是否配足消防应急人员、消防监控视频是否存在监控漏洞和盲区,企业是否组织应急演练等问题。(牵头单位:县文旅局;责任单位:县消防救援大队、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五、工作任务

(一)全面深入开展安全风险管控专项行动

各单位要认真辨识、评估文旅行业相关安全生产风险,督促文化旅游企业全面开展安全风险管控工作。各生产经营建设单位要全面开展风险辨识、评估和分级管控,建立“每周研判、每月汇总、集中管控、查缺补漏”的常态化机制。对辨识出的风险,要建立台账,明确管控责任人,制定具体管控措施,实行动态清单式管理,确保各类安全风险辨识得出、评估得准、管控得住。重大风险管控必须由企业主要负责人亲自实施,同时上报市、县两级行业主管部门建立重大风险台账。(牵头单位:县文旅局;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公安局、县交通局、县应急局、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开阳分局、县气象局、县交警大队、县消防救援大队、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二)全面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

在全县文化和旅游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全面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着力突出隐患发现,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各类事故隐患。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通过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信息公示栏等方式向从业人员通报。排查出的事故隐患要做到“四个100%”(即:100%列出清单、100%建立台账、100%落实管控措施、100%制定整改方案),重大隐患要落实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和负责人。切实落实防范措施,牢牢守住安全底线,最大限度减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县文旅局要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台账,按要求及时上报。(牵头单位:县文旅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三)全面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强化联动协作,针对各类文旅行业违法违规行为,出重拳、下猛药,依法打击,严惩重罚。各乡(镇)和街道办要对本辖区文化旅游企业经营单位进行全覆盖排查,督促企业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治理纠正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通过全市统一的安全生产举报平台,鼓励发动广大人民群众和企业员工举报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构筑起一道“打非治违”的人民防线。(牵头单位:县文旅局;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公安局、县交通局、县应急局、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开阳分局、县气象局、县交警大队、县消防救援大队、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四)全面深入开展监管能力提升专项行动

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对文旅相关领域执法监管队伍法律法规、执法程序、专业知识等方面的培训力度,不断提升一线执法人员对文旅行业安全生产专业监管和执法能力水平。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委托或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和相关领域专家协助开展监管执法和隐患排查,提高监管执法能力水平和隐患排查的精准度。提升监管技防能力建设,充分运用大数据、物联网等现代科技手段,对关键部位采取实时视频监控、数据监测等方式,提高监管的时效性和可靠性。(牵头单位:县文旅局;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公安局、县交通局、县应急局、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气象局、县交警大队、县消防救援大队、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五)全面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执法专项行动

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和县有关执法部门要对文化和旅游企业实施全覆盖的安全生产执法专项行动,对存在重大隐患以及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要“零容忍”,对执法检查中存在的安全、消防问题及时移交有关部门,坚决防止只检查不执法、只执法不处罚等情况的发生,坚决防止企业带病生产经营,对涉及的相关企业进行公开曝光。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或隐患要建立台账清单,加强动态管理,确保所有隐患按要求实现闭环管理。(牵头单位:县文旅局;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公安局、县交通局、县应急局、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开阳分局、县气象局、县交警大队、县消防救援大队、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六)全面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警示教育专项行动

要利用电视、报刊、新媒体等平台,大力开展文旅行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知识宣传教育活动。广泛宣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强化群众和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提升防范技能,形成群防群治格局。深入开展文旅行业安全生产“五个一”宣传教育活动,有效推进安全知识进企业、进校园、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提高全民安全生产意识。利用各行业安全生产事故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和现场会。(牵头单位:县文旅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六、工作方式

(一)自查自纠

督促全县文化旅游企业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精准辨识安全风险,全面排查事故隐患,开展隐患评估,落实隐患治理整改责任,公开隐患类别、防范措施、防范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二)专项检查

领导小组各单位要立即成立专项检查组,根据各自监管职责对文旅场所逐个、逐类风险、逐项隐患进行排查,分门别类建立排查台账和风险(隐患)清单,采取约谈、督办等形式,跟踪督促企业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隐患,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三)综合督查

县文旅局要建立科级领导包点检查机制,对辖区内文化旅游企业进行至少每月一次的全覆盖安全生产综合大检查,确保问题整改到位,防范事故发生。县督办督查局要会同县文旅局,对各乡(镇、街道)、县直有关部门、各文旅企业履行“属地管理责任”、“行业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情况进行抽检督查,责令有关部门落实整改。

(四)联合检查

县文旅局统筹协调、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联合有关部门,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县重点文旅企业进行联合督查,整治综合性安全生产问题;对系统性问题和重大问题进行挂牌督办。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抓好安全生产工作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统筹好发展和安全,坚决扛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务实的工作作风,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监管责任,层层压紧压实责任,确保安全生产集中攻坚不走过场、不搞形式,取得实效。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要制定工作方案,主要或分管负责同志至少每季度研究一次文旅行业安全生产工作、集中研究解决一批突出问题,推进项目化、程序化落实,将统筹好发展和安全贯穿于各项工作全过程。

(三)加大执法检查。县直各有关部门要加大文旅行业安全生产执法力度,进一步深化“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加强联合执法,坚决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追究法律责任“四个一律”打击治理措施,对非法违法典型案件公开处理,巩固和扩大集中攻坚工作成果。

(四)强化督促整改。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制定落实防范措施,指定专人盯守,限期整改、跟踪落实。对重大隐患以及在隐患整改期间不能确保安全的生产经营建设单位,坚决责令企业停产停业停工整改,坚决做到不安全不生产。

(五)切实改进作风。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大力整治“庸、懒、散、软、浮、推”作风顽疾,切实把规定落实到每一项工作、每一个细节当中,把改进作风与推动工作结合起来,提高工作效率、狠抓工作落实,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六)严肃追责问责。对发生的各类安全事故,坚决做到“四不放过”,全面开展责任倒查,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责任。在集中攻坚期间,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依法依规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顶格处理和处罚。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追责问责,按照《贵阳市贵安新区安全生产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筑党办发〔2021〕12号)《关于印发<开阳县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开党办发〔2019〕8号)文件的相关规定和有关问责办法严格执行。

(七)加强信息报送。领导小组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指定联络员,每月23日17:00前要将工作进展情况和月报表(详见附件)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范红艳,联系电话:87221319,QQ邮箱:870223248@qq.com)。

解读:《开阳县文化和旅游行业安全生产集中攻坚实施方案》解读